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事件升級!參與定&;偽&;的專家徐沄秋等被扒,果然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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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霖淺談
無償捐給國家的明代古畫,六十多年后以8800萬天價現身拍賣會——南京博物院《江南春》事件本就夠顛覆認知,如今隨著關鍵人物的浮出水面,更讓人看清了這樁&;糊涂賬&;里的貓膩。
參與1964年二次定&;偽&;的專家徐沄秋被網友深扒,他根本不是什么書畫鑒定權威,反而早有與龐家的利益糾葛,這波操作難怪讓公眾直呼&;果然有情況&;!
南博一被質疑,馬上就出來發聲明,說這五幅畫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被認定是贗品,后來是按規定做了“調劑處理”。但這個說法根本沒人信。因為按中國《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館藏是不能賣的,他們的邏輯卻是:真品不能賣,假的就可以處理。問題是,誰有資格把真品定成贗品?這個認定流程靠不靠譜?
龐易友也直接表態:要是真覺得是假的,那就退還給我們,我們自己留著,也別你們私下處理,最后變成個人財產。
南博這回反應倒是挺快,馬上發了個聲明,說這幅畫早在1961年、1964年就被兩撥專家鑒定過,結論都是“假畫”,到了九十年代,按當時的規定已經處理掉了。
乍一聽,好像流程齊全、說得過去?但真要細想,問題一堆。
《江南春》這事兒里,其實有個繞不開的人物慢慢被點出來了——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
這位前院長最近也出來回應了,一開口就先撇清關系:“這件事我沒經手,我也不是搞書畫鑒定的。”
再往前翻賬,就更有意思了。1959年,龐增和把“虛齋舊藏”一共137件東西交了上去。到了1964年那次專家簽字鑒定,其中有5件被認定為“偽作”。那會兒她還只是個剛長大的年輕人,這事兒根本談不上由她拍板。
再說1961年的另一套鑒定意見,其實一直都夾在檔案里。張珩、韓慎先、謝稚柳都看過《江南春》,寫的是一句很微妙的話——“偽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這話的意思,顯然不是“這畫不值一提,直接扔掉”,而是承認它在當年是被認真對待、鄭重收藏的。
時間再往后跳。1997年,她已經35歲,是保管部的骨干了,手里接到的是所謂的“歷史遺留問題”。她做的事,說白了也很標準:按流程來,找人審核、找人批準,該上報的上報,該下達的下達。走到江蘇省文物總店這一步,她的手續就算辦完了,隨后轉身,又去處理下一件工作。
所以問題就來了:一件本該老老實實躺在博物館庫房里的國寶,怎么會明目張膽地跑到商業拍賣會上?
她當時也是真被震住了,但反應很快,沒猶豫,立刻動手。
當場舉報。相關部門隨后介入,拍賣方只能緊急撤拍。
而且按1986年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就算被認定是贗品,也不是說處理就處理的。該走的程序一樣不能少:要不要再請學術委員會或專家復核,要不要造冊列清單,要不要層層上報、等上級批準,都是明明白白寫在制度里的。
可到目前為止,公開能看到的信息里,這些關鍵步驟的具體記錄基本是空的。
更離譜的是,和《江南春》同一批被“處理”的其他捐贈畫作,同樣問題不少。比如那幅《雙馬圖》,2014年在拍賣會上賣出了230萬元——而這個時間點,已經是在南博把它當作“偽作”處置之后。
如果真是偽作,憑什么能賣到這個價?
被南博認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早在1997年5月8日就被撥交給了江蘇省文物總店,撥交證明上,清清楚楚有徐湖平的簽名。
不只是這一件。
按媒體報道中公布的證據圖片顯示,1995年5月26日,南京博物院曾向江蘇省文物商店撥交提取了1259件藏品,理由是其中大部分屬于贗品或殘損、價值較低的一般書畫。
而這份撥交文件上,簽字的,同樣是這位時任院領導的徐某平。
事情再往前倒一倒,南博給出的其實是一整套“時間線式”的說法:
1961年,請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看過,說是“偽”;
1964年,又找了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做了一次內部復核,結論還是“偽”。
接下來就按他們的說法走程序了——作為“偽作”,進行所謂的“劃撥調劑”。
1997年,這批東西被劃到了江蘇省文物總店;
2001年,其中這幅《江南春》以6800元賣出,賬面上,買家一欄只寫了兩個字:“顧客”。
結果二十多年過去,同一幅畫,出現在拍賣場上,估價直接跳到8800萬。
事情已經鬧大了。
龐家后人不光起訴了南博,還申請了強制執行,要求把那批文物的具體去向全部公開。
江蘇省文旅廳已經成立專項調查組,國家文物局也介入了。
現在大家盯著的,早就不只是那幅畫到底是真是假,而是公共機構在接收和管理捐贈文物時,到底有沒有盡到責任。
當年的調撥流程合不合規?
凌波后來的一系列職務變動,和當年的文物調撥有沒有關系?
6800元到8800萬,這中間的差距,已經不是一句“看走眼”能糊過去的了。
馬未都說得很直白:
“這張畫就算是假的,也不止這個價。2001年,本來就是拍賣市場最熱的時候。”
更蹊蹺的是那個所謂的“顧客”。按當時規定,購買文物必須實名,可發票上卻只寫了“顧客”兩個字。
除非真有人姓顧名客,否則這筆交易從一開始就透著問題。
結語
文物不是普通物件,是再也造不出來的文化遺產。
公眾把它們捐出來,本身就是一種善意,也是一種對文化傳承的信任。
事情走到這一步,大家只希望真相能盡快水落石出,該追的責任別含糊,讓每一份捐贈都被認真對待,讓每一件國寶都能在陽光下被好好守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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