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上近十點,經過近12個小時的公開審理,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對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村英才學校119重大火災事故案,當庭宣判,以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被告人李宇,也就是學校創辦人,有期徒刑七年,判處被告人徐向陽,也就是英才學校校長,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賈霞,也就是起火宿舍宿管員有期徒刑六年;同時,禁止被告人李宇、徐向陽、賈霞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相關的職業;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范永歸等人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宇系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社區英才學校(以下簡稱硯山鋪英才學校)實際控制人。2018年被告人徐向陽被李宇聘任為該校校長,全面負責學校日常事務。被告人賈霞系該校小學三年級班主任,入住小學三年級305男生宿舍兼任宿管老師。
2024年1月19日22時45分許,該校305男生宿舍發生火災(當日實際住宿學生33人)。火災發生約15分鐘左右,消防部門接到報警電話,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因火勢猛烈,雖經全力營救,仍造成13名小學生死亡,4名小學生受傷(其中,重傷1人、輕微傷3人)。
硯山鋪英才學校長期違規辦學,未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辦學場所不符合要求;事發時起火建筑屋頂水箱和室內消防栓無水,無法發揮初期火災撲救作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沒電,未能及時報警,延誤最佳逃生時機;學校日常管理不嚴格,未發現涉事學生攜帶打火機入校問題;305宿舍住宿人數嚴重超標;相關人員不熟悉應急處置程序,事發時未有效組織305宿舍學生疏散逃生。
事發后,方城縣獨樹鎮英才學校與13名死亡小學生的近親屬簽訂賠償協議,賠償每名遇難學生近親屬各項費用130萬元。上述賠償款已于2024年1月支付完畢。
編輯: 楊詩劼
責編: 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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