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由一位22歲剛畢業女生發布的網絡帖子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她講述了自己踏入職場后遭遇的劇烈沖擊:懷揣著對舞蹈與表演的熱愛,她入職了一家公司的“團播”崗位,本以為工作核心是才藝展示與團隊協作,但現實卻令她“三觀震碎”。
公司更看重主播對“大哥”(指在直播間進行高額打賞的特定觀眾)的維護與關系經營,這甚至超越了其本職工作——舞蹈表演本身。當她因無法認同這種工作文化與環境而提出離職時,才驚恐地發現勞動合同中隱藏著高達50萬元的違約金條款,這筆對她而言無異于天文數字的罰款,如同一道沉重的枷鎖,將她困于不想繼續的職位與巨大的經濟風險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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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事件絕非孤例,它尖銳地揭示了當前部分新興行業中存在的工作內容虛假宣傳、利用不平等合同條款侵害勞動者權益,特別是針對社會經驗匱乏的年輕畢業生的亂象。它更像是一聲響亮的警鐘,催促我們全社會深入反思:如何在青少年成長的全過程中,系統性地加強防詐騙教育、安全教育和權益維護教育,為他們構筑起識別陷阱、自我保護的能力盾牌,使其在未來的人生道路上能夠更穩健、更清醒地前行。
該女生的事件經過,清晰地勾勒出一條從希望到失望再到困境的軌跡。其遭遇的核心問題集中體現在幾個層面:首先是招聘信息與實際工作的嚴重不符,存在明顯的誤導性。以“團播”等看似正規、強調才藝的崗位名稱吸引年輕人,卻在實際工作中將重點轉向情感陪護、曖昧互動甚至可能游走于灰色地帶的“客戶維護”,這構成了對勞動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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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利用信息不對稱與權力不對等設置的不公平合同條款。高達50萬元的違約金,其合理性與合法性存疑。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約定了服務期的,或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約定違約金。除此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該公司設置的巨額違約金條款,很可能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但其威懾力卻足以讓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感到恐懼和無助。最后,此事也反映了部分新興行業在快速擴張中管理混亂、價值觀扭曲的問題,將短期流量和打賞收益置于員工的人格尊嚴與職業發展之上,營造了不健康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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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從根源上減少乃至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保護更多年輕人免受其害,關鍵在于將防詐騙與權益維護的教育關口前移,構建一個貫穿大中小學各階段的、系統化、生活化的教育體系。這種教育不應是零散的、應景式的,而應是持續深入、貼合成長階段、注重實踐能力的。
對于小學生,教育應以建立基礎的安全意識和權利意識為起點。通過生動有趣的故事、情景模擬和游戲,讓他們明白“身體邊界”不容侵犯,個人信息(如家庭住址、父母電話、學校名稱)需要保護,對陌生人的不合理要求要勇敢說“不”,并且懂得第一時間向信任的成年人(父母、老師)求助。可以植入最初步的“契約”概念,例如借東西要還、答應的事情要做到,為未來理解合同精神打下基礎。
進入中學階段,隨著學生社會活動范圍擴大和認知能力提升,教育內容需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在防詐騙方面,應結合真實案例,系統講解針對青少年群體的常見騙術,如網絡游戲賬號交易詐騙、粉絲應援集資詐騙、冒充熟人借款詐騙、刷單兼職詐騙等,揭露其利用青少年虛榮、好奇、貪利心理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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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教育上,需強化網絡安全教育,包括謹慎添加陌生網友、不輕易點擊不明鏈接、防范網絡欺凌和不良信息侵蝕。同時,應開始引入基本的法律常識教育,特別是與未來生活密切相關的《民法典》中關于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效力的原則性知識,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內容。可以組織模擬聽證、案例分析討論,培養他們的理性思維和證據意識。
大學階段(包括職業院校)是學生從校園走向社會的關鍵過渡期,教育必須更具前瞻性、實用性和針對性。他們即將面臨實習、求職、租房、創業等諸多社會環節,是各類詐騙和權益侵害案件的高風險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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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階段的重點應包括:第一,深入的求職安全與勞動法律教育。詳細剖析招聘陷阱(如本案的虛假職位描述、傳銷陷阱、扣押證件、收取押金或培訓費),教授學生如何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官方渠道核查用人單位資質,重點解讀《勞動合同法》的核心條款,特別是關于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試用期規定、服務期與違約金、加班工資、解除合同的條件與補償等。強調簽訂合同前仔細審閱、對不合理條款提出質疑的重要性,并告知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法律咨詢援助渠道等支持資源。
第二,全面的金融與消費安全知識。普及防范“校園貸”、“培訓貸”、“美容貸”等套路貸的知識,樹立理性消費觀和健康的財富觀。
第三,人身安全與信息保護。加強防范以戀愛為名的“殺豬盤”、網絡裸聊敲詐、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兼職等,了解在職場中防范性騷擾、應對職場PUA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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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強化維權實操技能。明確告知學生在權益受損時,可以尋求幫助的渠道和部門,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并了解基本的取證方法(如保留合同、錄音錄像、聊天記錄、工資條等)。
除了學校教育的主陣地,家庭與社會也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家長需要更新教育觀念,摒棄“只重學業、不重世情”的片面思維,以開放、平等的心態與子女交流社會現象,分享人生經驗,培養其獨立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社會各界,包括政府部門、媒體、網絡平臺和企業,應共同營造清朗、誠信的環境。市場監管、人社、網信、公安等部門應加強聯動,加大對虛假招聘、違法用工、合同欺詐等行為的打擊和公示力度。網絡平臺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審核招聘信息,清理違法違規內容。媒體應加強正面引導和案例警示宣傳,普及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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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22歲女生的經歷,是一個令人痛心但也發人深省的樣本。它告訴我們,保護年輕人遠離陷阱,不僅需要在他們跌倒后伸出援手,更需要在他們的成長道路上早早點亮明燈,賦予他們辨識方向的羅盤和抵御風浪的鎧甲。
通過構建一個貫穿成長始終、家校社協同發力的防詐騙與安全教育體系,我們才能真正幫助每一位青少年筑牢安全的底線思維,樹立牢固的權利意識,掌握必要的維權技能,從而在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中,自信、從容、有尊嚴地開創屬于自己的未來。這不僅是關乎個體福祉的“小事”,更是關乎社會公平正義與未來人才健康成長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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