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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老師,我們總說教書育人是天職。
可河南方城英才學校的賈霞,58歲,月薪3000塊,被學校強制兼任宿管,白天上課改作業,晚上查寢守夜,24小時連軸轉。
課間要去安全區巡視,放學要去校門口斑馬線護崗,假期還得去河邊盯著防溺水,活多到喘不過氣,連宿舍多住個人都管不了。
可就是這樣一個超齡打工人,在火災時拼了命救了100多個學生,最后卻換來了6年牢獄之災。
火災當晚的細節,越想越讓人心疼。
2024年1月19日深夜,305宿舍的打火機引燃衣物,濃煙瞬間吞了樓道。
賈霞被嗆醒時,沒有跑,而是沖進火海喊學生,一次次往返濃煙里,把100多個孩子往安全地帶推。
可她終究只有一雙手,13個孩子還是沒救回來。
她被定罪的“罪狀”。
宿舍超員34人,標準10人、消防栓無水、煙霧報警器沒電,這些她早就跟學校反映過,可校長說先湊活,實控人李宇更是連面都不見。
她一個月薪3000的班主任,連換個報警器電池的權力都沒有,卻要為頂層的失職買單!
再看判決結果。
學校實控人李宇,是違規辦學、漠視安全的罪魁禍首,只判7年。
校長徐向陽,全面負責日常管理,只判6年6個月。
而58歲、快退休的賈霞,沒決策權、沒整改權,只因為兼任宿管,就被頂格判6年。
一邊是她拿著最少的錢,干最多的活,救最多的人。
一邊是她背著最重的鍋,坐最久的牢,當然是相對她的責任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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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霞的判決一出來,評論區直接炸了。
同情賈霞的網友占了絕大多數,3000塊月薪,強制兼宿管,消防栓沒水她管得了嗎?
宿舍超員她能說了算嗎?
最后讓她坐牢,這是把老師當冤大頭宰!
有老師網友爆料自己的經歷,我也是班主任,除了上課,還要管課間安全、校門口護崗,假期還要去河邊巡,現在看到賈霞的事,我每天都怕得要命,萬一學生出點事,我是不是也要坐牢?
更有人算了筆賬。
賈霞58歲,干到退休也就多拿幾萬塊,現在被判6年,養老金沒了,名聲毀了,這哪是工作,是拿命換牢獄之災!
還有網友戳穿關鍵。
未成年學生縱火沒責任,管理層輕罰,就罰最底層的老師,這叫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分明是誰弱誰擔責!
甚至有家長發聲,我孩子的老師也兼職一堆活,錢少事多,現在賈霞這樣,以后誰還敢管學生?
萬一孩子有危險,老師都不敢伸手救了!
但也有少數人覺得法律沒錯。
她是宿管,就有安全責任,沒及時報警、沒組織好疏散,判她沒毛病!
有人還拿出判決書里讓學生回火場的細節。
作為成年人,讓孩子去危險地方,這就是失職!
可這話立馬被反駁,她當時被嚇癱了,還在喊學生,慌亂中出錯能跟管理層的故意漠視比嗎?
她要是有權力整改隱患,火災根本就不會發生!
追責可以,但不能只追沒權沒勢的基層,不然寒的是所有老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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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老師,早不是上課教書那么簡單了。
課間要盯著學生別打鬧,放學要站在斑馬線旁護著過馬路,假期要去河邊、水庫邊巡邏防溺水,就連學生帶個零食進校園,老師都要管。
可這些活,沒加一分錢工資,卻要擔100%的責任。
學生在課間摔一跤,老師要被問責。
學生偷偷去河邊,老師沒巡到,也要被批評。
賈霞的判決,相當于給所有老師敲了警鐘:
這些活你干了,出了事就是你的責任,哪怕你沒任何決策權。
我們不是反對追責,13條鮮活的生命不能白死,該擔責的必須擔責。
但追責的前提,是理清權責。
該罰的是長期違規辦學、漠視安全的實控人李宇,是監管失職、放任“黑校”運營的部門,是沒盡到管理責任的校長徐向陽。
而賈霞,一個月薪3000的基層老師,她的錯最多是“履職有瑕疵”,不該被頂格判6年。
就像網友說的,如果3000塊的工資要扛13條人命的責任,那以后沒人會當老師,如果所有兼職的安全責任都歸老師,那以后老師只會躲著學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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