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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利華
陳開中原名陳麗華,1920年6月15日出生于廣東省梅縣,1937年任教于南口堡星聚小學擔任教師,而他在這所學校將認識到一個改變他一生的人,這個人就是他的同事陳晏丞。
陳晏丞也是梅縣人,1934年春考進廣東省立第五中學(即今梅州中學),次年加入左翼組織讀書會,不久又加入共產(chǎn)黨,1937年也就是在陳麗華入職的這一年,中共方面為方便地下活動而安排陳晏丞在星聚小學任國語教師,也就是在這里兩陳相遇,陳麗華在前者感染下思想也逐漸左傾,陳晏丞也介紹其加入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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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晏丞
1938年在陳晏丞的教職工宿舍里,陳麗華進行了莊嚴的入黨宣誓,正式成為一名中共黨員并接受前者的領導。
雖然陳晏丞已經(jīng)陣亡,但陳利華作為他當年種下的一顆“種子”繼續(xù)蓬勃發(fā)展,在國共內戰(zhàn)里陳利華參加了如皋戰(zhàn)役、淮海戰(zhàn)役、上海戰(zhàn)役等重大戰(zhàn)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陳利華已是解放軍第29軍第85師第253團政委,十年時間已從當時的青澀小伙蛻變?yōu)橐幻Y深“老革命”,若不是后來的經(jīng)歷,陳利華的政治或軍事生涯必定將更有一番作為。
1949年國民政府在大陸的治權基本瓦解,作為緊挨大陸的金門島不僅被國軍視為是反攻大陸的跳板,也被解放軍視為是打下臺灣的關鍵,于是在這一年10月末解放軍以近萬人的兵力進攻金門,陳利華所在253團作為第一梯隊于10月24日偷渡金門,但該戰(zhàn)役由于各種離奇原因最終導致少有的結局,整場戰(zhàn)役約有四五千人被俘,包括253團在金門島林厝被俘的9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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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戰(zhàn)役示意圖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戰(zhàn)斗一結束就被俘虜,金門島上逗留時間最久的是解放軍第253團團長徐博躲在山洞一直期望待解放軍的后援部隊再現(xiàn)身,依靠田地里的紅薯愣是堅持了100多天,只不過后來當?shù)卮迕裾`以為地里丟失的紅薯是國軍干的所以告狀到胡璉頭上,胡璉在意識到什么后馬上派人搜山,最終徐博于1950年1月被捕遭處決。
像徐博這樣寧死不降的解放軍不在少數(shù),但對于大部分俘虜國軍采取的是收編和遣返兩種措施,那些可以“教化”的或者有特殊技能被收編至國軍或情報部門等單位,而老弱病殘或“說不動”的給予遣返,遣返原因可能并不是國民黨發(fā)善心,因為這些被遣返者后來的命運也無需我再過多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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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團團長徐博
那么陳利華此時在哪呢?
他既不屬于被俘后的遣返者,也不是直接收編者,竟然是以“國軍”的身份直接進入系統(tǒng),關于他的潛伏過程則有點爭議,根據(jù)不同來源他的潛伏方式有表白進入、假冒死人及裝逃兵三種方法。
“表白進入”指的是他被俘后直接表示自己是之前被迫投共的國軍以此明志得到國民黨的信任;
假冒死人指的是他搜走陣亡國軍陳開中的軍服并頂替逝者身份,而認識逝者的人均在戰(zhàn)爭中死亡,所以陳利華得以使用該身份打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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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利華
不過“表白進入”這一條存疑,因在《判決書》里寫道陳利華隱瞞了入黨的身份,而“表白進入”的說法則說明未有掩蓋其“投共”的經(jīng)歷,相對來說,假冒死人這種方法更靠譜些,
不過《判決書》卻以另一種辦法給出解釋,“國軍部隊搜獲,乃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陳開中”。
不過問題又來了,“逃兵”該如何理解?
