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任為基的合伙:一份格式借條埋下的隱患
“當初說好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怎么項目失敗了,責任就全落到我頭上?”馮先生手中的《投資合作協議》已被摩挲得邊角發皺,這份2023年與黃某榮、李某東簽訂的協議,明確約定三人各出資10萬元,共同投資“北海冷凍庫”及“廣西某農牧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盈利共享、風險共擔。
因資金周轉困難,馮先生接受了黃某榮的墊資提議,三方30萬元投資款由黃某榮直接轉給項目中間人梁先生及目標公司。彼時,黃某榮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借款借據》,稱只是作為墊資的“誠意證明”,無需當真履行。出于多年朋友信任,馮先生未加多想便簽字按印,卻未曾料到,這份“君子協定”會成為日后將他拖入債務泥潭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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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馮先生提供)
二、項目失利反遭起訴:投資款變“借款”的離奇反轉
項目推進不及預期,未能達成既定目標,本應按照協議約定共同追索剩余資產的黃某榮,卻選擇了截然不同的道路。他無視《投資合作協議》的核心約定,以兩份格式《借款借據》為依據,將馮先生訴至廣西某縣人民執法部門,要求其償還“借款”本金20萬元及律師費。
更讓馮先生無法接受的是,項目期間已有部分回款:中間人梁先生曾向黃某榮轉賬8萬元,廣西某農牧投資有限公司也退回22萬余元。但黃某榮卻聲稱這些款項與合伙投資無關,梁先生更是出具《情況說明》,謊稱8萬元是償還個人債務——這與他私下和馮先生的社交軟件聊天記錄截然相反,聊天中梁先生明確承認該8萬元是“北海項目退回來的款”。
社交軟件聊天記錄還顯示,梁先生多次表示愿意出庭作證,澄清款項性質,卻在庭審前突然回避,其前后矛盾的言行,讓整個事件疑點重重。而黃某榮在收到多筆項目回款后,不僅未與馮先生、李某東協商分配,反而將馮先生訴至執法部門,試圖將投資風險完全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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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馮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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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馮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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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馮先生提供)
三、司法裁判存爭議:關鍵事實未查,判決顯失公平
庭審中,馮先生提交了《投資合作協議》、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等完整證據鏈,明確提出本案并非借貸關系,而是合伙投資糾紛,并申請追加項目實際收款方龐先生及廣西某農牧投資有限公司為第三人,以徹底查清款項去向和性質。但廣西某縣人民執法部門未采納該合理申請,在未查明投資款項實際流向、未追回全部合伙資產的情況下,徑直認定借貸關系成立,判決馮先生償還20萬元本金及2.1萬元律師費。
馮先生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廣西某地級市中級人民執法部門的審理更讓他倍感不公。執法部門對梁先生自相矛盾的證言未進行實質審查和對質,輕易采信對黃某榮有利的書面說明,無視關聯性更強的微信聊天記錄;錯誤將“借款用于投資”的事實背景與借貸關系割裂,認定“投資風險由馮先生自行承擔”,卻對黃某榮作為共同投資人是否履行追索資產義務避而不談;對馮先生提出的“合伙回款應參與分配”的核心抗辯,未在判決中作出任何實質回應。
馮先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而本案中,執法部門的判決是讓黃某榮的投資失敗風險完全轉嫁給自己,嚴重違背商業風險自擔的基本原則。廣西某縣人民執法部門未依法追加必要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廣西某地級市中級人民執法部門對矛盾關鍵證據未充分核實,違反證據審核法定程序,這樣的判決難以讓人信服。
四、訴求明確盼公正:歸還應得份額,糾正錯誤判決
如今,馮先生的房產已被執法部門查封,賬戶面臨凍結,正常生活被徹底打亂。面對這不公判決,馮先生提出明確訴求:
1. 請求上級執法部門、檢察機關及紀檢監察部門介入審查本案,依法查清案件事實,糾正一、二審錯誤判決,撤銷要求馮先生償還20萬元“借款”及律師費的判決結果;
2. 依法查明梁先生轉款8萬元、廣西某農牧投資有限公司退回22萬余元的性質,確認該款項為合伙項目回款,并按《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給馮先生應得份額;
3. 追究梁先生提供虛假陳述、妨礙司法審理的相關責任,維護司法公正與威嚴;
4. 糾正司法實踐中對復雜經濟關系“簡化處理”的惰性思維,杜絕以形式證據掩蓋實質公平的裁判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五、媒體呼吁:守護公平正義,警惕投資風險轉嫁
馮先生本是一名廣西某部隊返鄉人員,在沒有安置工作的情況下本本分分的工作卻受到這樣的待遇,他的遭遇并非個例,本案暴露了司法實踐中對多重法律關系經濟糾紛的處理漏洞,也揭示了格式合同可能成為強勢方轉嫁商業風險的工具。在此,我們通過媒體發出強烈呼吁:懇請上級司法機關高度關注本案,秉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重新審查案件,還馮先生一個公道;呼吁相關部門完善司法裁判標準,對涉及合伙、投資與借貸交叉的糾紛,加強關鍵事實查明和證據審核,穿透形式看清本質,維護實質公平;提醒廣大中小投資者,在參與合伙投資時,務必規范協議簽訂流程,警惕格式合同陷阱,留存完整證據鏈,避免遭遇類似的風險轉嫁。也希望部隊的各位老領導,老班長和各位戰友們對本案給予支持與關注。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生命線,也是商業活動的基石。我們堅信,在公眾的監督與相關部門的重視下,本案的事實真相終將大白,法律的公平正義不會被形式所遮蔽,馮先生的合法權益終將得到維護,“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商業準則也將得到堅守。
事件后續,媒體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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