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星資本局從安靠智電(300617.SZ)證券部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公司的原董事會秘書黃節根因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2021年,安靠智電的股價曾觸達最高點91.38元/股,但今年以來,其股價長期在50元/股以下徘徊。截至12月26日收盤,安靠智電的總市值約為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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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節根案二審已宣判
昔日董秘因敲詐勒索罪被判七年
公開資料顯示,安靠智電(300617.SZ)從事電纜連接件系統、GIL系統、以“開變一體機”為核心的智慧模塊化變電站系統及智慧海綿光儲充系統的創新研發等。
公司原董秘黃節根出生于1984年,博士研究生學歷,曾任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資顧問、國泰君安資深市場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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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安靠智電公告
紅星資本局翻閱公司公告發現,黃節根于2021年加入安靠智電,擔任證券部經理,2022年5月被聘任為董事會秘書;2022年8月,安靠智電再次發布公告,黃節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
12月26日,紅星資本局致電安靠智電,有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紅星資本局,據其了解,黃節根案二審已宣判,黃節根因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2021年,安靠智電的股價曾觸達最高點91.38元/股,但今年以來,其股價長期在50元/股以下徘徊。截至12月26日收盤,安靠智電報32.3元/股,總市值約為54億元。
財報顯示,在今年前三季度,安靠智電的營收約為4.57億元,同比下降31.66%;歸母凈利潤約為7381.96萬元,同比下降45.72%。
檢察院指控黃節根:
以公司財務問題相要挾
從擔任董秘到被刑拘僅3個月的時間,其間究竟發生了什么?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黃節根通過公眾號“吹哨人-黃節根”以第一人稱自述其在擔任安靠智電董秘時,發現公司存在財務造假行為,但他不愿配合,反被公司以敲詐勒索為由報案。
另據第一財經報道,溧陽檢察院指控黃節根以安靠智電存在財務造假問題,不能保證2022年半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等相要挾,向該公司提出巨額財產要求。
此外,黃節根還曾與公司簽訂《績效協議》,如果黃節根完成公司和時任總經理陳曉凌要求的市值考核目標,可獲得共計21.06萬股的“績效獎勵股票”。
陳曉凌則承諾“公司年度、季度歸母凈利潤均同比增長20%以上,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安靠智電未實現承諾,導致黃節根無法完成市值考核目標,相關股東應將對應股票減持后轉賬給黃節根。
黃節根稱,當時陳曉凌提出公司利潤能連續兩年保持50%的增長,后來經過黃節根的提議,相關條款變更為:年度、季度歸母凈利潤均同比增長20%以上。
陳曉凌在接受采訪時卻表示,“每季度凈利潤同比增長20%”這一條款為黃節根私自添加。陳曉凌稱,每年和每季凈利潤增長20%,這個增長條件完全不合常理,而且是矛盾的,幾乎不可能達到,自己不可能主動增加這一條件。
第一財經曾報道稱,溧陽檢察院指控黃節根存在私自修改與安靠智電簽訂的《績效協議》條款行為。
黃節根稱公司2022半年報虛增利潤
安靠智電曾被出具警示函
黃節根在接受采訪時還稱,在任職期間,其收到了三份凈利潤不同的2022年半年報,凈利潤分別為1.03億元、1.18億元、1.24億元。其中,安靠智電提前確認曹山GIL項目的收入,在他看來是一種虛增營收的行為。
據媒體報道,黃節根以涉嫌財務造假等理由,向中國證監會四次實名舉報安靠智電。
2024年11月,安靠智電發公告表示,其收到了江蘇證監局對其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書。決定書指出,安靠智電存在三項違規行為:①收入確認政策披露不準確;②收入成本核算不準確;③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
2024年12月,安靠智電披露公告,其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
整改報告顯示,由于業務部門向財務部門傳遞曹山項目進展情況信息不全面,導致該項目存在部分收入確認不準確、部分支出未計入成本的問題。
其中,對于2022年半年報,營業收入調減450.49萬元、營業成本調減1172.27萬元、凈利潤調增634.39萬元分別占更正前金額的1.15%、5.93%、4.92%。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編輯 陶玥陽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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