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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的消息,2025年12月24日,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公開了一份新的和平計劃草案,這份草案基于原來美國“28點和平方案”,并進行了重大調整,西方媒體認為這份烏克蘭版的“20點和平方案”是最有可能推進俄烏實現和平的框架協議之一。
部分外媒認為,這一方案標志著烏克蘭在戰爭談判中的態度出現顯著變化,尤其是在是否允許部隊從烏克蘭東部地區撤離的問題上出現新的表述。并且不止撤軍方面,縱觀新的烏克蘭版“20點和平方案”,其遠比此前的“方案”要更務實、更有實現和平的可能性。
需要說明的是,筆者在12月15日的文章中,曾批評當時烏克蘭和歐盟的方案毫無可行性,并認為烏克蘭更應該在新方案中努力為自己爭取現實利益,例如筆者當時是如下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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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澤連斯基在領土等關鍵問題上對俄羅斯妥協,那完全可以以此換取俄羅斯承認在部分原烏東地區能源、交通、礦產上與烏克蘭實現合作。比如爭取一些原烏國有核電站、煤礦、鋰礦的長期收益分紅(以管理權換股份)。
這些并非不可爭取,也并非天方夜譚,畢竟相較這些有限的財政收益,俄羅斯更看重在政治、物理方面對原烏東地區的控制——當然筆者也不過是“拋磚引玉”,不是說這些建議有多好或有多糟糕,而是說澤連斯基以及現在的烏克蘭政府,更應該向美國、歐盟爭取現實且務實的利益訴求。
對烏克蘭而言,“蚊子腿”也是肉,不應該在沉浸于此前不切實際的政治敘事當中,而是“學會務實”、“接受務實”,為烏克蘭民族的生存發展重新積累“元氣”。
甚至可以說,歐盟現在屬于基于“道義”而“捏著鼻子”被迫讓烏克蘭加入——但這正是烏克蘭的機會,無論是鋰礦、化肥還是小麥、大麥,應該讓如今騎虎難下的歐盟同樣做出妥協。
這不但能讓習慣拿意識形態說事的歐盟收獲一絲“道義”上的“目標”,同時對烏克蘭國家的重回正軌有著巨大的幫助。
概括起來的話,筆者的建議如下:
以領土換取在烏東原有重大資產方面的管理權或分紅權,包括核電站、礦產、基建(如交通管理費);
爭取加入歐盟,并讓歐盟對烏克蘭在許多經濟政策上進行“照顧”;
俄羅斯應保證烏克蘭在原有土地上航運、交通的使用權和商業運營權;
保證美、歐在經濟和安全方面投資烏克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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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網對此的報道
而在新的“20點和平方案”中,這些設想也成為烏克蘭方面推動的目標。包括第七條:烏克蘭加入歐盟;第八條:制定一項由國際投資協議支撐的全球發展計劃,旨在促進烏克蘭未來的投資和繁榮;第十條,推動烏克蘭與美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第十二條,俄烏美共享扎波羅熱核電站收益(烏的方案排除了俄羅斯,美國則要求加入俄羅斯);第十六條,俄羅斯保證烏克蘭自由航行與水路使用權等。
在上述的各條當中,充分顯示出烏克蘭開始希望通過同意達成和談,來“迫使”美、歐在對烏克蘭經濟扶持方面做出讓利和妥協,就目前來看,美國方面對該計劃并不排斥。
在其它條款方面,最讓人關注的是第十四條(領土與戰線安排)和第十五條(雙方承諾不以武力改變協議規定的邊界)。
在這兩條中,烏克蘭首次同意在確定雙方戰線-停火線后,烏克蘭會在相關地區(尤其頓巴斯地區)撤軍,以及在相關控制區的基礎上,重新談判以達成新的領土安排(但結果需烏克蘭全國公投),以及“雙方都應承諾不會使用武力更改這一領土安排”。
在基輔當地時間12月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澤連斯基也親口表態,愿意在特定條件下考慮從烏克蘭東部部分地區撤出烏軍,但與曝光的“20點方案”有些不同的是,澤連斯基口述的條件更為苛刻。
澤連斯基表示,烏克蘭撤軍的條件包括:俄羅斯必須同步撤軍,并在國際監督機構的監督下將這些地區轉變為“非軍事化區或自由經濟區”——在該階段,這些地區仍為“理論上”的烏克蘭領土,并且這些需通過全民公投形式獲得烏克蘭民眾的批準。
但總而言之,這已經是澤連斯基政府難得做出的重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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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披露了20點和平方案
此外,該和平草案提出,要在協議簽署后盡快在烏克蘭舉行總統和議會選舉。澤連斯基在記者會上表示,如果無法通過談判解決領土爭議,和平協議草案可能會被提交全民公投決定。
在和平框架的執行安排上,草案提出建立所謂的“和平委員會”,由美國總統主持監督協議執行情況。這一安排旨在通過第三方協調機制確保協議各項措施能夠按計劃落實,包括非軍事化區的設立、撤軍進程、安全保障安排以及戰爭囚犯釋放等。
盡管這一提案被烏克蘭視為邁向結束戰爭的一大步驟,但俄羅斯目前尚未正式回應草案內容。克里姆林宮方面稱將在收到美方反饋后制定立場,而多名俄羅斯官方評論員對可能的撤軍和非軍事化區設想表示懷疑,認為這不符合俄羅斯的核心戰略目標。
與此同時,俄羅斯總統普京在近期的公開講話中重申了俄方的軍事目標,并堅持對已經占據的領土擁有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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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猜測,對于這些地區,俄羅斯可能稍微做出妥協,即同意建立一個“非軍事區和自由經濟區”,但不會撤軍,以及在該“區”存續一定時間后進行區域內的“全民公投”,決定其是否加入俄羅斯聯邦。
而在這個“核心問題”外,在烏版的新方案中,烏克蘭沒有加入北約的計劃(但在第五條中強調要美歐給與烏克蘭類似“北約第五條”類似的安全保證)、不發展核武器(第十一條)、保護俄語和俄東正教(第十三條)、和平協議簽署后舉行大選(第十八條)——基本滿足了俄羅斯曾提出的要求,除了沒包括懲治“納粹和極端分子”和“領土問題”。
但如前面所言,澤連斯基在這方面已經態度軟化。
整體來說,和平談判仍處于初期關鍵階段。看得出來,各方也試圖在新框架下爭取更多共識,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核心問題仍未解決,這意味著即使提出了新的和平草案,戰爭結束的時間表仍然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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