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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德科
來看今天剛開完的全國住建工作會議〔2025/12/22-23〕。對于明年如何穩樓市,他們大概提出了九條措施。我們逐條來看一下——
◎措施一:「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盤活利用存量用地,推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
●解讀:其實地方政府都非常清楚,從房企手上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這是一條效率非常低的救市措施;但由于住建部一直在主推,所以地方政府只能象征性做一兩單或兩三單,應付一下。
◎措施二:「優化和精準實施保障性住房供應,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有序推進『好房子』建設」
●解讀:確實,住建部在「好房子」這件事上做了很多努力,努力一定是成功的原因,但他們努力的方向未必是成功的原因。現在「好房子」所取得的成績,其實主要就來自兩個因素:一是計容新規(各地普遍放松容積率計算規則,讓實際得房率飆升,隱形讓利給購房者);二是市場驅動(由于市場行情太差,房企只能拼命提高住宅產品力)。
◎措施三:「進一步發揮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作用,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解讀:在保交房這件事情上,「白名單」制度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令人費解的是,全國住建工作會議在總結2025年的成績時已經宣布「保交房任務全面完成」,而在部署2026年工作時卻又說要「進一步發揮房地產項目『白名單』制度作用」。我們能理解,保交房應該還有一些掃尾的工作仍需「白名單」制度,但是掃尾工作也需要單列一條作為「工作重點」?如果確實需要作為「工作重點」,那么反過來說,宣布「保交房任務全面完成」至少是不嚴謹的。
◎措施四:「城市政府要用足用好房地產調控自主權,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解讀:地方政府能出的救市政策,真的幾乎都已經出盡了。如果現在還把主要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那么只能說真正要穩住樓市還需要更長的時間。
◎措施五:「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有序搭建基礎性制度,在房地產開發上,做實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制」
●解讀:「做實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制」的意思是,項目資金進出,要實現更封閉的管理——對于房企來說,這將會使得他們的資金流動性更弱,壓力更大。
◎措施六:「在房地產融資上,推行主辦銀行制」
●解讀:這一條的意思是,預售資金監管要嚴格。房企都知道,這又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他們的資金流動性。
◎措施七:「在商品房銷售上,推進現房銷售制,實現『所見即所得』,從根本上防范交付風險。繼續實行預售的,規范預售資金監管,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
●解讀:現房銷售是無比理論正確的。但在現實執行中,它不匹配現行的房地產配套金融制度,所以根本沒法落地。即便硬壓下來要落地,地方政府也就是應付性地做幾個,對住建部有所交代而已。所以,從根子上去下苦功夫「規范預售資金監管」,比「推進現房銷售制」更符合現實情況。
◎措施八:「同時,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
●解讀:公積金制度的實質性改革從未開始,何來「深化」?現行公積金制度,是世界上效率最低的一種福利性質金融手段。從資金效率的角度看,每個城市的資金池都是孤立的,只有「金」,沒有「融」;從購房者的角度看,受益遠遠少于付出;從企業的角度看,公積金制度無形中增加了稅負。
◎措施九:「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探索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新模式,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推動『物業服務進家庭』。」
●解讀:所謂的「物業服務+生活服務」,又是一種典型的理論正確。「物業服務」與「生活服務」,這兩件事情其實是隔行如隔山,兩者的差別如同骨科醫生與腦科醫生的差別。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物業服務公司能做出上規模的「生活服務」。「生活服務」不在「物業服務」的能力邊界之內——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這是常識。
寫完了。如果你們看完之后覺得不爽,就當我們所說的這一切,全部都是偏見。
主編-何玲 影像總監-費嘉
編輯-盧丹婷 編導-沈奕飛 攝像-王德正
商務總監-周慧慧 總策劃-王冬鶯 總編輯-劉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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