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給林峰的時候,沒人看好。
二婚,帶著個七歲的女兒,對方還大我五歲。我媽說,你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我沒理她。三十五歲的女人,早過了需要別人點頭的年紀。
林峰不算有錢,在一家國企做中層,月薪一萬二。我自己開著個小服裝店,不賺大錢,夠花。兩個人湊在一起,日子過得去。
結婚那天,他把工資卡給我。我愣了一下,推回去:"不用。"
他堅持:"我前妻就是因為我管不住錢才離的婚。這次我想做好。"
我接了。不是貪他那點工資,是覺得這個男人,至少肯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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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兩年確實安穩。他對我女兒也好,不是那種刻意討好的好,就是平常的關心。女兒叫他林叔叔,他應得自然。我們三個人,像拼湊起來的家具,磨合一陣后,居然也穩當了。
婆婆住在老家縣城,一年見一兩次面。她不太說話,看我的眼神總有點飄。我懂,她心里還念著前兒媳。但我不在意,反正各過各的。
轉折在上個月。
那天晚上十點多,門鈴響了。我開門,婆婆站在門外,拎著個旅行箱。
"媽?"林峰從沙發上站起來,"您怎么來了?"
"我就不能來?"婆婆進門,眼睛掃過客廳,"住幾天不行?"
當然行。我去收拾客房,鋪床單,放毛巾。婆婆坐在沙發上,一句話沒說,臉色不太好。
第二天早上,我照常去店里。回來的時候,發現婆婆在廚房做飯。
"媽,您歇著就行。"我說。
"我閑不住。"她頭也不回。
飯桌上,氣氛有點緊。婆婆一直看著林峰:"你最近工資漲了?"
林峰夾菜的手頓了頓:"沒有,還是老樣子。"
"那怎么給家里的錢少了?"
我筷子停在半空。
"沒少啊。"林峰說,"每個月還是那個數。"
婆婆放下碗:"你工資卡不是在你媳婦那兒?"
空氣突然凝固了。我看著林峰,他低著頭。
"媽,我工資是給了她管。"他聲音很輕,"但該給您的錢一分沒少。"
"我不是說錢的事。"婆婆聲音提高了,"你一個大男人,工資卡都給老婆,成什么樣子?"
我放下筷子:"媽,這是我們兩口子的事。"
"兩口子的事?"婆婆看向我,眼神凌厲,"你們結婚的時候,我兒子手里有二十萬存款。現在呢?都在你那兒吧?"
我愣了。確實,林峰結婚前把存款也給了我,說是一起理財。我用那筆錢擴了店面,現在生意好了不少。
"那錢我們拿來投資了。"我說。
"投資?"婆婆冷笑,"投資你的店?那不還是你的錢?"
林峰站起來:"媽,您別這么說。"
"我怎么說?"婆婆也站了起來,"我今天就把話說明白。工資卡拿回來,那二十萬也還給我兒子。這日子要是過不下去,趁早離。"
我整個人都麻了。
林峰臉色白了:"媽,您說什么呢?"
"我說錯了?"婆婆轉身進房間,拿出個銀行卡甩在桌上,"這是你爸留下的房子賣的錢,五十萬。我本來想給你們做養老金,現在看來,還是我自己留著吧。"
她說完就開始收拾東西。林峰追上去勸,被推開了。
"你要么讓她把錢都還回來,要么我現在就走,以后也別來往了。"婆婆聲音很硬。
我站在客廳,突然覺得荒謬。二十萬確實在我這兒,但店里的流水都擺在那兒,賺的錢也分給林峰了一半。工資卡更是他自己塞給我的。
"媽。"我走過去,"那二十萬的賬我可以給您看,店里賺的錢,林峰分了十萬。工資卡您要拿回去就拿回去,但這話不能這么說。"
"我不看賬。"婆婆背對著我,"我就問你,能不能把錢還給我兒子?"
"可以。"我說,"但是您得說清楚,為什么突然要這些?"
婆婆轉過身,眼睛紅了:"我還能為什么?我就是看不慣你們這樣。他前妻多好的姑娘,就是因為沒管住錢才離的。你倒好,一來就把他所有錢都拿走了。"
我明白了。不是錢的問題,是我這個人的問題。
"那行。"我走進臥室,拿出存折,又把工資卡拿出來,"這些您都拿走。至于那二十萬,我明天就轉賬。"
林峰抓住我的手:"你干什么?"
"她要,就給她。"我甩開他的手,"反正這日子我也不想過了。"
婆婆愣了一下,大概沒想到我會這么痛快。她拿起卡和存折,轉身就走。
"媽!"林峰追出去。
我聽見樓道里婆婆罵罵咧咧的聲音:"就是個要錢的,我早看出來了。你還傻乎乎的,活該上當……"
那些話一句句砸過來,我站在門口,突然笑了。
林峰回來的時候,我已經把他的衣服收拾出來了。
"你這是干什么?"他聲音發抖。
"離婚吧。"我說,"你媽說得對,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她說的話你也信?"
"不是信不信的問題。"我坐下來,"林峰,你媽心里還裝著你前妻,這事我一直知道。我也不怪她,畢竟人家是她看著長大的。但今天這事,不是錢的事,是她根本不承認我。"
林峰沉默了很久:"給我點時間,我去跟她說。"
"沒用的。"我搖頭,"她已經認定我是為了錢才嫁給你。我解釋再多,她也不會信。"
他走了。帶著行李,去了他媽的賓館。
我一個人坐在客廳,想起結婚那天他把工資卡給我的樣子。那時候我想,這個男人,或許能依靠。
現在看來,人到中年,誰也依靠不了誰。
第二天店里很忙,我沒時間多想。晚上女兒問我林叔叔呢,我說出差了。她"哦"了一聲,繼續寫作業。
三天后,林峰打來電話,說要見面談談。
我們約在樓下咖啡館。他瘦了一圈,眼睛里有血絲。
"我媽回老家了。"他說,"她讓我跟你道歉。"
我攪著咖啡,沒說話。
"但是……"他頓了頓,"她還是覺得,工資卡應該我自己管。"
我笑了:"所以呢?"
"所以我想,要不咱們還是分開管錢?"他小心翼翼地看著我。
我放下杯子,站起來:"那就離婚吧。不是因為錢,是因為你到現在還沒明白,問題在哪兒。"
走出咖啡館,外面下著小雨。我撐開傘,一個人往回走。
手機震了幾下,是林峰發來的消息。我沒看,直接刪了。
三十五歲第一次離婚,四十歲第二次離婚。別人會說我命不好,我倒覺得還行。至少每次離開,都是我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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