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國際網球誠信機構(ITIA)公布重磅處罰決定,中國男子網球運動員逄仁龍因在2024年5月至9月間操縱多場比賽牟利,被處以12年禁賽及11萬美元(約合78.5萬元人民幣)罰款,其中7萬美元罰款暫緩執行。11月13日,國際網球誠信機構曾對三名中國網球選手進行了處罰,其中李文夫、張瑾因操縱比賽牟利被處以禁賽和罰款,陸鵬宇因違反反腐敗規定被臨時停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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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機構公布的調查結論,25歲的逄仁龍在短短5個月內,除了操縱自己參加的5場單打比賽,還有17次腐敗接觸教唆其他球員的行為,間接操縱了另外6場賽事。共涉及ITF巡回賽M15、M25級別,及ATP挑戰賽50共三個級別賽事。逄仁龍操縱自己的5場賽事分別在安寧、瀘州、濟南、香港、貴陽舉辦,這5場比賽他均以失利告終。
逄仁龍曾是中國網球的新生力量。2021年他代表山東出戰了陜西全運會,2023年他先后斬獲CTA800鄭州站男雙冠軍、河南網球公開賽男雙冠軍。2024年,他在埃及沙姆沙伊赫ITF15k賽事中首次斬獲ATP積分,職業生涯最高排名為第1316位。對于逄仁龍的禁賽從2024年11月7日的臨時停賽起算,至2036年11月6日結束,屆時他將37歲。
按照規定,禁賽期間逄仁龍將被全面禁止參與網球相關活動,包括參賽、執教及出席ATP、WTA、ITF及四大滿貫等成員機構或各國網協授權的任何賽事。逄仁龍已自愿接受協定制裁,放棄了聽證會權利。從李文夫、張瑾、陸鵬宇因涉假球被禁賽,到逄仁龍操縱比賽牟利被罰,這一系列處罰也為中國網球年輕球員敲響了誠信警鐘。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褚鵬
編輯/劉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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