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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一名刑事辯護律師因其在社交賬號簡介中標注“警嫂”“愛人是市局經偵辦案警官”引發爭議。盡管該律師稱此舉僅為體現專業背景、并無“勾兌”意圖,這番操作仍被認為不僅僅是打“擦邊球”這么簡單,更嚴重的是觸碰了行業規范的紅線。
為何要使用“警嫂”加“經偵愛人”這樣的標簽?從律師自身的解釋看,她可能是想借助愛人的一線辦案經驗,來佐證自己處理經濟犯罪案件的專業性。但從另一角度理解,這更像是在暗示自己“有門路”,讓當事人覺得把案子交給她會更放心。這種標簽在賬號運營初期或許能帶來一些關注,但這種看似合理的自我包裝,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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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標簽組合,會傳遞出怎樣的錯誤信號?盡管該律師從三個角度為自己辯解:強調自己絕無主觀意圖、說明賬號由他人代運營且剛起步、指出并未通過該賬號獲得線上業務,堅稱標注親屬身份只是為了證明專業能力。但對于一心想鉆空子的人來說,聯想到的可能是:委托這位律師,或許能通過她的愛人“打聽到消息”或“行個方便”。他們會認為,聘請該律師就能借助其親屬身份獲取內部信息、得到特殊關照,甚至影響案件辦理結果。“背后有人”的暗示,難免會讓人們對法律的公平性打上問號,這種行為既嚴重違反律師行業執業規范,也違背職業倫理,是自砸“飯碗”。
律師安身立命的根本永遠是專業能力,而不是依靠“身份光環”打擦邊球。這件事告誡所有從業者,律師的職業名片應該是勝訴案例和專業口碑,而不該是標注“家人是誰”。
現代快報/現代+評論員 靈靈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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