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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黑龍江省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五湖人民法庭法官深入社區開展調解工作 攝影 郭海波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楊曉惠 付建國
作為有著“綠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和“北國溫泉之鄉”等多項美譽的黑龍江大慶,紅色文化底蘊深厚、創新發展氛圍濃郁。五湖新區是集居住、商務、文化、教育于一體的城市核心區和管理示范區,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五湖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近年來,五湖法庭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指導調解法定職能,針對轄區物業糾紛、教育服務合同糾紛、勞動及勞務合同糾紛等數量較多的特點,著力打造“悅居”“益教”“安薪”等系列調解品牌,推動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聯絡代表破難題
服務物業治理促“悅居”
“劉法官,沒有您和那位代表幫忙解紛,業主權益就會受損,謝謝你們!”2025年7月,大慶市龍鳳區黎明街道某小區10名業主向五湖法庭法官劉爽表示謝意。
2023年8月,黎明街道某小區業主委員會依法更換物業公司,導致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但前任物業公司于2025年5月才從該小區撤場,其撤場后先起訴18名業主,要求給付物業費、電梯維護費及垃圾費。該小區有1000余名業主,他們認為不應交納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后的物業費。
針對該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劉爽堅持辦案與治理并重,引導當事人一同前往人大代表聯絡點,并與人大代表協同破解難題。法官參照類案生效判決,對物業公司拒不撤場期間產生的物業費不予支持,僅支持實際產生的電梯維護費及垃圾費。通過“法官+人大代表”釋法,最終促成當事人即時履行。此后,案涉業主奔走相告,其他業主也紛紛支付了上述費用。
“運用生效判決,尤其人民法院案例庫中的案例釋法明理,更能消除當事人對法律認知的誤區,也容易被當事人接受,這是化解該系列案件的重要法寶!”劉爽表示。
針對轄區物業糾紛涉眾廣、行業治理薄弱等問題,五湖法庭推動在轄區設立人大代表聯絡點,發揮暢通民意、聯動化解等作用,定期匯總業主訴求形成問題清單,并聯合住建部門、物業協會召開聯席會議,推動問題解決。
聯調模式解心結
做實定分止爭促“益教”
“多虧你們協調多個部門,追回了培訓費,讓我們真切感受公平正義可感、可觸、可見!”2025年3月19日,收到大慶某培訓機構退款的家長代表對五湖法庭法官牛昊祺頗為贊譽。
3月14日,6名家長來到五湖法庭起訴大慶某培訓機構,要求退回培訓費近10萬元。
牛昊祺認為,案件涉及多個部門職責,他堅持既要依法定分,又要做到止爭,遂邀請公安局、司法局等單位開展聯調工作。
經過調查,大慶某培訓機構招生存在部分夸大宣傳情形。后在多部門努力下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培訓機構按照培訓費40%的標準退回6名家長共計3.95萬元。
案件得到成功調解后,牛昊祺還從履行角度督促培訓機構及時退回上述款項,培訓機構聽取法官建議,按照上述標準退回了其他20名家長的培訓費。
五湖新區有9所學校,培訓機構數量眾多,近年來,因培訓不達標及合同約定不明等引發的糾紛數量呈現上升態勢。
據此,五湖法庭推動建立“五湖調解聯盟”聯調模式,不斷打造“益教”品牌,邀請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發揮各單位在行業規范、市場監督方面的專業優勢,把教育培訓糾紛化解在源頭。
“我們及時總結‘五湖調解聯盟’處理教育培訓糾紛的成功經驗,并將其推廣到金融、教育等類型糾紛化解中,以此推動形成基層治理可復制、可推廣的‘高新實踐樣本’。”高新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聯動機制聚合力
運用先行調解促“安薪”
“沒想到先行調解這么高效,立案當天就調解成功,還賦予強制執行力,為你們的工作點贊!”2025年7月29日,大慶某建筑工地農民工代表張某在五湖法庭領取民事裁定書時感慨地說。
7月29日,21名農民工來到五湖法庭,起訴大慶某建筑公司,索要勞務費52萬余元。
五湖法庭立案干警為他們開通了“綠色通道”,講解要素式起訴狀的優點,并告知調解完畢可申請司法確認,裁定書效力與判決書等同,省時、省錢、省心。
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五湖法庭法官王璇當即聯系來自具有勞動監察職能的綜合執法支隊的調解員,運用聯動機制開展調解工作。
經過多輪調解,王璇找準爭議平衡點,并借助人民法院案例庫案例精準釋法,最終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某建筑公司30天內付清勞務費52萬余元。后依當事人申請,王璇當場進行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力。
“這種‘勞動監察+法庭’模式,有效整合專業調解優勢資源,形成了‘調解+確認+執行’三位一體勞資糾紛解紛新模式。”高新區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面對轄區企業數量眾多的特點,五湖法庭聚焦源頭治理效能,積極打造“安薪”調解品牌,引導反映欠薪的當事人優先選擇先行調解方式,聯合調解組織深化“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形成銜接緊密、運轉順暢的司法確認保障機制。
“下一步,五湖法庭將緊緊圍繞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目標,立足工作實際,持續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激活基層治理新動能,擦亮調解‘金’字招牌,做實定分止爭,切實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全力守護轄區和諧穩定和群眾幸福安寧。”高新法院副院長解恒奎表示。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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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23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1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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