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針對新修訂的內容中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條款,《問法》直播間邀請了曹竹平律師和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杜儀方,結合真實案例一一解讀,教你看懂新法,守住合法權益。
不牽繩擾民生?新法為養寵行為劃紅線!規范飼養、嚴懲違規守護鄰里安寧
隨著養寵家庭數量逐年攀升,寵物帶來陪伴與歡樂的同時,也因管理缺位引發諸多矛盾:遛狗不牽繩、烈性犬隨意飼養導致傷人事件頻發,非烈性動物擾民現象屢見不鮮。此前相關法律法規相對缺失,難以全面約束各類養寵行為,加劇了鄰里間的摩擦。202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專門針對養寵亂象補充完善條款,明確飼養責任、細化處罰標準,填補了原有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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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新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養寵物問題做了哪些補充規定?
A:新法在動物飼養規范方面進行了豐富,以結果為導向,規定了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動物恐嚇他人或者動物傷害他人的行為均屬違法。同時,增加了行為導向的規定,即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行為也是違法的,不僅在動物致傷后進行處罰,還對違規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行為給予警告并可能處以罰款或拘留。這相當于給養寵物行為打了一個重要的法律補丁。
Q:執法過程中如何處理這類問題?
A:執法時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重點在于動物是否干擾公共秩序和個人生活。養寵人需盡到管理義務,如出門遛狗戴嘴套、牽繩等安全措施,若放任動物造成傷害或擾民也將受到處罰。
Q:飼養非烈性動物但造成擾民算不算違法?
A:如果飼養的動物干擾了他人正常生活,不論是否為烈性犬,都可能被處罰。對于如何界定干擾,需要結合生活常理和民法典中的精神損害賠償等相關規定來判斷。
Q:遇到鄰居飼養禁養動物應如何處理?
A:首先應核實鄰居所養動物是否屬于明令禁止飼養的類型,可以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收集證據,然后嘗試與鄰居溝通,如溝通無效可向基層群眾組織反映或報警。
Q:針對不文明養寵行為,新法約束力有哪些加強?
A:新法明確規定,養寵人必須盡到積極管理義務,如牽繩、戴口罩等,并且不能驅使寵物傷害他人。對于不文明養寵行為,如大狗不牽繩、不戴嘴套等,若造成他人受到驚嚇或傷害,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Q:如果鄰居不牽狗繩,這算不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會受到什么處罰?
A:根據新法,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首先會處警告,若不改正,則可能面臨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遇到鄰居不牽狗繩的情況,可以先報警并引用新法進行溝通。如果對方仍不改正,警察會先警告,之后可能會罰款,嚴重時甚至會有拘留措施。
Q:在沒有專門養犬條例的城市,是否可以引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相關問題?罰款從200元至500元上限提高到1000元,這樣的力度能否能有效管住不文明行為?
A:是的,對于沒有專門養犬條例的城市,可以引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規定來處理相關問題,這條規定具有普遍適用性。這個罰款額度的增加,從500元翻倍至1000元,確實有明顯的震懾效果,能夠有效約束不文明行為。
Q:如何理解“放任動物”這一概念,以及它與驅使動物之間的區別在哪里?
A:“放任動物”更多體現為消極不作為,如未給動物采取安全措施,如不拴狗繩、不戴嘴套等。而“驅使”則包含故意成分,如故意驅使寵物做出攻擊追逐他人等行為。兩者區別在于惡性程度和主觀意愿的不同。
Q:對于網友呼吁為寵物立保護法的問題,立法機關將如何回應?
A:現階段我國國情下,為寵物立保護法可能還較遠,首先應規范寵物飼養行為,待條件成熟時再討論寵物保護問題。目前,新治安管理處罰法著重于規范寵物飼養行為,而非立即轉向立法保護寵物。
看看新聞記者: 錢浩明 張之一(實習)
編輯: 潘文婷
視頻編輯: 趙祎韞
責編: 陳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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