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上午,沙洋地區檢察院的接待室里,周某小心翼翼地展開一面嶄新的錦旗,“困頓之中伸援手,公正司法暖人心”兩行字格外醒目。這是他第二次送來錦旗。一年前,他還在監獄服刑時曾托親友給駐監檢察官送過一面錦旗,這次他重新回歸社會后,親手將這份感激送達。
“以前送錦旗,是感謝檢察官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愿意聽我說話、為我奔走。今天來,是想親口告訴你們,我的案子真的改判了。”周某的話語中帶著卸下重擔后的輕松,“45萬的債務變成了13萬,這不僅是數字的變化,更讓我真正有了重新開始的勇氣。”
絕望中的聲音被聽見
時間回到2023年,在監獄服刑的周某一直被一件事壓得喘不過氣。入監前,因與他人發生承攬合同糾紛,周某被訴至貴州省六盤水市某區法院。交付執行后,法院一審判決周某需支付對方工程款及利息共計45萬元。他對判決不服,按要求書寫了上訴狀,并委托家人繳納了上訴費。然而,不久后周某收到法院的回復讓他如墜冰窟——因其“未在法定上訴期限內繳納上訴費”,案件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且判決已生效。“我交了,家里把繳費憑證都寄給我看了!”周某既困惑又焦急。他一次次寫信向法院申訴、說明,但得到的回復依然如故。他既無法出庭,也無法當面解釋,更無法證明自己繳費的時間其實符合規定。“感覺自己被卡在了一個死循環里,怎么喊都沒用。”就在周某幾乎放棄的時候,2023年10月,沙洋地區檢察院的駐監檢察官到監區例行談話。抱著最后試試看的心態,周某說出了積壓已久的困惑:“檢察官,我外面有個案子……我給法院寫過很多信,但都沒用。”檢察官沒有將周某的訴說當作普通抱怨,而是敏銳地意識到,這背后可能涉及因信息不暢、程序壁壘導致的在押人員訴訟權利保障漏洞。
細致調查找回被忽略的6天
談話結束后,檢察官仔細查閱了周某提供的材料,又專門到監獄收發室核對郵件收件記錄,詢問監區民警送達文書的具體時間。一個被忽視的細節浮出水面:因為當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法院文書經監獄簽收后,需要經過幾天的靜置消殺程序,周某實際拿到繳費通知單的時間,足足晚了6天。
正是這被忽略的6天,導致他的上訴被認定為“逾期”。而此前他所有的申訴,都因為無法提供這關鍵的流程證據,始終沒能說清問題的本質。
一場跨越千里的司法協作
問題找到了,但案件的管轄權遠在貴州。檢察官將案情向院領導匯報后,迅速與貴州檢察機關取得聯系。2024年初,沙洋地區檢察院將案件線索、調查材料及審查意見移送至六盤水市某區檢察院。兩地檢察機關多次通過視頻會商、電話溝通等方式對案件深入進行研討,就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達成共識。2024年3月,六盤水市某區檢察院依法向原審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指出了案件在程序上的問題,并建議法院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確實充分保護周某的上訴權利。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還在服刑的周某托家人給檢察官送來了第一面錦旗。提起這面錦旗,周某至今仍十分感慨:“那不只是謝意,是我在最困頓無助時,有人給了我希望。”
從程序糾偏到實體改判的持續守護
但故事并沒有在收到第一面錦旗后結束。檢察官們持續關注著案件的后續進展。2024年5月,法院采納檢察建議,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2025年1月,周某刑滿釋放。同年10月,經過重新審理,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周某的債務金額從45萬元改判為13萬元。
“是檢察官讓我相信,法律不會放棄任何人。”周某說。32萬元的債務差額被依法核減,這對剛剛重獲自由、準備重啟人生的周某來說,意義遠不止經濟層面。它不僅是一紙公正的裁決,更是一份能讓他放下包伏、坦然走向新生活的支撐。
“這個案件告訴我們,法律監督沒有‘高墻’,司法保護不應有‘禁區’。”該案承辦檢察官表示,“刑事執行檢察監督不能僅局限于刑罰執行環節,在押人員的其他合法權益同樣需要保護。我們將繼續深化“派駐+巡回+科技”檢察機制,依法能動履職,積極回應服刑人員及親屬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