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報道:嘉興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12月25日舉行第三十三次會議,接受李軍同志辭去嘉興市市長職務的請求,決定許小月同志任嘉興市副市長、代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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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月出生于1974年,早年在湖州市安吉縣工作,此后調湖州市直機關任職,歷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助理,團市委副書記,團市委書記,長興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
2013年任浙江省體育局副局長,2016年調任舟山市政府副市長、舟山群島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浙江自貿區管委會副主任。2019年升任舟山市委常委,任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舟山群島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浙江自貿區管委會副主任。
2021年重回浙江省直任經濟和信息化廳副廳長。2023年任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廳長至今,期間還曾任浙江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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