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圍繞《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今日曝光官橋一起特種作業無證上崗典型案例,望所有企業引以為戒!
對南安市XX石材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20日,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南安市某石材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維修工簡某未取得電焊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卻長期從事車間小型焊接作業。
該公司雖聘請有證焊工并簽訂外包協議,但日常小范圍焊接工作均交由無證的簡某完成,公司明知其未持證仍默許作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處理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條及相關裁量基準,執法部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無證人員特種作業,限期整改,并依法處以1.5萬元罰款。
【典型意義】
特種作業(電焊、熱切割等)技術性強、風險極高,無證上崗如同 “帶險作業”,極易引發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
在此鄭重提醒全鎮企業: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2.切勿心存僥幸,將特種作業交由無證人員操作,無論“大問題”還是“小活兒”,都要嚴守安全底線;
3.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定期開展特種作業人員資質核查,消除安全隱患。
下一步,官橋鎮將持續加大特種作業安全監管力度,對無證上崗等違法行為“零容忍”,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請各企業繃緊安全之弦,筑牢安全防線,共同守護轄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為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現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產執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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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記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違法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7日,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磨刀機配電箱、動力柜等設備2處較大危險有害因素未設置觸電安全警示標志;
2.未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記錄。
法律依據及處罰:
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南安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九十七條第五項和《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作出了以下行政處罰:
針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
針對未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記錄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5000元;
以上處罰合計人民幣25000元。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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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某石業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違法案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30日,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泉州某石業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供電的配電箱電氣線路安裝不符合規范:部分電氣線路未套管,時控開關和照明供電強弱電變壓器接線排裸露,未進行絕緣保護,不符合《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7.2.1條第三款“當導線垂直敷設時,距離地面低于1.8m段的導線,應用導管保護”和第5.1.1條“帶電部分應全部用絕緣層覆蓋,其絕緣層應能長期承受在運行中遇到的機械、化學、電氣及熱的各種不利影響”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
2.給員工配置無下顎帶安全帽,不符合《頭部防護安全帽》(GB2811-2019)第5.2.5條“安全帽各部件的安裝應牢固,無松脫、滑落現象”和第7.3條a款“警示:使用安全帽時應根據頭圍大小調節帽箍或下顎帶,以保證佩戴牢固,不會意外偏移或滑落”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
法律依據及處罰:
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南安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九十九條第五項和《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作出了以下行政處罰:
針對未采取措施消除配電箱隱患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
針對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
以上處罰合計人民幣20000元。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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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某材料有限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違法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23日,南安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福建某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1.安排未具備相應資格的特種作業人員5人從事特種作業;
2.未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安全帽。
法律依據及處罰: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南安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一百零二條和《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規定,作出了以下行政處罰:
針對安排未具備相應資格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85000元;
針對未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安全帽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
以上處罰合計人民幣95000元。
案例警示:
以上案例充分暴露了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上的漏洞。南安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各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防范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來源:南安應急管理、南安官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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