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素材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廣西桂林交警
“我就喝了幾杯啤酒,應該沒事。”
一句僥幸的自我安慰
換來的是罰款記分、駕照注銷
實習期酒駕的代價
這位駕駛人用親身經歷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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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在桂林市東二環路南洲大橋路段,一輛橘色小客車緩緩駛入檢查區,車窗搖下后,濃烈酒氣撲面而來。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疊彩大隊執勤民警利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涉嫌酒駕的駕駛人張某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74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進一步查詢發現,張某的駕駛證于2025年6月考取,至今仍處于實習期內。
“你是否知道,實習期內酒駕,駕駛證會被注銷,需要重新考取?”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低聲表示知道,“我以為只喝了幾杯啤酒,應該沒事。”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論喝多喝少,只要沾了酒,就不該摸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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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疊彩交警對張某實習期內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3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注銷其實習期駕駛證。這意味著張某必須重新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后才能再次取得駕駛資格。
交警提醒
酒駕害人害己,實習期酒駕后果更為嚴重。請廣大駕駛人牢記:
飲酒后嚴禁駕駛機動車,哪怕只喝一杯;
實習期內記滿12分,駕駛證將被注銷;
遵守交規、敬畏法律,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負責。
拒絕酒駕,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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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李國民 孟遠航
編 輯:石桂暉
校 對:鐘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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