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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一小學校長性侵多名學生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生效。
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附帶民事判決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
此前,被告人徐某華曾上訴稱其有罪供述系刑訊逼供所致,經審查,二審法院認定其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不能成立。
01 罪行
2024年5月28日,一審法院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徐某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合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書揭示了令人發指的犯罪細節:徐某華原系某小學退休教師,退休后于2021年7月被返聘,擔任六年級班主任兼語文教師。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徐某華利用擔任校長、班主任的身份,以背書、懲罰等理由,分別將5名被害人帶至小學三樓六年級教室隔壁房間,多次對上述被害人進行猥褻、強奸。
這起案件的持續時間之長、受害人數之多,令人不寒而栗。而最令人憤怒的是,徐某華所利用的正是師生間的信任關系。
02 辯護
案件審理過程中,徐某華提出了上訴,聲稱其有罪供述系刑訊逼供所致,試圖為自己的罪行開脫。
然而,司法公正不容褻瀆。二審法院經審查認定,徐某華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不能成立。 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明確表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這一裁定不僅是法律的勝利,也是對受害者和他們家庭的一種慰藉。司法系統的嚴謹審查確保了案件處理過程的合法性與公正性,杜絕了任何可能的漏洞。
03 警示
教師被譽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育崗位本應是充滿愛與責任的凈土。徐某華的行為不僅嚴重觸犯了法律,更是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極端背叛。
“校長”“老師”——這些在孩子們心中原本神圣的稱謂,在他的罪行面前變得面目全非。教育工作者利用職權之便,侵害未成年人,是對整個教育系統的玷污。
這起案件也敲響了校園安全的警鐘。學校本應是孩子們最安全的地方,卻成為一些人實施犯罪的場所。如何建立更加嚴格的教師選拔和監督機制,如何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都成為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這句話似乎為某些罪犯量身定做。徐某華利用教育者的外衣偽裝自己,實則是潛伏在孩子身邊的惡魔。
但正義不會缺席,司法利劍最終落下。這份終審裁定不僅是對一個罪犯的懲罰,更是對社會公義的捍衛。它向所有試圖傷害未成年人的人發出明確信號:任何此類罪行都將面臨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校園性侵案件從來不是孤立事件,每一次曝光都應該推動制度的完善。或許,這起案件的終結可以成為一個新的開始——讓我們重新審視如何保護孩子們,如何讓校園真正成為安全、健康的成長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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