男子周明(化名)從未想過,無業的妻子林燕(化名)在家使用語音聊天平臺時,半年內竟“刷”出57萬余元——不僅耗盡家中積蓄,還欠下數十萬元外債。憤怒之下,周明將該平臺運營公司告上法庭,主張妻子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全額退款。
廣州互聯網法院近日作出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這筆錢為何要不回?網絡打賞背后又藏著哪些法律風險?記者結合案件細節,采訪了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為公眾拆解其中關鍵。
意外發現:支付寶流水中的57萬“窟窿”
2023年底,周明幫妻子林燕整理銀行卡時,一份支付寶交易流水讓他震驚不已:2023年7月至12月期間,林燕向一款名為“PP”的語音聊天平臺累計轉賬579601.21元,交易備注均為“金幣”。
“她平時在家沒事,只說玩玩聊天軟件,怎么會花這么多錢?”經周明追問得知,林燕下載“PP”平臺后,被平臺主播通過私下添加微信的方式“哄勸”,隨后多次充值購買“金幣”,再兌換虛擬禮物打賞主播。“家里全靠我一個人上班掙錢,現在不僅存款沒了,還欠了好幾家銀行的貸款,日子都快過不下去了!”
周明認為,這筆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林燕未與其協商便擅自處分,且平臺主播存在誘導消費行為,平臺作為運營方應承擔責任。據此,他將“PP”平臺的運營主體——廣州歡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歡聊公司”)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要求返還57960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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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
平臺反駁:屬消費行為而非“贈與”,且款項未全入當事人賬號
面對周明的訴求,歡聊公司明確拒絕,并提交三份關鍵證據佐證己方主張:根據相關服務協議,歡聊公司指出,林燕注冊“PP”賬號時,平臺以彈窗形式出示《PP服務協議》與《充值服務協議》,需點擊“同意”方可使用。協議中明確約定:用戶需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充值購買的“金幣”僅可用于兌換平臺付費業務或增值服務,不得提現、轉賣;且“一旦充值成功,相關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
經核查,周明主張的579601.21元中,僅200688.5元進入林燕實名注冊的“錦xx”;剩余378912.71元均充值至另外8個賬號,這些賬號綁定的手機號實名信息為“張某”等人,與林燕無關聯,故平臺認為周明無權主張該部分款項返還。
“錦xx”賬號在2023年7月至11月期間,累計充值141次(單筆金額148元至10000元不等),打賞3568次,涉及106名主播,單次打賞價值4至52000金幣(折合人民幣幾毛錢至數千元)。歡聊公司認為,“小額多次”的充值與打賞模式符合日常消費特征,并非“盲目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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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記錄
法院判決:平臺無過錯,駁回原告訴求
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林燕與歡聊公司簽訂的《PP服務協議》《充值服務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林燕充值購買“金幣”、平臺提供虛擬貨幣及打賞技術服務的行為,符合“支付對價換取服務”的消費本質,雙方構成“網絡服務合同關系”,而非周明主張的“贈與關系”。且平臺已按約定履行義務,無證據證明存在違約行為,合同目的已實現。
其次林燕的充值行為具有“小額多次”特點,符合日常消費習慣。歡聊公司作為平臺運營方,無義務審查用戶款項來源,亦無法知曉林燕是否征得配偶同意,屬于“善意合同相對方”。
本案中,林燕通過個人支付寶賬號充值,且多數款項來源于其個人信用貸款透支,現有證據無法確定案涉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周明要求平臺返還579601.21元,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據悉,該判決已生效,周明未提起上訴。此案也為公眾敲響警鐘:網絡打賞并非“小事”,消費前需明確法律關系與自身能力;即便發生糾紛,也需找準責任主體與維權依據,避免“維權無門”。
律師提醒:打賞前記好這幾點,避免“錢打水漂”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結合本案及行業規范,對網絡打賞糾紛作出解讀,并給出風險防范建議:
1.明確打賞的法律性質
一般情況下,直播打賞可能被認定為贈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財產權利轉移后(即打賞款交付),若無特殊情形不得撤銷;但本案中,打賞以購買“金幣”為前提,本質是“消費行為”,與無償贈與不同,需按網絡服務合同關系界定權利義務。
2.可主張退款的特殊情形
若打賞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用戶可依法主張撤銷或要求退款;若主播編造事實(如偽裝單身、虛構親屬患病需籌款)騙取打賞,且數額達到相應標準,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金額50萬元以上屬“數額特別巨大”,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3.監管整治背景下的維權支持
2025年2月,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明確將“整治網絡直播打賞亂象”列為重點,重點打擊“高額返現吸引打賞”“情感偽裝誘導打賞”“低俗內容刺激打賞”等行為,為用戶維權提供了政策支持。
4.成年人打賞的六點注意事項
量力而行:結合自身經濟能力消費,避免沖動打賞導致財務壓力;
警惕誘導:如主播有“頻繁索賞”“設置高額沖榜任務”“過度抽獎互動”等行為,需提高警惕;
防范情感操控:不被主播制造的虛假情感共鳴或暗示性語言(如“懂的都懂”)誤導,核實主播真實身份;
拒絕攀比:不因他人打賞金額盲目提高自身打賞額度,保持理性;
留存證據:妥善保存與主播的聊天記錄、充值轉賬憑證等,便于后續維權;
及時維權:遭遇欺詐、脅迫時,可依法主張撤銷贈與或要求退款;若涉嫌詐騙,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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