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有時候并不需要一把鋒利的刀,也不需要深仇大恨,往往一雙不洗的手加上一種叫做“我是為你好”的盲目自信,就足夠把一個活生生的人送進墳墓。
近期,黑龍江這起“親戚擠膿致死案”的一審判決書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賠付56.7萬元的賠償金,真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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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相信這是2024年發生的事。
受害者王明腿疾久治不愈,沒有選擇正規的三甲醫院,而是輕信了親戚單某的“偏方”。這位單某既沒有行醫資格,也沒有哪怕最基礎的無菌觀念,在自家炕頭上,用手搟、擠壓的方式給王明“排毒”。直到王明右腳背腫起大包,單某依然自信滿滿地在毫無專業消毒措施的情況下將膿腫擠破。那一刻,他以為自己在治病,實際上是在給死神開門。一個月后,王明因傷口破裂引發真菌感染,繼而導致敗血癥和多器官衰竭,在痛苦中離世。
真菌感染。這在普通的傷口感染中并不常見,可見,當時的衛生環境有多么惡劣。
這不僅僅是“沒消毒”,這極有可能意味著操作者的手、使用的工具甚至是所處的環境,都充滿了霉菌。在醫學上,皮膚是我們抵御外界病原體最堅固的防線,而所謂的“擠膿”,在非無菌環境下,等同于主動摧毀長城,將足以致命的真菌直接通過血液輸送至全身。一旦真菌入血形成菌血癥,其治療難度遠超細菌感染,隨之而來的膿毒癥風暴會迅速引發多器官衰竭,這時候,再好的醫生也往往無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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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理性的,不會因為“親戚”這層身份就放過你。法院判決被告單某承擔70%的責任,賠償56.7萬元。單某無證行醫,且在關鍵的診療行為上存在重大過失,這不僅是民事侵權,從法理上講,他極有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非法行醫罪”。如果后續追究刑事責任,等待他的將不僅僅是賠錢,還有十年起步的牢獄之災。無知真可怕!
那30%的次要責任——為什么死者自己要擔責?
這恰恰是本案最扎心的地方。王明作為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涉及生命健康的重大問題上,缺乏基本的科學素養和風險辨別能力。他放棄了現代醫學的保護,主動選擇了相信“土法”,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構成了“自甘風險”。這30%的責任,實際上是成年人為自己的認知缺陷所支付的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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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往往對親戚朋友的防備心是最低的。在很多人的潛意識里,醫生可能會為了業績過度醫療,但親戚肯定是“真心為我好”。正是這種以“動機”代替“專業”的錯誤邏輯,讓無數像單某這樣的“熱心人”有了施展拳腳的空間。
這起悲劇用一條人命和幾十萬的賠償金給所有人上了一課:在生命健康面前,只有專業與非專業的區別,沒有親疏遠近之分。身體出現問題,請去正規醫院,找有執照的醫生,哪怕那里冷冰冰、要排隊、要花錢。
對于身邊那些熱衷于推薦偏方、喜歡上手“治療”的親戚朋友,請第一時間收起你的溫良恭儉讓,保持冷血的質疑并果斷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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