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第一財經
撰文丨林志吟
在科創板上市首年,就策劃了業績造假,并且憑借粉飾后的報表,順利再融資4.34億元,這樣“鋌而走險”的事情就發生在醫藥外包企業ST諾泰(688076.SH)身上。
12月17日,ST諾泰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ST諾泰主要從事多肽藥物及小分子化藥自主研發與定制研發生產。2021年5月20日,公司登陸科創板上市。ST諾泰曾是A股中市場紅極一時的減肥藥概念股。
2021年12月,ST諾泰向浙江華貝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華貝)轉讓藥品技術及上市持有許可人權益(以下簡稱技術轉讓),并于12月28日確認業務收入3000萬元。浙江華貝既不具備支付技術轉讓款的資金實力,也不具備實際應用該技術的生產能力和銷售渠道。同期,ST諾泰策劃向浙江華貝增資。浙江華貝向ST諾泰支付的技術轉讓款最終來自ST諾泰的增資款。
ST諾泰技術轉讓業務不具有商業實質,不應確認收入。該業務導致諾泰生物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30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95.1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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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網截圖
在ST諾泰上市后的第二年,公司啟動了再融資事項。
2022年11月16日,ST諾泰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案。
而ST諾泰公告的《募集說明書》中“財務會計信息”部分公開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財務數據,當時的財務數據也涵蓋了虛增的收入,這由此導致事態進一步升級。
2023年12月21日,ST諾泰披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果的公告》,共募集4.34億元。
2024年10月24日,ST諾泰被證監會進行立案調查。
經過證監會的調查,ST諾泰存在兩大違法事實,一是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與此同時,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經審核認為ST諾泰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構成欺詐發行,行為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知情權,違規情節嚴重。
兩大監管機構對ST諾泰以及參與業績造假的人員進行了處罰。
其中ST諾泰被證監會處以4740萬元的罰款;ST諾泰時任董事長、董事趙德毅以及時任副董事長、董事趙德中合計被證監會罰款18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兩人也是ST諾泰的實際控制人。
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也對ST諾泰、趙德中、趙德毅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也公開認定趙德中三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年內不接受趙德中控制的其他企業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五年內不接受ST諾泰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這意味著,ST諾泰五年內無法進行再融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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