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朋友都在討論《江南春》與南京博物院的一些事情,我也貢獻了一些文字。當然我也看到了幾篇文章,以時間為線索,考證《江南春》的流傳。只是其中或許有AI搜索的原因,使得有些線索與事實不盡相符。故此今天稍稍對一些線索進行考證。
圍棋里有一種破局手段,叫“十六子倒脫靴”,大意就是正著不行,反著來。今天我們就把《江南春》的一些線索倒推,或許能夠得到蛛絲馬跡:
PART.01
2006年
2006年,丁蔚文在《南京藝術學院學報》發表了一篇學術文章,叫《仇英卷考辨》
文中第一段簡述了《江南春》的流傳經過,稱該畫卷經明清數位收藏家過手收藏后,被藝蘭齋收入,“藝蘭齋收藏的《江南春》,得于龐氏后人”。這句話十分模糊,甚至會造成一種錯覺:藝蘭齋主人就是陸挺,這句話好像意思是陸挺直接向龐氏后人購買的《江南春》。
這中間唯獨漏掉了南京博物院接受捐贈以及鑒定“偽作”并自行處理一事。
1995年,向南京博物院捐獻《江南春》的龐增和去世。1997年,陸挺藝蘭齋才剛剛注冊掛牌,所以這個“龐氏后人”不可能是龐增和。如今龐增和之女龐叔令主動起訴南博,這說明“得于龐氏后人”一句經不起推敲。
換言之,負責撰寫這篇文章的作者或許也不知曉《江南春》自龐萊臣之后的具體流傳,只不過這不是他寫該文的重點,所以就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問題在于:從行文上看,丁蔚文在寫這篇文章時,一定是親眼看過《江南春》卷軸。因為文中稱“《江南春卷》有一收藏盒,上刻有“江南春卷”四字,隸書,石綠色……”,龐家流傳的《虛齋名畫錄》也沒有如此詳盡的描述。結合“得于龐氏后人”一句,可以得出結論:該文寫作時,《江南春》仍歸陸挺蘭藝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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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龐萊臣舊藏·龐增和捐贈古代繪畫選》出版,2006年,著名書畫家楊仁愷先生在蘭藝齋觀摩《江南春卷》,同年丁蔚文《仇英卷考辨》一文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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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事一聯系,可見丁文能夠寫成,也是得益于楊仁愷在蘭藝齋觀摩古畫一事,這多少為后來考證線索留下了一些證據。
PART.02
2001年
還是因為這句“得于龐氏后人”,如果此句為真,我們還能得到一個信息:《江南春》一畫從南京博物院流出后,并沒有轉手,直接流到了陸挺蘭藝齋的手上。
現在我們再來把時間倒推一下:按照南博自己給出的證據,2001年,江蘇省文物總店向一位“顧客”售出《仿仇英山水卷》,價格6800元。值得注意的是該記賬聯還有三件文物也被一起售出,分別是《沈敬宗山水扇頁》、《康有為款字對》以及《翁叔平款字對》。日期同一天為2001年4月16日,經手人同一人姓“梁”,一張發票記總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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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這四樣東西是同一天由一人同時買走。其實這里至少已經留下兩個有用線索:
第一,可以看看蘭藝齋是否藏有《沈敬宗山水扇頁》《康有為款字對》以及《翁叔平款字對》。如果有的話,說明《江南春》卷的確為陸挺于2001年購買,該“顧客”就是蘭藝齋主人陸挺。
這種事在藝壇根本藏不住消息,所以之前去南博尋求《江南春》未果的楊仁愷先生開始多次去蘭藝齋觀賞《江南春》,并于2006年留下照片。
第二,經辦人“梁”是江蘇省文物總店的正式員工,有關他的信息,應該有跡可查。如果目前還存活于世,他/她可以作為《江南春》流向的關鍵證人。
PART.03
1997年
為何發票上買家叫“顧客”?這或許和購買的東西價值有關。這就和今天中彩票一樣,誰中一個億后希望實名去領獎?然后對照相機懟著拍?懷璧其罪的道理,大家都懂。
況且這種文物買賣,基本上離手不顧,不可能有“退回來”的說法。開發票更像是一種資金流向的存證,證明合法合規合理。
其實就是唬人用的。
問題在于:為何該發票中其他三樣不叫“仿”或者“偽”,偏偏《江南春》卷要叫做《仿仇英山水卷》?
