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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2025年就要這么過去了,沒想到南京博物院又來了一個注腳:流氓橫行,文物遭難,斯文掃地。
龐家1959年捐給南京博物院的藏品,1997年被劃撥給江蘇省文物總店,2001年以6800元的價格賣給顧客,最近以8800萬的天價現身北京拍賣會。
滑天下之大稽。冒天下之大不韙!
隨之,馮其庸先生的口述內容被找了出來,馮先生講了南京博物院原院長姚遷因為守護文物而被一幫老流氓誣陷致死的冤案,以及馮先生為姚遷奔走平反的經過,大家可以去看看:
馮其庸先生在口述中說,姚遷告訴他:
江蘇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歡文物,尤其是字畫,經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畫去看。好幾位老同志借不還,姚遷非常頭痛。 公眾號:undefinedundefined
蔣常識認為,要想看懂龐氏家族捐贈文物被賣事件,得看南京博物院館藏文物所處的大背景,一些“老同志”借而不還,就是這個大背景。
看懂了這個大背景,就看懂了姚遷之死,看懂了龐家人的遭遇。
但是,還要多看一層,那就是四人幫那一伙帶得壞之又壞的風氣。
1980年6月4日,國家下發了一份叫做《關于收回文化革命期間散失的珍貴文物和圖書的規定》,明確指出四人幫那一伙人掠奪文物的行為以及追討辦法:
林彪、“四人幫”、康生、陳伯達、謝富治一伙在“文革”期間以各種名義從查抄物資及文物保管單位藏品中掠奪大量珍貴文物、圖書據為己有;要求“必須堅決追回”,對“私自拿去據為己有或以特低價格‘購買’的,應自動退回;拒不交退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該文件為事后對“借而不還”等行為的權威定性。
看了一下這方面的史料,觸目驚心。
那么,四人幫那一伙人是怎么掠奪文保單位藏品的?怎么個據為己有?怎么個低價購買?怎么個借而不還?
僅以他們中的康生為例,舉幾個材料:
師哲大家都了解吧,是紅色翻譯家,他在《師哲回憶錄》講了這么一件事情:
大約一九八。年或一九八一年夏天,我得到一張到故宮內某處秘密參觀的票。整個下午參觀的人大概只有二三十個,由一女專家介紹。女專家說,今天是看“四人幫”個人盜竊的國家文物。女專家的介紹很詳細,說被盜竊的文物,就是直接從故宮調出的,數量質量均以康生為第一,陳伯達為第二,江青為第三,姚文元為第四,張春橋沒有。
那么,他們是怎么“盜竊”的呢?
手段一:借而不還
1956年,故宮博物院太和殿展出一方唐代陶龜硯,被康生看中,說是“借”去看看,不僅久借不還,還被康生編入“康硯第五十三號”,據為己有。
手段二:低價強買
黃庭堅真跡《臘梅三詠》,極其名貴,當時價值數千元,康生僅付5元就取走了。
手段三:直接拿走
1970年5月2日,康生率領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陳伯達一伙,擁進北京文管處庫房。
他們像入了寶庫,葉群幾人爭搶金銀珠寶,康生、陳伯達則將圖書文物各自占領一攤。
更讓人作嘔的是,在管理人員面前,他們又假意互相謙讓,彼此贈送,最后各自帶回,歸己所有。
康生等人的另一條掠奪文物的途徑是北京市文管處。模式是:抄家-集中-進庫房拿走。
據統計,文革”中,康生利用地位,將抄家所得(如鄧拓、傅惜華、陳夢家等藏家文物)先集中至北京市文管處,再以“鑒賞”“借用”名義長期占有;還直接進入庫房挑選,強制調撥。1968—1972年,到北京市文管處32次,竊取圖書12080冊、文物1102件,含宋元明珍本、青銅器、古硯、碑帖、書畫、印章等國寶級藏品。
康生1975年去世,1980年被開除黨籍;其從文管處侵吞的文物、圖書被清查追繳,多返還或入藏國家文博機構。
從上述材料可以看出:
1,從公共機構掠奪文物,康生等人從1950年代就開始了。別吹捧說那個時代如何干凈,康生等人一直就不干凈。
2,到了80年代,南博姚遷時代,江蘇省委的“一些老同志”借而不還,是有傳統的,是有標桿的,這是四人幫掠奪文物的流毒沒有得到肅清的必然結果。
3,要想還龐家一個公道,就必須倒查幾十年,揪出當年霸占南博館藏文物的那些老流氓,就必須徹底清算四人幫掠奪文物的黑歷史。
最后,總結一下,是五個“追”:
1,追嘆。
追嘆龐家幾代人,近現代集大成,當代無償捐贈,當下受盡屈辱。追嘆那些同樣天真可愛的人們。
2,追悼。
追悼姚遷先生。為了守護文物,守土有責,得罪流氓,收到誣陷,搭上了姓名。
3,追贊。
追贊馮其庸先生。是他為姚遷的冤情奔走,最終得以昭雪。像這樣的正義大學者,今天幾乎已經絕跡了。
4,追討。
對于受捐贈藏品,如果你認為是假的,就應該退還給捐贈人,萬萬沒有在捐贈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變賣、流入市場、以假亂真、坑害他人的道理。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無論是做事還是做人,這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既然南京博物院私自變賣所謂定偽藏品的行為不合法,那么,就應該追討這些藏品,退還給捐贈人及其后代。
最后建議:
1,以后有好東西,自己拿好了,謹慎捐贈,否則很可能惹一身騷。
2,實在有好東西且必須要捐,請捐給大英博物館這樣的博物館。他們可能也壞,但是他們有一點做得很好,國王來博物館借文物,也不會鳥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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