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ST正平(603843)股價開盤即“一字”漲停,收漲5.11%,報4.73元/股。
昨日晚間,*ST正平公布了其預重整事項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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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公司于12月2日收到西寧中院送達的《通知書》,申請人南昌銀都中小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南昌銀都”)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仍具備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能為由,向西寧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及預重整。截至債權人申請之日,*ST正平欠付南昌銀都債權余額5448.95萬元。
12月24日,*ST正平收到西寧中院送達的《決定書》,西寧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西寧青石清算事務經紀有限公司擔任公司預重整階段的臨時管理人。
同時,*ST正平還于公告中對現階段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提示。一是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進入預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標意見所涉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二是截止公告發布時,公司2024年度非標審計意見事項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標意見所涉事項在2025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日前無法消除,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三是2025年三季報工作函所涉非標意見等重大事項尚無法核實,可能導致年審會計師無法對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風險;四是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資產減值、預重整債權申報發現應計而未計債務,導致2025年度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為負,從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五是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的可能性;六是公司股價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積累較大的交易風險。
除上述風險外,*ST正平還因2024年3月29日收到青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正面臨被投資者提起索賠訴訟的風險。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結合已有公開信息,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1)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正平股票,無論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正平股票,無論在2025年4月30日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符合上述任意一個條件的投資者,可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內容來源:大眾證券報
編輯:陳陟
審校:李秋捷
責編: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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