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朱孝天稱已舉報五月天所屬公司勾結黃牛炒票等行為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有網友提問,如屬實該公司會受到什么懲罰?行業內存在類似潛規則嗎?對此,北京律師葛樹春進行了深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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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樹春表示,先說說勾結黃牛炒票這事兒。要是真查實了,首先得面臨行政處罰。
根據咱們國家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要是演出舉辦單位或者經紀公司跟黃牛串通,故意囤票、炒高票價,文化和旅游部門能對公司罰款。
而且這還不算完,要是情節嚴重,比如炒票規模大、影響特別壞,還可能被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以后想再辦演出、簽藝人可就難了。
另外,炒票賺的那些錢,屬于違法所得,得被沒收。要是中間還涉及逃稅,比如溢價的錢沒報稅,稅務部門還得找上門,補稅是肯定的,還得交滯納金!
葛樹春強調,再說說朱孝天還提到的強制藝人假唱的問題。假唱這事兒可不是小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里明確說了,營業性演出不能假唱。
要是公司強制藝人假唱被查實,文化和旅游部門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還能處違法所得罰款。
即便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也要罰款。情節嚴重的同樣會吊銷許可證。
葛樹春表示,而且觀眾要是知道了,肯定會抵制,公司的口碑和商業價值得暴跌,代言、合作估計都會黃,損失可不是一點半點。
還有爆料里提到的跨境轉移資產逃稅、甚至洗錢的事兒,這性質就更嚴重了。
要是逃稅金額大、占應納稅額比例高,就可能觸犯刑法里的逃稅罪,公司要被判處罰金,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可能被判刑。
要是真涉及洗錢,那就更麻煩了,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說完懲罰,咱再聊聊行業里的這些潛規則。我認為,朱孝天爆出來的這些事兒,在娛樂圈、演出行業里還真不是第一次聽說,類似的潛規則一直都存在。
就說黃牛炒票吧,好多演唱會看著官方票秒沒,結果黃牛手里一大堆高價票,這里面不少就是主辦方或者經紀公司故意留的票,要么跟票務平臺勾結,要么直接跟黃牛合作,把原價票以高價賣出去,然后一起分贓。
普通粉絲想買張票,只能花好幾倍的錢,苦不堪言。之前就有不少演唱會出現過這種情況,粉絲吐槽半天也沒個說法,最后大多不了了之。
還有就是,假唱的問題也挺普遍的。根據網絡傳言,現在不少藝人開演唱會,為了保證完美效果,要么半開麥(也就是放伴奏帶,自己對著嘴型唱,偶爾出聲),要么直接全假唱,放提前錄好的音。
尤其是此前有傳言,一些大型演出或者藝人狀態不好的時候,公司為了避免出岔子,就會要求藝人假唱。
葛樹春認為,有些藝人自己也愿意假唱,省事兒還不用擔風險。我認為,這些潛規則之所以一直存在,一方面是因為行業監管還有漏洞,有些違法行為不容易被查實,就算查實了,懲罰力度有時候也不夠,起不到震懾作用。
另一方面是因為利益驅動,炒票、假唱、逃稅能讓公司和相關人員賺更多的錢,在利益面前,不少人就把規矩和法律拋到腦后了。
不過最近這些年,監管部門對娛樂圈的整治越來越嚴了,不管是逃稅還是假唱,只要被查實,都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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