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子,因為小姑子誤入淫窩,不惜傾家蕩產上訴。為了掌握切實的證據,她只身臥底淫窟,終于揭開層層鐵幕,扳倒了以檢察長為首的特大賣淫團伙。
2005年10月18日,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犯罪團伙進行了一審判決。其中,“雞頭”檢察長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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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五一”一放假,河南南召縣郊的王雙就去三門峽市看望同學了。眼看七天過去了,學校都開學了,可還不見王雙的蹤跡。
哥哥王杰和嫂子袁玉心急如焚,多次到三門峽市尋找,始終得不到王雙的絲毫音信。
就在王杰夫婦無計可施時,7月中旬,王雙往家里打了一個電話,說她現在正在三門峽打工,讓哥哥把她在學校的東西拿回家。沒等王杰勸說,她就掛斷了電話。
轉眼到了8月22日,新學期馬上就要開學了,王杰決定再到三門峽去尋找妹妹,繼續完成學業。
畢竟,妹妹還不到工作的年齡,學習才是她要做的事。
王杰走了,袁玉卻心神不寧。
袁玉時年32歲,六年前嫁到王家。王杰父母雙亡,和妹妹相依為命。袁玉過門后,不僅把王雙看成了小姑子,更是看成了親女兒。現在出了這事,怎能不讓她擔心。
一個星期后,王杰回來了。“怎么就你自己回來了,小雙呢?她到底怎樣了,你找到她了嗎?”袁玉急忙追問。
王杰告訴她,到三門峽后,他找到了王雙的同學,得知王雙在一家歌舞廳上班。王杰找到王雙后,王雙竟說不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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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雙對哥哥一向尊敬,而且向來聽話,為什么竟不認哥哥?袁玉心中感覺異常。第二天一早,她就坐車趕往三門峽。
到達后,她找了一家小旅社安頓好后,就按照丈夫給的地址找到了那家歌舞廳。可是一連找了四天,她也沒能發現王雙的影子。
難道丈夫找到的不是小雙,所以她說不認識?袁玉心中犯起了嘀咕。
正在她疑惑時,一個在歌舞廳上班的女孩兒悄悄告訴她,小雙前幾天確實是在這兒上班,現在已經不在這兒了。
同時,那個女孩兒還告訴袁玉,要想找小雙,最好到靈寶市的紫金宮國際大酒店的夜總會或者洗浴中心。
酒店?夜總會?洗浴中心?一個小姑娘在那兒能干什么?女孩兒的話讓袁玉頭暈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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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6日,袁玉到了紫金宮國際大酒店,望著金碧輝煌的酒店,袁玉不禁有幾分膽怯,但是為了妹妹,她還是壯著膽假扮成洗浴的客人混了進去。
一直到了晚上,袁玉才在五樓的洗浴中心見到了妹妹王雙。兩月不見,以前的那個小姑娘竟變化如此之大。
只見王雙穿一件暴露的吊帶裙,頭發也成了爆炸式。袁玉看到她時,她正挽著一個中年男子的胳膊從包間里出來。
看見嫂子,王雙大吃一驚,緊張得臉色都變了。她松開客人走到袁玉身邊,低聲對袁玉說:“嫂子,你現在什么也別問,這不是說話的地方。你告訴我你住在什么地方,明天我抽時間去找你!”
袁玉本想質問王雙,但看到她緊張的樣子,明白她一定身不由己,說不定還有人在監視。她告訴王雙自己的住址后就悄悄走了。
回到旅社,袁玉一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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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11點左右,王雙果然找到了她。一見袁玉,王雙就撲到袁玉的懷里號陶大哭,邊哭邊說了自己這些天的遭遇。
王雙一到三門峽就遇見了一個30多歲的男子,他告訴王雙可以給她找一個好工作。王雙信以為真,就跟著他到了歌舞廳。
歌舞廳的一個人告訴她,在這里,白天可以找同學去玩,晚上回來陪客人唱唱歌、跳跳舞,每天上班也就三五個小時。歌舞廳不僅管吃管住,還可以按表現發工資。看條件不錯,王雙就答應了下來。
剛開始的幾天,確實如那人所說的那樣,王雙放心不少,可是就在5月6號那天晚上,王雙陪客人聊天的時候,喝了一杯飲料后就昏迷不醒。
等她醒來已經被那個客人糟蹋了,那個客人還告訴她,他是交了2000元“開苞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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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王雙前去質問領班。可她不僅被搜走了學生證、身份證和現金,還被打得鼻青臉腫,并且被24小時監視,不能離開歌舞廳半步。
王雙告訴袁玉,表面看來歌舞廳是個正規的場所,其實是一個“交易中心”。客人在這里談好價錢后,就把小姐領走,每小時交50元錢的“坐臺費”。
同時,這兒還是“調配中心”,老板在多個地方設有賣淫窩點,小姐的去向都是在這里進行指揮的。
由于自己做了不干凈的事,所以上次哥哥來找的時候,才狠心沒有相認。
大酒店的夜總會和洗浴中心也是那個老板開的,上次見了哥哥后,老板怕家人再來找,就把她調到這兒來了。
說完,王雙摟著袁玉哭:“嫂子,我想你啊,你就和我的媽媽一樣啊!我想回家,可是卻沒辦法脫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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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妹妹的話,袁玉心如刀絞。她哭著問:“妹妹,你就沒有想辦法跑嗎?”
