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的瓜吃了那么多,縈繞在心頭的竟是這句話:
有人暗行茍且事,有人以生命守護文明!
然而令人欣喜的是,媒體報道國家文物局已經成立工作組就此事開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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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著《江南春》的真真假假,一些利益相關者期期艾艾的表述,比《甄嬛傳》更燒腦。
最初大家只是在討論此《江南春》是不是彼《江南春》,南博和龐家到底誰在說謊?
后來就變成了一場考古大雜燴,那些想要隱藏在暗中的人和事也在不知不覺中顯現。
這其中到底有何有趣的人和事,且聽我細細說來。
12月19日晚,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接受《正在新聞》采訪時,有兩個細節表述特別有趣:
1、(假文物調撥與處置)這個事沒有經我手,我不是書畫鑒定家;
2、我2008年退休,今年82歲了,身體抱恙在家,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
我來翻譯一下,中譯中。
徐院長的意思是他在2008年退休已經退休了,隱喻是,他是2001年才成為南京博物院院長的,1997年處置《江南春》畫卷的破事,他沒這個資格當“帶頭大哥”,而且他也不是書畫鑒定專家,這事跟他關系不大。
所以哪怕你拿出南博的文物劃轉單上,指出“徐湖平”的簽名也不能說明問題。
牛不喝水強按頭,你們放著“關鍵的少數”不管,拿著這堆爛事惡意糾纏我一個經辦人,有意思嗎?
其次是說他已經年齡大了,“老來多健忘,時日亦無多”,懇請吃瓜群眾得饒人處且饒人,就不要再翻歷史舊賬了。
然而話音仍未落地,熱搜就爆出,徐院長被前員工實名舉報了。
80歲的南京博物院退休職工郭禮典舉著自己的工牌,聲音發顫卻字字鏗鏘:
“我實名舉報前院長徐湖平,盜賣故宮南遷國寶,十多年了,必須給國家一個說法!”
這個在南博干了40多年的前員工,退休前是典藏部的老館員,天天跟文物打交道。
用他的話說就是:
“閉著眼都能摸出庫房里的箱子哪個裝的是官窯”。
郭禮典說,徐湖平的操作堪稱流水線盜寶:
先讓專家把真文物說成是“贗品”,低價撥給江蘇省文物商店,
再轉手給兒子在上海開的拍賣公司,最后高價賣給海外販子。
一套流程下來,國寶變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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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信息量實在是有點大,那么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實名舉報,擲地有聲的說自己造謠的話自己也要擔法律責任的,可信度是有點高。(真假與否,等待后續調查)
說到這里,就不得不提,南博的另外兩個前院長了,這兩位都是自殺的。
南博原來叫國立中央博物院,1950年更名為南京博物院。
需要重點提及的是,由于南京博物院底蘊深厚,又有著國民政府的“原罪”,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鬧市持金的稚子,面臨著各方面的壓力。
更麻煩的是,建國后的南京博物院,上級主管部門屢經變動,真正能管事的人反而越來越少,于是就有了借閱和催還的故事。
為了正本清源、嚴肅管理,南京博物院需要一個德高望重、剛正不阿的專業人士來領導,于是在徐平羽院長之后,曾昭燏女士成為這家博物院的掌門人。
她具有三個歷史身份:曾國藩家族的后裔、南京博物院的締造者、中國首位留洋考古的女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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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她就任后第一次開會,就口頭規定了一項非正式制度:
本院從事文物工作的人員,尤其是做考古工作的,絕對不準私人收藏古董,也不能與這個生意沾邊。
曾昭燏是懂得“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的,而為了杜絕內部人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陋習,她以身作則,直接把自己祖傳的古董茶具上交給國家——我私人擁有的古玩都不要了,你們還好意思沾惹嗎?
可以想象,這些費力不討好的制度從出臺到執行,需要頂住多大的壓力?
但曾昭燏不在乎,她生性孤潔,終身未婚,早就將一生獻給了考古事業。
1964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患有抑郁癥的曾昭燏來到靈谷寺。
她給司機一袋蘋果,讓司機等她。
隨后,曾女士從塔上跳了下來,上衣口袋里留有張字條:我的死,與司機無關。
曾昭燏去世后,陳寅恪寫了首悼亡詩,其中兩句為:
高才短命人誰惜,白璧青蠅事可嗟。
曾昭燏去世后,姚遷接任。
他仍然沒有逃過自殺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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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馮其庸先生的《風雨平生——馮其庸口述自傳》,說到了“姚遷事件”的來龍去脈。
起初,某省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歡文物,從南博借閱字畫,帶回家研讀。
姚遷堅持曾昭燏的制度,完整記錄了借閱事項,并在到期后派人催還,人憎狗嫌。
后來,有人想把他弄下來,先是誣陷姚遷生活作風有問題,但因為姚遷生活古板,找不到問題;于是又說姚遷經濟上有問題,查了半天又沒找到財務上的口實,只能作罷。
然后,戲劇性的事件出現了。
此前有一次,姚遷給新入館的文物做鑒定時,有位南博的干部記錄了姚的口述鑒定意見,并整理成文發表在學術刊物上,還把姚遷列為論文作者之一。
姚遷事后非常惱火,嚴肅地批評了他,不同意署名,并拒絕了對方分享稿費的建議。
這就給有心人提供了機會,姚遷被安上了“學術不端”的罪名——你沒有寫論文,為什么論文上有名字?
