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近日,河南鄭州91歲王先生告訴記者,老伴生病8年一直是他在照顧,如今老伴去世5年,自己也找了一位50歲女友玲玲。
王先生說:“名下有套房子,之前寫的老伴名字,我現在想過戶到我名下,至于給誰還是賣掉,是我的權利。但孩子們不配合,女友玲玲是我唯一的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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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接受記者采訪
王先生有3個兒子,大兒子坦言:父親被騙了,女友是中介介紹給父親的,錢和房子都要卷走,已經被騙了6萬搞投資了。我愛父親怕他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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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兒子表示父親是被其女友騙了
女友玲玲則表示:領不領證,我都愿意和他在一起,年齡不是問題,在采訪中玲玲說:“他說他過意不去,他說一定要把這房子給我,我說既然孩子們不愿意,那就算了,不讓他爭了......”
席軍旗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老伴兒去世之后,房產的一半歸老人,另外一半作為遺產由老人與孩子共同繼承,子女有合法的份額。老人僅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處分權,無權單獨處分整套房產,過戶需要經過子女同意或者先分割遺產確定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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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律師接受采訪
經過記者協調,王大爺女友再次表態:“我不要房子,你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王大爺的兒子也表示如果兩位老人是真心在一起,互相幫助,自己也會支持,以后會多和老人溝通,陪伴老人。
來源 | 綜合小莉幫忙
延伸閱讀
近日,一則“上海老人房子被砸”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相關視頻顯示,一名自稱87歲的老人說,拆遷后一套房產登記在孫女名下,由自己居住,孫女曾承諾老人在世期間均可居住,但她又將房產售賣。由于老人不愿搬走,家中已多次遭到“打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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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狀
9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走訪事發地看到,涉事房屋屋內滿地瓜果垃圾,大門門鎖被破壞,門外被人寫上“房子已售”等字樣,樓層內可聞到異味。記者經多方確認,老人目前短暫搬走,未居住在此。
現場:
客廳滿地垃圾,插座被堵、配線箱被破壞
9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了上海市嘉定區馬陸鎮某小區內的事發地。小區分為數期,涉事房屋所在期數內為拆遷安置房。記者乘坐電梯到達所在樓層時,撲面而來的是一股異味。
該樓層共有3戶,涉事房屋在中間,由于門鎖已被破壞,大門敞開,門上張貼的殘破的紅色春聯上,還能依稀看到“吉祥如意萬事興”字樣,而在大門兩側的白墻上,分別被人寫著“房子已售”“房產權已過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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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滿屋
涉事房屋為二室一廳一廚一衛,入門的客廳滿地狼藉,混雜著西瓜皮、蔬菜、一袋大米,還有熱水壺、電飯鍋,深褐色的液體流到了柜子底部,褐色的污漬中還可見幾個鞋印。垃圾從客廳一直蔓延到臥室地面、洗手間門口等。墻面的三個插座中,兩個已被撬除、填充雜物。配線箱內盒子破損、掛著兩團紙巾,仍有幾根線連接的路由器放在地面上。一片凌亂中,只有臥室飄窗上的一排綠植還保留著生機。
一名女性鄰居告訴記者,9月10日,有兩名老年女子拖著兩桶垃圾傾倒在房間內,造成了如今的情況,并稱此前還發生過疑似傾倒排泄物的事,據她了解,傾倒者為買家。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另一名男性鄰居的證實。記者在門口看到,一側墻上有可疑的褐色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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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線箱內盒子破損、掛著兩團紙巾