“我偷跑了幾次,都沒有跑掉,還遭到毒打。別說跑了,就是收到客人投訴,也少不了一頓暴打啊!就是想告也沒有用,這里的老板叫姚灼,是檢察院的科長,在公檢法都有熟人,告也告不倒啊!”
“好了,妹妹,別哭了!”袁玉擦干妹妹的眼淚說,“你回去收拾一下東西,咱們回家吧。”
“不,我不能再回酒店了,只要一回去就出不來了。來找你,還是說買東西才請了半個小時的假。”
“東西不要了,現在就跟我回家!”當天下午,袁玉就帶著王雙回到了老家。
回到家后,王雙的情緒一直低落,非常恐慌,有時把自己關在屋里號陶大哭。聽著妹妹的哭聲,袁玉就覺得自己的心在滴血。特別是經過檢查知道王雙患了性病后,她更是痛徹心肺。
看著妹妹精神恍惚的樣子,袁玉義憤填膺,決定要為妹妹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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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把要告姚灼的想法告訴丈夫時,王杰勸她:“咱們勢單力薄,能告倒他嗎,不行就算了吧!”
“不能算了,我就不相信,朗朗乾坤,還沒有王法了不成!”袁玉斬釘截鐵地說,“我就是傾家蕩產,也要告他!”
2001年10月,王雙情緒好轉后,袁玉把兒子交給她看管,就踏上了反映之路。她怎么也想不到,這一條路競然是那樣艱難和漫長…
首先,她去了三門峽市公安局和紀委反映情況。接待人員認真聽她講完后,告訴她,她反映的情況很重要,一經查實,一定嚴辦。
可一個月后,袁玉再次詢問,得到的結果令她非常失望。一位接待她的領導告訴她,警方雖然多次出動,但始終在歌舞廳抓不到現行。而根據當地的文件,警方是不能輕易到紫金宮大酒店的。
然而,要抓到現行是何其難啊!
王雙告訴袁玉:“姚灼非常狡猾,在歌舞廳里小姐根本不是坐臺,而是出臺,哪里能抓到現行,就是在其他地方也不容易。在大酒店里,他們有嚴密的防范措施。常規檢查根本就起不到作用。”
“你放心吧,嫂子既然插手了,就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袁玉安慰妹妹。不過她也明白,自己能做的也只有不停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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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在三門峽多次反映問題,袁玉發現,在那兒根本也解決不了問題。她決定到省城鄭州。
省高檢、省高院、省公安廳、省紀委、省政府…等部門,她一家一家地跑,材料一批一批地送…
雖然,袁玉的材料得到了領導的高度重視,但進展起來并不順利。
兩個月后,接待人員告訴她,經過組織專人調查,卻沒有查到任何有力的證據,根據手續和證照來看,姚灼和歌舞廳并沒有關系,那只是他的親屬經營的。
一次次反映,一次次失望,難道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嗎?