畢竟按當時情況逃兵肯定是要槍斃的,所以陳利華也不可能直接以逃兵身份出現(xiàn),可《判決書》未有細節(jié)上的說明(僅說“偶然與國軍逃兵混合”),但有人解釋道當年部隊管理混亂,且多為從廣、閩一帶抓的壯丁部隊,而陳利華作為梅縣人又正好在語言上符合這一條,所以沒有人會在意一個壯丁的具體身份,因此給了陳利華混入的機會。
不管用什么方法,總之陳利華成功用陳開中這個身份騙過了國軍,1951年9月17始國府頒布“自首辦法”期望潛伏在臺的地下黨“坦白從寬”,對此陳利華并未暴露身份,而是繼續(xù)潛伏,生年也改為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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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解放軍時的陳利華
后來陳開中還加入國民黨,又進入了情治系統(tǒng),該部門可是由國民政府大陸時期大名鼎鼎的軍統(tǒng)改制而成,所以陳開中等于是無意間成為中共打入對方心臟中的一把暗劍,只不過組織并不知曉,可這不要緊,陳開中心想不管是和平統(tǒng)一或者武力統(tǒng)一,到時候一定會把所知曉的秘密全部抖出,而在這之前他也在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對中共的忠誠,那就是不斷尋找機會尋人幫他向大陸方面?zhèn)鬟f信息,在未能進行出勤任務的情況下,陳開中選擇了他的同事兼同鄉(xiāng)陳瑞粦協(xié)助其進行信息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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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國軍的陳利華
關于陳瑞粦的身份也存在爭議,許多消息來源顯示陳瑞粦是金門戰(zhàn)役中被俘的陳開中同鄉(xiāng),所以陳開中對其非常信任而委派其傳遞情報,網(wǎng)上更是繪聲繪色地描述了陳瑞粦被俘初期也因心向組織而非常積極地接受了陳開中交代其的任務。
但臺官方關于該案辯護的記錄卻給出了不同說法,被告曾抗辯道陳瑞粦抗戰(zhàn)前就為印尼華僑,且為國民黨員,后來因印尼排華而遷至臺灣,人生地不熟的陳瑞粦初到臺灣后積極尋找同鄉(xiāng),于是兩個梅縣人就這樣認識了,陳開中在后來的辯護中也以此表明他不可能會把如此重要的秘密托付給這樣“不紅”的人。
歷經(jīng)32年的在臺歲月,1981年61歲的陳開中已是上校軍銜,且也是快退休的老者了,再堅持多幾年便可在兩岸關系緩和時返鄉(xiāng),不過這一切誰預知呢?
所以等不及的陳開中在陳瑞粦再次赴港時又請后者幫其聯(lián)系組織,然而這一次東窗事發(f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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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書》(陳開中案)
1981年掩蓋其真實身份32年之久的解放軍253團政委陳利華身份暴露,震怒之下的臺方立即作出死刑判決,該年11月11日陳利華遭處決。
陳利華是如何暴露身份的呢?
有說法是陳瑞粦利用其知曉陳利華真實身份的把柄不斷勒索前者,而前者不堪其擾在后來拒絕了后者的勒索,于是憤恨之下的陳瑞粦抖出了陳利華,然《判決書》未有對此細節(jié)進行描述,僅說了1981年陳利華計劃再次請陳瑞粦聯(lián)系中共時被情報部門察覺,怎么察覺則未有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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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fā)后的陳開中(陳利華)
事發(fā)后陳利華曾對判決表示不服,在法務部調查局(前身為管理黨務情報的中統(tǒng),遷臺后職能已規(guī)范為類似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那樣的司法行政單位,陳利華案所涉及的反諜也屬于其職能范疇)審訊期間的告白書中雖然陳利華曾表達其對共產(chǎn)黨的矢志不渝。
可在覆審時卻抗辯到告白書為審訊人員疲勞審訊下誘供的,不過檢方反駁其在多次寬大政策下均未主動公開其身份,表明其“犯罪未有終止”,在有關單位決定將此案打成鐵案的態(tài)勢下,任何抗辯都是無效的,所以陳利華最終被判處槍決。
我們不能將覆判時陳利華的抗辯視為對其組織的不忠,畢竟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在不損害己方利益的情況下求得自保可以發(fā)揮更多的余熱。
在2006年陳利華的后人也曾就審訊時的程序問題和證據(jù)的間接性(證據(jù)均為證人證言或被告自述)作為突破口表示審判的不合理性尋求賠償,
不過2009年臺官方以內亂罪的事實成立駁回申請,由此可見臺灣方面不管是從前還是現(xiàn)在都認定陳利華為中共潛伏人員。
臺方從官方上坐實陳利華的身份,然陸方關于陳利華的公開資料甚少,中華英烈網(wǎng)上關于其記載僅為“陳利華,男,1920年出生,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籍貫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南口公社益昌村,生前單位志愿軍戰(zhàn)士,1940年12月參加解放軍,1949年10月在福建省金門作戰(zhàn)犧牲。”數(shù)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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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英烈網(wǎng)關于陳利華的資料
英烈網(wǎng)上資料中的“志愿軍戰(zhàn)士”的說法一度讓人摸不著頭腦,但身份資料和所參戰(zhàn)役又告訴我們這個人就是本篇所述的陳利華,姑且理解為“志愿加入的戰(zhàn)士”吧。
而且1940年解放軍也還未建立,有可能“一字千金”所以需要簡練語言,直接將他抗戰(zhàn)前后參軍經(jīng)歷全部統(tǒng)稱為“解放軍”,且不糾這些細節(jié),最重要的是這里的陳利華直接“犧牲在1949年”,而非1981年,由此可見組織上對于他49年后的經(jīng)歷是持謹慎態(tài)度的,但不管怎么說至少在“烈士”身份上給予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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