兩位鄰居都回憶,從去年開始,就陸續出現有人上門“打砸”或傾倒垃圾的情況,此前在客廳位置墻面也有涂畫痕跡,目前已被清理。男性鄰居提出,孫女過去曾有“打砸”行為。
記者未能見到老人,經多方確認,目前老人已不住在屋內,暫時搬離至賓館住宿。記者暫時無法確認具體“打砸”、傾倒垃圾的人是誰。
老人自述:
孫女曾許諾讓自己居住,和保姆結婚后房子被賣
為何屢屢有人上門“打砸”乃至傾倒垃圾?網傳視頻顯示,老人稱,房產已被孫女出售,但他不愿搬走,因此,其自稱孫女、買家都曾上門。
在視頻中,老人稱自己名為陳某某,此前家庭住房被拆遷,獲得共三套拆遷安置房,一套記在大兒子名下,一套記在小兒子名下,一套則記在孫女名下。目前,他所居住的房屋即為彼時登記在孫女名下的房屋。
他介紹,自己與保姆結婚后,與孫女的關系變差。而后,孫女將房產以二百余萬元的價格賣出,他希望獲得其中五十萬元,孫女僅愿意支付四十萬元,因此,他不愿意搬走。視頻中曾出現一份法院文件,老人借此說明孫女曾許諾讓自己居住,自己享有居住權。
上述女性鄰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老人配偶生病,為此家中聘請了保姆,幾年前,老人的配偶去世。去年,老人與保姆領取結婚證,而后發生了一系列糾紛,在發生糾紛后,老人仍與保姆同住。
據這位鄰居了解,孫女在結婚后便搬走了,不再一同居住,孫女也并不居住在事發小區。
記者了解到,居委會曾就此事進行調解,物業方面進行過房屋維護。
判決書:
孫女取得產權并非老人贈與,但應遵守承諾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到了相關文件。2019年、2020年,就涉事房產,老人曾與孫女打過官司并上訴。判決書顯示,2017年,上海市普陀區一房產被征收,原權利人為老人的母親,但已在征收前去世,由老人等繼承征收補償利益。
相關補償協議提及,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三套等。經過協商,老人作為繼承人之一,可以處分這三套房屋。而后,老人與子孫簽訂《家庭協議》,就這三套房進行分配,一套產權歸大兒子夫妻,一套產權歸小兒子,涉事房屋產權則歸孫女。涉事房屋已由孫女辦理入戶手續,由老人和保姆居住。
2019年,老人起訴孫女,提出經家庭協商,由孫女贍養老人及其配偶,負責兩位老人的生養死葬等事宜,作為補償,老人將房屋贈與孫女。但在老人配偶患病及過世后,孫女并未盡到相應義務,且孫女對老人也未盡到贍養義務,要求撤銷贈與。
對此,孫女曾辯稱,房屋歸自己是對自己的安置,而非贈與。自己對老人并無法定的贍養義務,老人有兩個兒子可盡贍養義務。此外,孫女在老人及配偶患病期間,也盡到了義務,還出資對涉事房屋進行裝修,以供老人居住。
在審理中,孫女表示,“愿意涉事房產由老人居住直至百年(去世)。”該案一審判決認為,孫女申購涉事房產并將取得房屋產權,應視為家庭成員協商一致的安置方式,而非老人的單方贈與,不支持老人的訴訟主張。
判決書還提出,“需要指出的是,現并無證據表明老人名下在本市范圍內尚有其他房產,雖然孫女并不對老人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為了家庭和睦、老有所養,在取得涉事房產所有權后,孫女應遵守其承諾,充分保障老人的居住權利。”該案于2020年二審,維持原判。
律師分析:
基于居住權可繼續居住,“打砸”或涉故意毀壞財物罪
如涉事房屋確實已被售賣、完成過戶,老人能否一直居住在涉事房屋中?買家能否上門“打砸”或傾倒垃圾?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如果法院的裁定書明確老人在世期間有居住權,那么老人基于合法的居住權有權繼續居住在該房屋內,其不愿意搬走的行為并不違法。
趙良善分析說,如果老人孫女和買家存在上門砸家具、潑垃圾等行為,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打砸造成的財物損失達到五千元以上,就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即使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也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
他建議,老人可以依據法院文書以及孫女和買家實施打砸行為的相關證據,如照片、視頻、報警記錄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其居住權的行為,并賠償因此造成的財產損失。此外,老人還可以就居住權相關問題,如居住權的保障、房屋的使用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尋求進一步的法律救濟。而孫女和買家如果認為老人的居住權存在問題,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如申請再審等方式,來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解析,如果有法院判決認定老人享有房屋的居住權,老人不搬走并不違法,老人有權居住生活在這套房屋里。而打砸行為則涉嫌違法,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老人可以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買家若被老人孫女隱瞞了老人居住權的問題,則可以向其進行追責,“有居住權的情況,屬于房產交易時需要披露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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