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難得君
這事說起來其實不復雜。
龐萊臣(1864-1949)是中國近現代收藏大家,其“虛齋”收藏的歷代名畫以質量精湛、體系完整著稱,被譽為“江南收藏甲天下,虛齋收藏甲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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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老1949年去世,到了1959年,他的后人把家里珍藏的137件國寶級書畫,無償捐給了南京博物院。那個時代,什么狀況,大家也知道。
其中有一幅明代大畫家仇英的《江南春》圖卷,是國家一級文物。捐贈的時候,雙方應該是和和氣氣,博物院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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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
時間一晃過去了幾十年。
到了今年,這幅理應好好待在南京博物院庫房里的《江南春》,卻突然出現在了北京一家頂級拍賣公司的圖錄上,白紙黑字寫著“龐氏虛齋舊藏真跡”,估價8800萬人民幣。
捐贈這幅畫的龐家后人,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是從新聞報道和拍賣預告上,才第一次知道自家捐出去的東西,可能已經不在博物館里了。
她跑去問博物院,博物院先是沉默,后是推諉,最后被告上法庭,才拿出一套說法:包括《江南春》在內的五幅畫,早在六十年代就被兩撥專家鑒定為“偽作”,在九十年代按照相關規定“處置”了。
聽起來好像博物院也有苦衷,處理“假畫”似乎無可厚非。
但細看這份遲來的“情況說明”,里里外外透著古怪,每一個環節都讓人懷疑。
這不止是一幅畫去哪兒了的問題,它像一把鑰匙,不小心捅開了一扇我們平時不太留意、或者不愿深究的門,門后面,是關于信任、權力和利益的一團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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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那份關鍵的鑒定,疑點多得像篩子。
南京博物院說,畫在1961年和1964年經過兩組專家鑒定,都判定是假的。我們姑且相信當年專家的眼光。但問題是:
第一,為什么當年判定為假之后,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里,博物院從未主動告知捐贈方龐家?捐贈人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沒有嗎?
捐給你是真的,你就珍藏展覽,光鮮亮麗;你說它是假的,就偷偷處理掉,一聲不吭。這道理放到哪里都說不通。
好比你把傳家寶托付給一個信譽卓著的保管箱公司,幾十年后偶爾發現東西沒了,公司才慢悠悠說:“哦,我們二十年前就覺得你那寶貝是鍍金的假貨,幫你扔了。” 你會是什么感受?你會相信嗎?
第二,那份1964年的鑒定報告,現在被博物院當作核心證據提交。可媒體拍到的報告圖片,關鍵信息處被打上了厚厚的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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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打碼?是怕我們看到鑒定人的單位、職稱,還是鑒定意見的具體措辭?
報道里點出,1964年簽字的徐沄秋、許莘農,在文博系統內就是文物征集工作人員的身份,他們是否具備當時就一錘定音判定國家級書畫真偽的公認權威?
這份遮遮掩掩的報告,很難不讓人懷疑,當年的鑒定是否嚴謹、是否足夠有說服力,甚至是否為了后來的某些“操作”預留了空間。
第三,也是最諷刺的一點。如果這幅《江南春》是“偽作”,是“假畫”,那它怎么能在2025年的拍賣市場上,被標上“龐氏虛齋舊藏”的傳承,被頂尖拍賣行的專家認可,并給出近億元的估價?
難道今天的市場專家和六十年前的博物院專家,眼光差出了銀河系?還是說,所謂“偽作”的標簽,在某些時候,只是一張可以隨時貼上也隨時撕掉的便利貼,用途根據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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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那個神秘的“處置”,規矩成了一紙空文。
博物院說,九十年代依規對這幾幅“偽作”進行了“處置”。
根據我國現行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于確實不夠入藏標準、或者被鑒別為贗品的物品,博物館可以“剔除藏品總數”。
但是,請注意,這個“處置”絕非隨意扔掉或私下送人。
法規要求,必須區分文物、資料、仿制品、贗品等不同情況,經過嚴格的評估和審批程序,通常需要報請上級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并要造具詳細的清單。
處置方式也有規定,比如調劑給其他文博單位、移交有關部門、或者銷毀(僅限無價值的仿制品贗品)。
那么,南博這五幅畫,尤其是這幅能拍出天價的“偽作”《江南春》,當年到底是走了哪條“處置”路徑?是調劑給哪個單位了?調劑手續是否齊全?批文在哪里?接收記錄在哪里?為什么最終會流入私人收藏者(南京藝蘭齋)之手,繼而出現在商業拍賣場?
這一連串的流轉,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有據可查。如今畫在市場上現身,博物院卻只說“當年處置了”,至于怎么處置的,處置給誰了,一概含糊其辭。
這能叫“依規處置”嗎?這更像是一筆糊涂賬,或者,是一筆不想讓人看清的賬。
更值得玩味的是時間點。
九十年代,正是中國藝術品市場開始萌芽、升溫的時期。一些先知先覺的人,已經看到了文物藝術品巨大的經濟價值。
在這個當口,一家頂級博物院將一批出自赫赫有名收藏世家的書畫“處置”出庫,然后這些畫作就神秘地進入了市場流通領域。這僅僅是巧合嗎?
