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征求2026年招徠
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外游客
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激發消費潛力的決策部署,持續加大“引客入蒙”工作力度,著力增加區外游客數量和旅游消費,助力賦能內蒙古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我廳草擬了《2026年招徠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外游客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公告時間從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7個工作日),意見建議可通過來函、來訪等方式向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管理處反饋。
聯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烏蘭察布西街32號文化大廈主樓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304室或315室
聯系電話:0471-6613967,6356742
附:2026年招徠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外游客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
2026年招徠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外游客獎勵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大力提振市場信心、激發消費潛力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交通對旅游業發展的先導和支撐作用,重點培育、鼓勵、支持組織開行重點客源國、地區以及國內人口大省來內蒙古的旅游包機(含切位)以及旅游列車,以更靈活的方式拓展客源,推動內蒙古自治區旅游市場持續火熱、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對象
本辦法針對在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內依法依規開展旅游經營活動,依法納稅并完成“升規納統”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服務網點不在獎勵對象之列)進行激勵性獎勵。
二、實施時段
本辦法從2026年1月1日起實施,至11月30日結束。
三、獎勵標準
(一)旅游包機(含切位)
1.國內:組織區外游客入內蒙古且一次性每班次達到30人(含)以上按照每航時(往返)獎勵1500元;60人(含)以上按照每航時(往返)獎勵4200元;90人(含)以上按照每航時(往返)獎勵9000元;120人(含)以上按照每航時(往返)獎勵1.4萬元。停留時間不少于2晚3天,住宿3星級(含)以上酒店(綠色飯店、等級民宿)。
2.國際:組織境外(含港澳臺地區)游客入內蒙古且一次性每班達到100人(含)每周至少一班且連續飛行14班(含)以上按照每航時(往返)獎勵2萬元,14班以下獎勵減半。不足100人的30-59人,60-79人,80-99人分別按100人獎勵的5折,7折,9折給予獎勵。(超過30分鐘不足60分鐘的按照1航時計算)。獎勵實施時段內包機人數累計達到5000人(含)額外獎勵30萬、累計達到10000人(含)額外獎勵100萬、20000人以上(含)額外獎勵240萬。游客須在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內停留時間不少于2晚3天,住宿3星級(含)以上酒店(綠色飯店、等級民宿)。
(二)旅游專列
1.國內:一次性組織游客400人(含)以上乘專列入內蒙古,每列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游客在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內停留時間不少于2晚3天,住宿3星級(含)以上酒店(綠色飯店、等級民宿)。
2.國際:一次性組織境外游客(含港澳臺地區)300人(含)以上乘專列入內蒙古,每列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游客須在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內停留時間不少于2晚3天,住宿3星級(含)以上酒店(綠色飯店、等級民宿)。
四、執行辦法
(一)堅決打擊以零負團費攬客,編造虛假材料謀取獎勵補助的行為。
(二)配合本獎勵辦法,出臺實施細則。
(三)根據工作實際,適時印發進一步加大招徠區外游客獎勵力度和范圍的有關通知。
(四)按照符合獎勵標準的旅游團隊來內蒙古出發時間先后順序排序,資金獎完為止。
(五)獎補評審結果在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適時予以兌現。
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負責解釋。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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