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媒體報道,12月18日晚,記者從“河南9歲女童術后成植物人”案受害者家屬處獲悉,當日已收到河南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對該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書:河南省人民醫院賠償醫療費、輔助器具、殘疾賠償金、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共計2016778.53元。
法院審理查明,2025年2月,患兒因頸部、咽部血管畸形在河南省人民醫院接受手術治療。術后在重癥監護期間,患兒出現氣管插管被咬扁、通氣不暢的危急情況,后發展為腦水腫并持續昏迷,經雙方確認構成一級傷殘。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委托的兩家司法鑒定機構均終止鑒定,理由分別為“無法確定鑒材準確性”及“超出鑒定能力范圍”。
2025年8月,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專項調查給出關鍵結論:該院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多項篡改、修改病歷資料的行為,包括修改知情同意書內容、調整手術記錄、涂改生命體征數據等,嚴重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范》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相關責任人已被立案處理。
針對此賠償金額,患兒母親表示認可,但令她不滿的是,判決中沒有看到造成患兒成植物人的真正原因,而且醫院沒有向家屬道歉,相關醫護也沒有被追責。她希望有關部門能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事件回顧
據起訴書顯示:
今年2月10日,患兒以“頸部、會咽部腫塊9年余”為主訴到河南省人民醫院就診,院方經檢查診斷為“1.血管畸形;2.頸部、咽部血管畸形”。
2月13日,院方于上午9:50在全麻下給患兒行“支撐喉鏡下喉部靜脈畸形硬化劑注射術”,術后院方將其轉入AICU監護治療。
2月19日,院方在上午10:00查房時發現患兒氣管插管已經被咬扁,通氣不暢,但院方一直至中午12:50才予以更換新管,而后于當日17:35發現氣管插管位置異常,在當日19:50急診進行氣管插管術。
2月23日,院方發現患兒出現眼瞼閉合困難,出現雙眼上翻,急查頭顱CT發現已經出現腦水腫,之后患兒一直處于昏迷狀態。
2月26日,在家屬及律師的要求下,病歷被首次封存。
5月和6月期間,家屬兩次向鄭州市衛生健康執法支隊提交投訴。
8月6日,《鄭州市衛健委?政事項答復意見書》確認病歷篡改行為屬實,并對涉及的13項問題依法立案處理。
9月12日,針對該院多科室、多名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存在系統性、大規模偽造、篡改偽造病歷的行為,患兒家屬又向鄭州市衛生健康執法支隊提出了48條投訴內容,請求該支隊依法依規對該院的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并逐條給予書面答復。
11月17日上午,患兒家屬起訴河南省人民醫院一案在河南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家屬共向醫院索賠醫療費及康復費用等各類損失共計250余萬元,并要求河南省人民醫院公開道歉。
12月18日,一審宣判,醫院全責,賠償2016778.53元。
整理 | 目兮
編輯 | 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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