▌這背后,是一套運轉多年的“潛規則”。
南京博物院這件事,讓人不得不想起文博系統其他一些類似的案例。比如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蕭元,用贗品調包真跡143幅;承德外八廟文物保管部主任,盜竊并倒賣館藏文物近300件。
這些案件性質有差別,但內核有相通之處:都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和信息的極度不對稱,將公共文化財富轉化為私人利益。
在當前的體制下,博物館對藏品的鑒定、評估、處置,擁有幾乎壟斷性的權力。
一幅畫是真的還是假的,有沒有價值,能不能處理,怎么處理,很多時候是館內少數人甚至個別人說了算。缺乏有效的內部制衡,也缺乏來自捐贈方和公眾的外部監督。
這種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
“鑒定為偽”可以成為一個“合法”的清倉借口。因為既然是“假”的,那么它的去向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處置的門檻和受關注度就大大降低了。
這里面的操作空間有多大,外人根本無法想象。一套完整的灰色鏈條可能就此形成:館內人員利用職權將真品或高價值藏品標記為“次品”、“偽作”——通過不透明的程序將其“合法”轉移出庫——流入關聯方的私人手中——在市場上經過“清洗”(比如找專家重新出具真品鑒定),變成傳承有序的“名家舊藏”——最后在拍賣會上天價成交,完成變現。
在這個鏈條里,捐贈者是最無助的一環。他們基于對國家的信任獻出珍寶,卻完全失去了對寶貝的掌控和知情權。
當他們幾十年后心生疑慮,想要追問時,面對的往往是機構的冷漠、推諉和一道又一道無形的墻壁。
龐家為了討一個說法,不得不與博物院對簿公堂,耗時耗力,期間甚至氣倒了家中老人。
普通民眾想要監督,更是難上加難,文物管理的專業壁壘和信息的封閉,將大多數人擋在了門外。
▌崩塌的,不止是幾幅畫,更是信任的基石。
這件事最深的傷害,在于它蛀空了“公益捐贈”的信任基石。
龐萊臣家族當年捐贈,不是賣畫,不是交換條件,是純粹的、希望文化傳承的義舉。
這種義舉,是一個社會最珍貴的精神財富。它依賴于人們對公共機構的絕對信任:信任它們會珍視這份托付,信任它們會專業、盡責、廉潔地守護好這些文化遺產。
然而,南博事件向所有潛在的、現在的捐贈者傳遞了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你捐的東西,未必能得到妥善的守護;它的命運,你可能完全無從知曉;甚至,它可能成為個別人牟利的工具。
當這種懷疑產生,未來只有傻缺愿意把家族世代珍藏的瑰寶無私捐出?
大家還不如放在家里,或者送到更能公開透明運作的機構去?長此以往,受損的是整個國家的文化積累和傳承。
博物館,本應是守護文明火種、傳承歷史記憶的神圣殿堂。它的公信力,應該像它所珍藏的千年文物一樣,歷經時間而愈發堅實。然而,管理上的黑箱、制度上的漏洞、監督上的缺位,卻可能讓這份公信力脆弱不堪。
一次這樣的丑聞,需要一千次正面的宣傳來彌補,甚至可能永遠無法彌補。
如今,在輿論的壓力下,江蘇省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我們期待這次調查能夠真正穿透迷霧,不僅查清這五幅畫的最終去向,更要徹查當年“鑒定”和“處置”的全過程,看其中是否存在違規操作,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南京博物院需要的,不僅僅是對一次事件的危機公關,而是一場刮骨療毒式的深刻反思和徹底改革,從制度上把權力關進籠子,讓文物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之下,對得起捐贈者的赤誠,對得起歷史的托付,更對得起“博物院”這三個沉甸甸的字。
據江蘇新聞報道,目前,南博的一把手已經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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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寫到這里,心情有些沉重。我想起龐家后人龐叔令女士,她這些年奔走呼號,要的不過是一個明白,一個尊重。她守護的,不僅是幾幅可能價值連城的畫,更是她祖輩那份毫無保留的信任與托付。這份托付,比任何古董都更值錢,它是一個家族對國家的赤子之心,是文明傳承中最溫暖的一環。
我們圍觀這件事,也不僅僅是看一個熱鬧。我們還想知道,全國各地的博物館,還有多少真跡和價值連城的文物被人偷偷拿出去賣了?
《江南春》是副名畫,捐贈者后人還都在世,所以這事紙包不住火。萬一是其他寶貝呢,沒人奔走呼號,這事會被捅出來嗎?
就算換成你我,天天守著一堆價值連城的寶貝,又沒人監督,貪欲一來,誰能忍得住?
這世界上,最經不住考驗的就是人性。
而能克制人性的貪婪和丑惡,不是靠道德,唯一可靠的是制度,這是個最簡單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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