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方城英才學校失火事件一審宣判,三名責任人獲刑6至7年,其中58歲班主任賈霞因火災事故被判刑六年引發全網爭議,組織救人的老師成了背鍋俠?縱火者卻因為未成年身份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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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發經過及原因
該事件發生在2024年1月19日晚上11點多,英才學校一宿舍發生火災,造成13人遇難4人受傷。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起火宿舍305內一名小學生用打火機燒斷自己被子上的線頭時,不小心引燃宿舍衣服、床鋪等用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13名遇難者均為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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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造成死亡的原因有四點:一是學校宿舍人員密集,疏散逃生條件差,事發當晚宿舍住了34人,遠超過最多10人的標準;二是學生熟睡吸入有毒氣體降低逃生能力;三是學校對初期火災處置不力,火災發生15分鐘后才打119報警;四是學校消防設施不到位,起火建筑屋頂和消火栓都沒有水,感煙火災報警器沒電,延誤了最佳逃生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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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審宣判
19日一審宣判,實際控制人李宇(掌握辦學決策權)判7年,校長徐向陽判6年6個月,班主任兼宿管賈霞判6年,還有20多名責任人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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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爭議
關于班主任賈霞的宣判引發了全網討論,有網友質疑老師刑罰太重,竟然和最直接的責任人校長刑期差不多,這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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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賈霞“未發現學生攜帶打火機”失職,但教師無權強制搜查學生物品。學校為壓縮成本強迫教師兼任雙崗,班主任賈霞已經58歲了,白天教書當班主任,晚上還要兼職宿管,這個班主任是她主動要當的嗎?這個宿管也是她主動申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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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人反成“怠于履職”
法院指控“火災發生15分鐘后才報警”,但賈霞第一時間向校長匯報,校長未及時響應。判決認定賈霞“未有效組織疏散”,但多方證實她驚醒后立即呼喊學生逃生,組織271名師生撤離,甚至返回火場救援險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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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學生因未成年未被追責,其監護人未承擔民事賠償,實際控制人李宇(掌握辦學決策權)僅判7年,校長徐向陽判6年6個月,拼命救人的班主任卻判了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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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網友心聲
她被判了六年,我想問,火是她放的嗎?著火的時候她不顧學生自己跑了嗎?不是,都不是,能做的她都做了,第一時間喊醒學生,組織茫然無措的學生們逃出火災現場,甚至還返回火場救援!她是大英雄,是她救下了那些無辜受牽連的孩童的命,她應該受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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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同意把三十多個學生塞進一個寢室的?是誰在這個學校消防合格的單子上簽的字?年年都查消防,這么明顯不過關的設施都沒有注意到嗎?查個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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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班主任該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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