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楊巨澤未經批準,擅自在堯都區金殿鎮界峪村西北方向開采磚瓦粘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山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屬于非法采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山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程》(試行)(2022年9月23日發布)的相關規定,本機關于2025年9月22日對楊巨澤作出如下處罰:
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9460.3元。
二、處以罰款人民幣44730.15元。
合計共處罰沒款人民幣134190.45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臨自然資罰字﹝2025﹞第024號)于2025年9月30日送達楊巨澤。
臨汾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12月19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