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博物院相關史料記載,1959年,南潯龐氏家族后人龐增和先生懷著對文化傳承的熱忱,將享譽業界的“虛齋舊藏古畫”137件(套)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明代仇英款《江南春》圖卷(含原裝楠木盒)便是其中之一。公開資料顯示,1961年、1964年,張珩、謝稚柳等專家曾兩次對該畫進行鑒定,結論均為“偽作”,僅注明“陳鎏題引首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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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南京博物院依據相關規定申請調撥一批文物至江蘇省文物總店,時任南博副院長的徐湖平簽字批準了此次調撥,《江南春》隨之退出館藏(據江蘇省文物系統公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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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這幅標注為《仿仇英山水卷》的畫作,以6800元的價格被登記為“顧客”的買家購得,彼時徐湖平剛任職院長3個月(公開任職信息顯示)。2025年5月,該畫現身北京一場拍賣會,公開拍賣信息顯示其起拍價為8800萬元,且標注“龐萊臣舊藏”,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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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公開確認,拍賣畫作的“虛齋”印章、原裝楠木盒與當年捐贈品完全一致;南博策展人龐鷗的法庭證言及早年媒體報道也提及,收藏家陸挺上世紀90年代便藏有此畫,特征與拍賣品高度吻合,多重公開證據指向拍賣品即為當年的捐贈物(據權威媒體整合報道)。目前,國家文物局已組建工作組赴南京開展專項工作,江蘇省同步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相關文物管理問題進行全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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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整個事件的脈絡,不少人會對其中的疑問感到關注。龐家當年無償捐贈137件珍貴藏品,“江南收藏甲天下,虛齋收藏甲江南”的說法早已為業界熟知,龐萊臣的藏品在文化傳承中具有重要價值,捐贈者的初衷無疑是讓文物得到專業保護與合理展示,為文化傳承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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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后續發展來看,這幅帶著明代陳鎏題引首、流傳有序的古畫,即便并非仇英真跡,其歷史與藝術價值也顯然不應僅以6800元來衡量,早年的鑒定結論與實際價值的匹配度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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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受關注的是核心流轉環節中的疑點:相關負責人同時擔任南博領導與江蘇省文物總店法人代表,這一身份設定引發了關于利益回避的討論;南博記錄的2001年售賣時間,與1999年該畫已出現在陸挺手中的公開爆料存在時間線差異,這一細節有待進一步核實;公開登記的6800元售價,與16萬元的實際交易價(據收藏家公開爆料)存在明顯差距,這一價格差異的具體流向,也需要通過調查予以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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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讓人感到遺憾的是,南博在處置這件捐贈文物時,未能充分顧及捐贈方的感受,既未及時告知捐贈家族,也未履行優先返還的相關程序。根據文物保護相關規定,國有博物館處置館藏文物需遵循嚴格的審批流程,而從公開信息來看,此次調撥與售賣的部分程序合規性,確實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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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關注的是,除《江南春》外,當年同期捐贈的還有4件藏品去向不明,且未留下完整的照片影像記錄,這也引發了公眾對文物管理精細化程度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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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國家和民族的文化根脈,承載著歷史記憶與文化傳承的使命。國有博物館作為文物保護的專業機構,肩負著公眾信任與文化責任,其管理行為不僅關乎單件文物的命運,更影響著整個文物保護體系的公信力。如果專業機構在文物管理中出現程序疏漏或規范缺失,不僅會辜負捐贈者的善意,也可能影響公眾參與文物捐贈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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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的流轉爭議,早已超出單一文物的歸屬問題,更折射出國有文物管理中的規范完善與信任建設課題。目前官方調查組已開展工作,公眾期待通過全面核查,理清畫作流轉的完整脈絡,理清相關責任,同時完善文物管理的制度細節,避免類似疑問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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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需要嚴謹的制度保障,更需要對公眾信任的珍視。只有讓文物管理流程更加透明規范,讓每一件文物都得到妥善管護,才能更好地守護文化根脈,也讓更多人愿意參與到文物捐贈與文化傳承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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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起事件中的價格差異核查,你認為可從哪些角度推進?關于文物捐贈后的管理規范,你有哪些合理建議?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看法。
(注:文中數據均來自權威媒體報道、公開拍賣信息及文物系統公開檔案,相關信息以官方調查結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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