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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上市首年,諾泰生物通過一筆3000萬元的“資金閉環”交易虛增收入,最終導致公司及6名高管收到高達7620萬元的罰單。
江蘇諾泰澳賽諾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諾泰)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公司因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被證監會處以合計4740萬元罰款。
公司實控人趙德中等6名時任高管同時被處罰,個人罰款總額達2880萬元,合計罰金7620萬元。
處罰結果
ST諾泰此次收到的罰單金額高達7620萬元。其中,公司主體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740萬元罰款。
6名時任高管共被處罰2880萬元,包括實控人趙德中被罰款1300萬元(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上述行為被罰款800萬元)。
罰款金額第二高的為趙德毅,被罰500萬元;金富強被罰330萬元;童梓權和谷海濤各被罰300萬元;徐東海被罰150萬元。
這些處罰針對的是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來的系統性違規行為。
2021年12月,諾泰生物向浙江華貝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藥品技術及上市持有許可人權益,并于12月28日確認業務收入3000萬元。
浙江華貝既不具備支付技術轉讓款的資金實力,也不具備實際應用該技術的生產能力和銷售渠道。
同期,諾泰生物策劃向浙江華貝增資,且浙江華貝支付給諾泰生物的3000萬元技術轉讓款,其資金源頭正是諾泰生物后續注入的增資款。
證監會調查認定,這筆錢本質上是諾泰生物“左手倒右手”——先以增資形式把錢打給浙江華貝,再由浙江華貝以“技術轉讓費”名義打回給自己。
該業務導致諾泰生物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95.1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0.64%。
這個交易的整個過程形成一個閉環資金流。諾泰生物先向浙江華貝增資,然后浙江華貝用這筆錢支付技術轉讓款給諾泰生物。
這種操作完全不具備商業實質,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中關于“交易具有商業實質”和“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確認條件。
為使交易顯得“合理”,諾泰生物還要求對浙江華貝進行估值調整。時任財務總監徐東海參與協調第三方機構,將浙江華貝估值大幅提高,使其“看起來”有能力支付3000萬元。
虛假的2021年財務數據,又直接導致諾泰生物2023年公開發行文件出現重大虛假內容。
2023年12月,諾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34億元。
證監會指出,因上述虛增業績行為,諾泰生物《募集說明書》中“財務會計信息”相關內容存在重大虛假內容。
監管態度
當事人曾提出申辯,試圖以“非會計專業人士”等理由免責。諾泰生物辯稱公司向浙江華貝轉讓技術與公司對浙江華貝增資系兩個完全獨立的交易,不存在互為前提的因果關系。
相關責任人員聲稱自己“非會計專業人士,信賴中介機構專業判斷”,已盡到管理者的合理注意義務。
證監會經復核后明確駁回這些申辯意見,指出諾泰生物向浙江華貝轉讓技術與向浙江華貝增資兩項交易在發生時間、資金流向、交易金額等方面聯系密切,整體形成資金閉環,商業邏輯存在明顯異常。
“未參與、非會計專業人士、信賴中介機構專業判斷等不是未勤勉盡責的免責理由。”證監會表示。
諾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4月,2021年5月在上交所科創板掛牌上市。公司聚焦多肽藥物、小分子化藥及寡核苷酸藥物,是一家自主研發與定制研發生產相結合的生物醫藥企業。
在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等GLP-1減肥藥爆火的背景下,諾泰生物因擁有多肽原料藥還曾是受市場追捧的減肥藥概念股。
近年來公司業績增長顯著。2023年至2024年以及今年上半年,諾泰生物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0.34億元、16.25億元和10.48億元。
同期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63億元、4.04億元和3.1億元。
除證監會行政處罰外,上交所也對諾泰生物及上述責任人下發了紀律處分決定書。
上交所對公司及6位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并認定,趙德中三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年內不接受趙德中控制的其他企業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最關鍵的是,交易所五年內不接受ST諾泰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業內認為,這意味著諾泰生物五年內無法進行再融資申請。
事實上,這并非諾泰生物首次出現內控問題。在新三板掛牌期間,公司及時任高管趙德毅曾2次收到監管函,分別為監管意見函和警示函。
公司曾在2016年對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違反了相關規定;2019年,公司在2016年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中存在未披露關聯方,關聯董事、股東趙德毅和趙德中未回避表決。
隨著司美格魯肽核心分子在中國的專利將在2026年到期,各類仿制藥積極籌備搶占市場,諾泰生物也在近期宣布子公司研發的2.2類司美格魯肽片獲臨床試驗申請受理。
然而,未來五年無法進行再融資的處罰,意味著諾泰生物無法通過這一渠道實現產能擴張,給公司未來發展帶來不確定性。
截至2025年7月22日,諾泰生物股票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證券簡稱變更為“ST諾泰”。
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明確指出,五年內不接受ST諾泰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意味著公司在未來五年將失去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的能力。
與此同時,司美格魯肽核心分子在中國的專利將在2026年到期,諾泰生物在減肥藥原料市場的競爭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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