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剛學會用掃帚劃出整條街的黎明,就被酒精撞碎在黎明里。”
23歲,工作第47天,陳某彎腰撿起的不是落葉,是她和男友攢首付的每一分希望。垃圾車停在身后三米,男友刷著手機等她下班去吃鹵肉飯。白色轎車沖過來那一下,男友聽見骨頭碎的聲音比剎車聲還響。
行車記錄儀把時間永遠停在22:17:33,血濺到鏡頭上像打翻的番茄醬。鄭某酒測值0.73,換算成我們熟悉的說法——吹氣那口氣里一半都是酒精。這人不是喝嗨,是喝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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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瘋的是接下來操作:先說自己沒開車,再裝睡,醒來第一句話問“車能不能修好”。醫院護士聽不下去,背過身抹淚。警察隔天發現他把房子掛網上了,價格比行情低一成,備注“急售,可小刀”。這哪是賣房,是賣良心。
網上吵得最兇的一句話:“酒駕致死能不能按故意殺人判?”翻法條的人發現,臺灣現行法規最重也就十年,再扣減刑,出來才四十出頭。對比之下,一條23歲的命只值十年,鍵盤都替陳某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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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陳某原本不用這么拼。她讀的是幼保科,實習時幼兒園倒閉,才跟男友報名做環衛。“起碼每天有現金進賬”,她跟朋友語音時笑得很輕。出事那天她剛領第二次薪水,信封里夾著一張便利貼:距離開一家早餐店的夢想還差47萬。便利貼現在貼在靈堂,被眼淚浸得皺巴巴。
有老環衛工說,他們最怕的不是垃圾臭,是酒駕。臺南去年12件作業人員傷亡,7件跟酒精有關。交警統計過,凌晨收班時段,每十輛車就有一輛喝過。數字冷冰冰,落在人頭上就是血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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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鬧大后,臺南市宣布要在年底前給所有環衛車上裝LED警示條,局長鞠躬道歉。網友不買賬:“警示條救不了命,重刑才救。”有人貼出臺北正在試行的“酒駕累犯沒收納保”制度,下面排隊@臺南市政府:抄作業會不會?
最難受的還是男友。工友說他每天把掃帚綁在垃圾車旁邊,那是陳某站過的地方。偶爾有人聽見他對著掃帚說話,像在等一個永遠不會回頭的回頭。
陳某的告別式上,幼兒園同事帶來孩子們折的紙鶴,一罐星星,還有一張畫:大大的太陽下,一個小女孩在掃地,旁邊寫著“陳姐姐再見”。畫被雨水打濕,顏料糊成一片,像哭花的妝。
現在臺南街頭多了塊電子屏,循環播放“酒駕等同謀殺”。路過的人抬頭看幾秒,低頭繼續走,像什么都沒發生。只有凌晨四點,偶爾能看見垃圾車停在路邊,司機盯著路面發呆,車燈亮得刺眼,像在說:別再讓掃帚比人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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