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常德芷蘭實驗學校一項由家委會發起的捐款活動引發爭議。一則發布于班級群內的通知明確寫道:學校教育基金會捐款開始,每人捐款不少于1千元”,并說明款項將用于早晚自習、學生活動及優秀師生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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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還特別提到:“保證底線1千的情況下,家庭條件好的可多捐”,甚至建議捐款金額可包含“985、211”等數字,“寓意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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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社交平臺曝光后,迅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直接明搶啊,裝都不裝。”也有人無奈表示:“別人的孩子優秀,還要普通家長掏腰包鼓勵,還必須交1千?”
面對輿論關切,常德芷蘭實驗學校工作人員回應稱,“捐贈與否、捐贈金額均無強制要求”。常德市教育局則表示已叫停該捐款活動,并督促校方全額退還已捐款項。教育局解釋,該校教育基金會年度捐款已持續多年,此次爭議主要源于家長群公告“措辭不當”,并非強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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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許多家長來說,這樣的場景并不陌生,當班級群里彈出“家委會通知自愿繳納某某費用”時,多少家長心里咯噔一下?有人怕不交錢孩子被“穿小鞋”;有人想質疑,卻被其他家長勸“為了孩子別計較”。
家委會在此類事件中常處于尷尬位置。有家委會成員坦言“吃力不討好”,許多收費實為代學校傳達,自己反而成了其他家長情緒的“接收器”。但這不應成為亂收費的“擋箭牌”。
近年來,多地已明確規范中小學、幼兒園收費行為。例如廣東、山西等地相繼出臺規定,嚴禁中小學、幼兒園以家委會名義組織收費、攤派或捐款。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用,不得通過家委會收取任何費用。
要真正終結“被自愿”亂象,不能僅靠事后叫停與退款,更需建立公開、可監督的收費通報機制,讓每一筆出自家長的錢都清清楚楚、“自愿”也都實實在在。只有守住自愿的底線,劃清責任的邊界,才能讓家校共育走得更穩、更遠。
文章綜合自光明網, 都市現場,紅星新聞,太原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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