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的一天夜半,北京護國寺街的空氣里彌漫著淡淡的紙灰味。隔壁張師傅推開窗戶,瞧見鄰墻角一小片暗紅火星一閃即滅,瘸著腿的李家琪抱著鐵皮桶,低頭吹灰。張師傅嘟囔一句:“大冷天燒啥呢?”這句疑問,后來成了舉報信的第一行。
李家琪在大耳胡同混得極好。那年月彩電稀罕,他家卻擺著一臺21英寸的彩色機,一到周末便把街坊請進去看戲曲。“來,都來坐!”他笑瞇瞇遞瓜子,腿傷嚴重,拄著拐杖仍跑前跑后。鄰居們圖個熱鬧,都說老李心眼好。可有意思的是,所有人只知道他腿有舊傷,卻沒人真見他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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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近人心的不止電視機。每逢節日,他總掏錢給孩子們買糖;哪戶家燈泡壞了,他拄拐也要爬上凳子幫忙換。人情一鋪開,街巷里幾乎沒人提他灰撲撲的過去:1947年潛入解放區失敗被俘、1950年被判十五年、因腿傷留在青海勞改農場,1979年以“醫治殘疾”名義回京。檔案夾上這些字跡,在公安分局的抽屜里蒙了灰,卻沒徹底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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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師傅的疑慮在加深。白天,李家琪拄拐在西城各機關附近閑逛;夜里,他總拉緊窗簾,再點起那只小火桶。有時半導體收音機傳來嘈雜電流聲,他猛地記下幾行符號。張師傅越想越怪,索性寫了匿名信:“此人夜燒可疑物,與港客來往頻繁,請查。”信件送至宣武分局,同年5月轉到北京市公安局一處。檔案抽屜被拉開,李家琪的名字赫然在列。
追蹤一直持續。1981年春節后,李相材第二次進京,帶來彩電一臺、獎金五千、密信一封。北京站廣場他們握手時,遠處兩名便衣按下快門。密信中標注:提高李家琪生活補貼至月一千,自編號25607。情報價值越滾越大,風險也在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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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月17日,新任交通員蔡蘋抵京。按照約定,她把密信和四千元經費交給李家琪。密信宣布:設立“北平站”,下設三個行動組,必要時配無線電臺。李家琪興奮得一夜無眠,翌日把信投進爐火,化作灰燼。可院外兩名偵察員已記錄下她的到訪時間。
1月22日,蔡蘋乘車赴機場,中途被截獲。兩小時后,警方帶著搜查證敲開大耳胡同的木門。李家琪正把一本小冊子塞進爐里。民警一把奪過,只見扉頁赫然空白,中間密密麻麻記錄著“行動組成員、經費分配、情報口標”。李家琪長嘆:“你們早就盯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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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0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家琪——反革命間諜罪、反革命投敵叛變罪,判處無期徒刑;蔡蘋同案,判刑十五年;仇云妹嚴重失職,另案處理。宣判后,護國寺街再沒人聞到半夜的紙灰味,只剩一堵被煙火熏黑的墻角,悄無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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