悲憤的袁玉決定到北京反映。正是這次路上,由于勞累過度,她小產了,當她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家時,一進門就暈倒在地。
“嫂子,算了吧。告不成就算了,于萬不能把你的命也搭進去啊!”王雙哭著勸她。
“不行。”袁玉的聲音雖然虛羽,卻很堅定,“這不僅是為了你啊!要不然還會有更多的姐妹受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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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王雙討回公道,袁玉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積蓄,丈夫一發工資就全部交給了她;就這樣還不夠,她變賣了家里所有值錢的東西,還欠了幾萬元外債。
就在袁玉積極為王雙討回公道的過程中,她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姚灼的朋友。
他對袁玉說,只要她能停止反映問題,姚灼答應給她10萬元錢作為補償。
“別說10萬元,就是100萬也沒用,你告訴姚灼,讓他等死吧!”袁玉一口回絕了對方。
2003年9月,當袁玉再一次來到省檢察院時,一位接待人員告訴她:“你光這樣也不是辦法啊,要想告倒姚灼,你最好是能搜集到他參與賣淫的證據,有了證據,什么事都好辦了…”
一席話提醒了袁玉。為了搜集證據,她決定前往三門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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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她到歌舞廳做了一名清潔工人。進入之后,她特地買了部錄音機,整天帶在身上。
剛開始的時候,歌舞廳的人對她還有戒備之心,談論賣淫的事情總是背著她,慢慢地也就對她放松了警惕。
在工作期間袁玉發現,姚灼平常不到歌舞廳來,但只要一到周五,他必定前來。
從那以后,一到周五,袁玉就早早地到歌舞廳上班,干活非常賣力,一直干到第二天黎明才走,她希望能得到姚灼參與賣淫的證據。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于讓袁玉等到機會了。
2003年12月8日,姚灼參與了一位嫌客和一位小姐的討價還價,袁玉不失時機地將三人的談話錄了下來。而且效果非常好。
12月9日,袁玉把錄音帶交給了河南省檢察院有關人員手里。這時,袁玉才松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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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檢察院對袁玉提供的錄音證據非常重視,大家認為,只要能證明錄音里的說話人就是姚灼,就可以對他立案查處。
為了慎重起見,檢察院派了兩位有經驗的檢察官秘密到三門峽,想辦法聽取了姚灼的聲音,經過初步斷定,錄音里的三人中其中一個就是姚灼。
隨后,河南省檢察院主要領導和省公安廳、三門峽市委主要領導進行磋商,決定對姚灼立案,展開秘密偵查。
2004年春,為偵破姚灼涉嫌組織賣淫的專案組成立。所有成員只對組長負責,調查在高度保密的狀態下進行。
2004年春節過后,專案組的成員便衣化名進入紫金宮國際大酒店進行秘密偵查。
經過四個月的調查,查清了三樓夜總會和五樓洗浴中心賣淫的事實和姚灼組織姚氏家族賣淫網絡,收網的時間到了。
2004年7月18日夜11時30分,四五十名民警突襲了紫金宮國際大酒店,當場帶走了幾對嫖娼賣淫人員,也把夜總會的管理人員帶走審查。
這次行動是嚴格按照保密程序進行的,開始前,就連參與辦案的民警都不知道具體任務是什么。隔天,姚氏家族的另外三處賣淫場所也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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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灼做夢也沒想到會有人敢“太歲頭上動土”,專案組成員在幾個賣淫場新四個月的調查,他一無所覺。
就連被警方突襲后,他還以為是常規檢查,可是令他想不到的,一天之后,他的賣淫網絡全線崩潰!
7月21日,姚灼派人到銀行提款被拒絕后,他才醒悟到自己的資金已經被凍結。于是馬上攜帶家中的100多萬現金和銀行卡攜帶女友出逃。
他先后跑到了鄭州、商丘、安陽、大連、沈陽、石家莊、德州、濟南、天津等地,但不管在什么地方,他都不敢久呆。
警方一路追蹤,2004年9月25日,姚灼和他的女友在北京被三門峽警方抓獲。
檢察院將姚灼被抓獲、賣淫網絡被摧毀的消息在第一時間告知了袁玉。
接到電話,袁玉喜極而泣,她立即給在廣東的王雙打了電話:妹妹,回來吧,嫂子給你報仇了,你快回來,揭發那個壞蛋!
辦案人員根據王雙提供的線索,找了曾在賣淫場所工作過的200多名小姐,取得了大量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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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3月26日,姚灼同二姐姚娥、二姐夫李小邦承包經營靈寶市紫金宮國際大酒店三樓夜總會和五樓洗浴中心,先后雇用麻院生、原海等人,糾集、控制大量賣淫女,大規模地組織賣淫女在紫金宮國際大酒店客房和洗浴中心包間內從事賣淫活動。
2002年6月,姚灼同其嫂子張小蘭承包經營三門峽市鴻志大酒店夜總會。
2003年三四月以來,夜總會有組織地安排賣淫女在鴻志大酒店客房從事賣淫活動。
2003年10月25日,姚灼同姚娥、李小邦承包經營澠池電業局溫莎琪浴場。
2002年6月,姚灼與鴻志大酒店老板聯系,商談承包事宜,并促成了嫂子張小蘭與鴻志的承包合同。
據警方查實,姚灼曾對紫金宮夜總會和洗浴中心的承包合同進行修改,對溫莎琪浴場的租賃協議進行把關,并向賣淫場所安排管理人員。
2005年8月29日,靈寶市一個放映廳被臨時辟為法院的審判廳。這次開庭,不公開審理審了那20名“雞頭”。
下午3時,20名被告人從不同的關押地點首次被帶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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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年40歲的姚灼,坐在被告席的第一位,他被檢察機關指控為這個組織賣淫團伙的首犯,其后,是他的嫂子張小蘭、大姐姚燕及大姐夫尤建成等人。
由于案情復雜,這次審理,連續進行了七天。
10月18日,經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組織賣淫等罪名判處姚灼死刑,判處姚燕、尤建成、張小蘭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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