對此,我們還要把時間往前推一推:
1997年6月,南京博物院向江蘇省文物商店運來1259件被博物院“剔除”的書畫作品,名目上記有這段文字:“六十年代初經全國書畫專家組審定為贗品,建議剔除。自1986年至1990年期間,江蘇省文物鑒定組鑒定人員又對這些書畫進行再次認真審核,確認為大部分贗品和線以下一般書畫,不宜入藏”。
所以到1997年6月9日,這1259件文物已經被全部搬走,送至江蘇省文物商店。
其中就包括仇英《江南春卷》以及趙光輔《雙馬軸》等。
清單里有一個細節,就是名稱為《江南春卷》,而非《偽江南春卷》或者2001年賣出的《仿仇英山水卷》。
如果鑒定為贗品,無論如何在清單名目中要將“仿”“偽”“贗”等字樣記錄上去,這樣方便后來江蘇省文物商店對其定價售賣。
再再值得注意的是:1259件從南京博物院流出來的古書畫,按照今天《江南春》以及《雙馬軸》的拍賣行情,這些古書畫雖然在名目里被鑒定為“贗品”,但是可能還是存在大量“漏網之魚”。
所以,1259件贗品古書畫進入市場,這對當時古董行而言,可以說是一件大事。這潑天的財富會花落誰家?只能說各憑本事。
蘭藝齋于1997年掛牌,與1259件文物從南博流出同時,不得不說是一個比較“幸運”的巧合。
PART.04
1986VS1961
根據剔除名目,我們再分析一個問題:“建議剔除”這句話,是誰說的?
這會兒咱們只能再把這個時間線往前推一推了。
1986年,《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才出臺,按照文件,對相關贗品,博物館有權劃撥、調劑。
不過《江南春》的第一次鑒定是在1961年,那會兒《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還沒有出臺,謝稚柳等三位對《江南春》的鑒定結論是:“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后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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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專家對《江南春》鑒定為“偽”的依據是“題跋完全不對”,應該是參照了《江南春辭》和《落花詩集》,以文對文,這是書畫鑒定的一般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所以這只能是一般粗淺的鑒定,其實對照《過云樓名畫錄》,又或者畫卷中文征明、黃姬水等人手跡,也可以做出進一步判斷。
其次,“偽”和“贗品”根本不是一個意思。“贗品”對應的詞是“假”,也就是1964年南博組織徐云湫等三人進行了第二次鑒定。至少在謝稚柳等人看來,“陳鎏題引首真”,同時“偽做得很好”,也就是雖非仇英手跡,但有收藏價值,與“贗品”“建議剔除”是兩回事。
所以,“建議剔除”既不是1961年謝稚柳三人所說,也不是1964年徐云湫三人所說。而是1986年以來南博領導人根據《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所說。
總不能把所有問題都往已經去世的人身上推吧。
PART.05
1984-1986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人:1997年剔除贗品文物的主要負責人,是當時南博院長徐湖平,以及保管部主任錢峰,而申請人,叫凌波。
從結構而言,申請人凌波應該才是剔除贗品文物項目的實際負責人,由他審定文物,并向上提出剔除申請。
最后,我們再把時間往前推一推:1984年,原南博院長姚遷因事自盡,后徐湖平繼任院長。到1986年,《博物館藏品管理法》出臺,也是該年,南博開始由凌波組織審定一批要被剔除的贗品古書畫,到1997年,1259件古書畫從南博流出,進入江蘇省文物商店。同年陸挺蘭藝齋注冊掛牌,到2001年,《仿仇英山水卷》被“顧客”從江蘇省文物商店以6800元購走。到2005年,龐萊臣百年紀念展成立,2006年楊仁愷在蘭藝齋觀摩《江南春》圖被人拍下寶貴照片,同年《仇英卷考辨》發表。
如果這個時間線大致沒有問題,我們其實已經能夠發現《江南春》幾次流向的關節點在哪里了。
但是具體判斷,我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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