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3日,盟軍總司令官麥克阿瑟就發出了對土肥原賢二的逮捕令,他于當天下午被逮捕。
土肥原賢二被捕后,向同監的一些戰犯聊天時講給別人聽了一個故事:
很早以前,在巴黎格雷夫廣場曾當眾砍掉過很多罪犯的腦袋。有一次照例執行死刑。斷頭臺上站著一個罪犯,他被指控犯有滔天大罪,盡管他犯下的所有罪孽都已被徹底揭露出來,但他仍不思悔改。按照古代習俗,劊子手在行刑之前,允許這個罪犯向擠滿廣場的人們說最后幾句話。那個死囚只說一句:“我的朋友們,主要的是無論什么時候什么事情一概不要承認!”
土肥原賢二講完這個故事,鄭重其事地說:“我要向這個法國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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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肥原賢二這句話里包藏著他犯罪的邏輯;當一個人犯下許多卑鄙的罪行而其中每一條罪行都能判處死刑時,承認還有什么意義呢?承認已經不能減輕懲罰了!要使自己的良心寬慰嗎?可良心早已喪盡!完全否認一切,盡管這在法庭上顯得何等滑稽可笑和荒謬絕倫,但至少還留下一線希望的影子,眾所周知,落水人總要抓稻草。
土肥原賢二雖然罪證如山,但仍抓了一根稻草。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庭長問他是否承認自己有罪,他竟厚顏無恥地、斬釘截鐵地回答:“沒有!”
在東京審判時,土肥原賢二幾乎一直保持沉默。審判后一家西方報紙說:
“東京審判延續了兩年半。在這段時間內只有一次在審判大廳響起了土肥原賢二的聲音,當時他為否認自己罪孽說了幾句話。在庭審時他自然有時同相鄰的被告人、有時同自己的律師低聲交談。然而,無論他對法庭還是法庭對他,都再沒有正式說過話。說話的、辦事的,只有他的律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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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肥原賢二為什么要這樣做?
因為這個老牌間諜比別人更懂得,上斷頭臺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承認與否認這兩條路都通向斷頭臺。
那么,土肥原賢二為什么還要抓住“否認”這棵稻草呢?他的圖謀很大!
他這樣做是想青史留名,時機一到,土肥原賢二就會成為“民族英雄”和“殉難者”。
既然這樣,承認還有什么意義呢?承認而后死,不能令人敬重,只能是可憐蟲。
土肥原賢二的全部心機就在這里。
有些罪犯不肯從歷史教訓中學到任何東西,土肥原賢二就是這類罪犯中最危險的死不悔改的一個。
而且需要指出,土肥原賢二的圖謀并不是一種幻想,他竟然成功了!
50年代,日本名古屋附近山上聳起的紀念碑便是一個明證。碑上刻出的七個“殉難”的武士道分子名字中就有土肥原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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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25名一級戰犯作出宣判。土肥原賢二由于參加準備、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由于破壞進行戰爭的法規和慣例,被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并非一經宣判就立即生效,它還要經過盟軍總司令官的審核,這是制訂《法庭憲章》時所規定的,但盟軍總司令官的審核權是受到限制的,即“有權在任何時候減輕懲罰或以某種方式改變判決,但不能加重懲罰”。
麥克阿瑟司令官沒有濫用審核權,他于1948年11月22日批準了國際軍事法庭作出的全部判決,同時他指出:“找不到法庭審理過程中有一處或若干處疏忽的地方能證明干預判決是正確的。”
麥克阿瑟的判決剛一通告被告人,土肥原賢二就開始找出路。說也奇怪,他竟找到一條出路——這個老牌間諜向美國最高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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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阿瑟也采取了同樣不尋常的做法。他沒有執行《法庭憲章》的規定,沒有下達執行判決的命令,竟把土肥原賢二的上訴書呈交美國最高法院。
其他戰犯見土肥原賢二的做法似有希望,立即效法,幾天之內,廣田弘毅、東鄉茂德、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等幾乎全部一級戰犯都向美國最高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1948年12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開始研究問題:是否接受這些奇怪的上訴書以進行實質性審查?
這些上訴書之所以奇怪,是因為寫這類上訴書違背了法學基本常識。因為上訴書中請求重新審查國際法庭作出的判決,可這種請求卻是對一個國家的法庭提出的。
然而,奇怪的上訴書竟受到了奇怪的對待,事情發展的軌跡竟然和土肥原賢二所希望的一樣:美國最高法院的成員并未感到為難,他們竟以五票對四票決定接受上訴書進行審查,并預定于同年12月16日分析這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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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決定引起各國進步人士的憤怒。國際軍事法庭的成員——中國法官梅汝璈批評那個決定,理直氣壯地指出:
“如果代表11個國家的國際軍事法庭作出的決定必須由一個國家法庭重新審查,不管該法庭多么高,那么就有正當理由擔心,任何一種國際性決定和行動都可能同樣受到一國重新審查和改變。”
國際軍事法庭成員——荷蘭的羅林,他在法庭討論時不完全同意作出那樣的判決并寫出自己的特別意見,但也聲稱美國法庭的決定是“令人震驚的錯誤”。
就連美聯社的記者也認定這種做法是“干涉國際事務”。
一位公訴人在批評麥克阿瑟停止執行判決的行為時宣稱:
“麥克阿瑟已超越自己的權限,不會區分遠東美軍司令官和盟軍總司令官兩種職責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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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的憤怒非常強烈,美國政府不得不反對本國最高法院的決定,司法部副部長代表當局向最高法院遞交了一封公函。
公函指出:美國法院對國際軍事法庭行為的任何干涉,不僅會損害國際公正審判和國際法權威,而且也會損害其他旨在達成合作,尤其聯合國內部合作的種種努力。
公函強調:美國最高法院自然沒權重新審查美國總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和同盟國訂立的有關懲辦戰犯的協定。
這全部意見產生了一種行動——美國最高法院于1948年12月16日延緩了重新審查上訴書,幾天后就完全拒絕了審查那些上訴書。
土肥原賢二最后的希望就這樣破滅了。
1948年12月22日午夜,被稱為“東方勞倫斯”的土肥原賢二被執行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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