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萬科善跑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南京萬科善跑”)注冊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業務范圍包括體育、餐飲、非住房租賃等。
![]()
該公司由南京萬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南京萬箔商業”)持股50%,南京萬箔商業由南京萬科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南京萬科商業”)控股90%,南京萬科商業由南京萬科企業有限公司(簡稱“南京萬科”)全資控股,而南京萬科由萬科全資控股。
換言之,南京萬科善跑是萬科的玄孫公司。
南京萬科善跑對南京星拓互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南京星拓”)有400多萬的債權,由于追討不回來,于是申請對方破產。
2022年11月3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裁定受理“南京星拓”破產清算案,并于11月4日指定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南京星拓注冊成立于2020年1月9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繳資本3255萬元。
經確認,該公司債權人如下:
1、職工債權19戶
尚欠職工工資、補貼、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其他法定補償金約19萬元(189883.24元)。
2、稅款債權1戶
國稅總局南京市秦淮區稅務局,8526.40元。
3、普通債權13戶
(1)6家非公司實體,大部分是經營蔬菜、糧油、家禽等農貿商品的個體戶。
(2)5家公司,其中“南京萬科善跑”債權為約411萬元(4111195.79元),在這5家公司中是最多的。
(3)國稅總局南京市秦淮區稅務局,除了前述的稅款債權,還有84.66元的普通債權。
(4)自然人高某妹,約3004萬元(30040968.25元),是最大的債權人,而且占比超過85%。
以上普通債權合計約3513萬元(35129653.80元)。
以上參與分配的債權總額為約3529萬元(35328063.60元)。
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
(1)貨幣資金,約302萬元(3024414.16元)。
(2)應收債權,債務人劉某冰欠該公司約222萬元(2218180.34元)。
該債權已有“南京星拓”對劉某冰的生效判決,管理人申請秦淮區法院執行。但由于被執行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秦淮區法院已經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管理人在第二次分配(也是最后分配)時,將該債權額分配給全體債權人,每個債權人可獲分配的貨幣資金+債權額,不得超過法院裁定確認的其對“南京星拓”享有的債權額。
(3)股東出資款,1745萬元。
“南京星拓”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繳資本3255萬元,可能尚有1745萬出資款未繳,管理人將另行起訴其股東進行追繳,以實際執行到賬的金額進行分配。如果被執行人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管理人將該債權額分配給全體債權人,每個債權人可獲分配的貨幣資金+債權額,不得超過法院裁定確認的其對“南京星拓”享有的債權額。
綜上,該公司只有約302萬元的貨幣資金,在第一次分配時可供分配,具體分配順序如下:
1、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1)管理人報酬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約32萬元(322441.4元)。
具體標準:可供執行財產在100萬以下,比例為12%;100~500萬,比例為10%。
(2)破產案件受理費
南京市秦淮區法院,15498元。
(3)其他費用
執行職務費用,即管理人執行職務產生的交通費、郵寄費、差旅費、會議材料費、銀行開戶費用等,8340.81元。
預留費用,包括兩項。一是預留追繳股東出資的訴訟費用25.3萬元,二是后續執行職務的費用,包括工商。社保、稅務等注銷工作,1萬元。
兩項合計26.3萬元,以實際發生為準。未實際發生的,管理人將在最后一次分配時,分配給債權人。
以上優先清償破產財產合計約61萬元(609280.21元)。
2、清償破產債權
(1)破產費用,約61萬元(609280.21元)。
(2)職工債權,約19萬元(189883.24元)。
(3)稅務債權,8526.40元。
(4)普通債權,以上三項全額清償后,還剩約222萬元(2216724.31元)可供清償,受償率約6.31%。
因此,“南京萬科善跑”約411萬的債權,只獲得約26萬元(259421.50元)的清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