事件迅速擴大化,先是江蘇省委成立工作組開始調查,然后是《光明日報》連續發表《南博院長姚遷以權謀私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姚遷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等二篇報道,同時還配發評論員文章《知識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給姚遷沉重的打擊。
作為姚遷的好友,馮其庸寫信說,“我一定來看你,幫你解決這個問題”。
收到信的姚遷淚如雨下,對副院長徐湖平(對的,就是本文一開始提到的徐院長)說:來不及了,來不及了…
當天晚上,姚遷自縊,以死抗爭。幾個月后,經過工作組的詳細調查,姚遷被平反。
姚遷的結局,對于整個文博系統而言,是一個標本式的事件。它完成了某種規訓:此后幾十年,你很難再看到有人在類似的事情上太過較真。
這兩位自殺殞命的院長隨著時間的更迭被遺忘在腦后,后來的人該干啥還是干啥,直到《江南春》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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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外觀。圖自澎湃新聞
在龐家和南博打官司之前,龐家就不斷給南京博物院寫信,希望看看當年捐贈的137件藏品的現狀。
但匪夷所思的是,南博并沒有回復他們。
龐元濟的曾孫女龐叔令說,2018年時,她的媽媽,也就是1959年捐贈者龐增和的夫人,還為此寫信給南京博物院。“她在世的時候,一直惦記這事。后來她突發心臟病,就是因為有親友來講了南博這個事情,一下子讓她突然生氣,沒緩過來去世了……”
可悲呀,這樣一位赤誠的捐贈者家屬就這樣被氣死了。
再說回畫作流出事件,這件事最吊詭的地方在于:每一步都是合規的。
有專家鑒定記錄、有省文化廳的批復、有調撥手續、有銷售發票,鏈條完整,程序清晰,挑不出毛病。
這讓我想起十九世紀英國的一個老案子。當時英國的濟貧院制度,在程序上堪稱完美:有申請流程,有資格審核,有賬目記錄,有監督機制。每一個窮人進入濟貧院,都經過了嚴格的程序。
但狄更斯寫《霧都孤兒》的時候,描述的那些濟貧院里的悲慘生活,又是怎么回事呢?
答案很簡單:程序可以完美,而程序之下的人可以不完美。
制度是死的,執行制度的人是活的。
當程序成為遮羞布而非約束力的時候,程序正義本身就變成了一種諷刺。
《江南春》的流出,把時間線拉出來看:鑒定是在60年代完成的,那會兒既沒有成熟的文物拍賣市場,也沒有后來那些嚴格的監管條例。
“偽作”兩個字一落筆,類似文物就從“公家財產”變成了“可處置品”。
有人總結過這套處置的精妙之處:
把責任放進專家鑒定組——標準不同、認識有限、學術在發展,很難追究幾十年前一組專家的責任。
把風險轉移給文物總店——后續交易與博物院完成切割。
一切交給時間——人員更迭,檔案封存,只剩“以當年結論為準”。
最后的結果是:責任消解于流程,利益歸于個人。
這恰恰也是龐叔令女士最為憤怒的地方吧,“不是因為你賣了,而是因為你賣了都不告訴我。這不是法律問題,是人性問題。”
這還牽扯到一個更深層次的東西:捐贈的本質是什么?
捐贈是一種單方面的“讓渡”行為,一旦完成交付,似乎就與捐贈人關系不大了,但換一個視角來說,在人類社會中,禮物從來不是白給的,它背后總有回禮的義務。
即使是單向的贈予,也創造了一種持久的社會紐帶,受贈者對贈予者負有某種道義上的虧欠與責任。
鑒定“偽作”卻不通知捐贈人,本身就是一種荒誕。
更荒誕的一層是,將所謂的“偽作”當作無足輕重的廢品處理,本身就是對文化遺產的不尊重。
既然當時鑒定是“偽作”,何不“退捐還畫”?如果還了,豈不是沒有了今日的官司一樁。
好在,現在高層下場了,一切都還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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