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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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新民晚報》8版刊登《“包月停車”突然叫停 業主質疑物業“捆綁催收”》一文,反映青浦區清河灣路819弄卓越商務廣場前期物業深圳市卓越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卓越物業”),以“機動車停車位不足”為由,突然暫停為業主辦理包月停車服務。目前,新民晚報記者了解到,“卓越物業”在受到“失信記分”后,已于近日撤場,臨時物業開始進場服務,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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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卓越物業”已經撤場
多位卓越商務廣場業主反映,交房至今的10年左右時間里,項目一直由“卓越物業”管理,此前一直有“包月停車”服務,價格為220元/輛/月。然而,到了2025年12月初,不少業主去續費時被告知“不能包月”,地面和地庫都不行。“卓越物業”以“停車位不足”為由,暫停辦理“包月”,稱對所有業主統一實施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即4元/小時,全天18元封頂。
暫停“包月”,引發了不少業主的質疑。業主劉女士說,因不滿物業服務質量,包括自己在內,許多業主欠繳物業費。欠費業主這次均辦不了“包月停車”,而少部分未欠費業主則能以原價順利續費。她認為,“卓越物業”變相將停車服務與催收物業費“捆綁”,不繳清不予辦理“包月停車”,此舉嚴重侵犯業主的合法停車權益。
屬地青浦區香花橋街道表示,針對“卓越物業”存在的停車收費、電費漲價、監管信息備案工作缺失等問題,青浦區房管部門與街道城建中心多次約談物業相關負責人,提出整改要求。據“上海物業”小程序信息,2025年12月,青浦卓越商務廣場項目經理被處以失信記分3分,失信內容為“未按相關政策規定履行相關職責,經本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街鎮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滬房規范〔2023〕3號)”。
2025年12月24日,香花橋街道卓越世紀中心工作站貼出公告稱,“中艦物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將于2025年12月30日正式進駐小區”,與前期物業交接后開始提供臨時物業服務。臨時服務期限為半年,從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公告中寫明,臨時物業服務期間,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保持一致。
截稿前,不少業主反饋,2026年元旦前,上述臨時物業已進場管理,但停車收費標準,遲遲未公示。”現在處于過渡期,車輛停放暫不收費。“ 一位業主透露。
原標題:《新聞追蹤|前期物業遭“失信記分”撤場 新年臨時物業進場》
欄目編輯:陳浩 題圖來源:受訪者供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夏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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