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騎車像疊違法Buff
無證、酒駕、不掛牌、不戴盔……
從罰款到行政拘留
要記住:
馬路不是法外之地
安全紅線一碰就“刑”
案例曝光
無證駕駛?拘留!
12月16日,申某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欽州市欽南區那彭鎮時,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被現場民警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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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某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也已同步處理。
無證又酒駕?拘留!
12月9日,欽州市靈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靈城中隊執勤民警在江南路路段開展日常路查路檢時,查獲輕便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勞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檢測,勞某體內酒精含量達6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進一步檢查還發現,勞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同時,其所駕駛的摩托車還存在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突出問題,且駕駛時未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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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勞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罰款1610元的處罰。
“失駕”且二次酒駕?拘留!
12月10日,欽州市靈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靈城中隊執勤民警在六峰路查獲小客車駕駛人潘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檢測,潘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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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潘某某曾于2025年7月2日因酒駕被處罰,此次屬于“二次酒駕”;且其在被查獲時,駕駛證正處于“暫扣”“停止使用”的“失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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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罰款29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交警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容不得半點僥幸,每一次違法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廣西公安交管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整治態勢,“違法必查、查必嚴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守護群眾生命安全的堅定承諾!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欽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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