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過程,如果不走樣。它的意義,絕不止于多建幾個圖書館。
現在是短視頻當道、15秒就決定“愛恨”的時代,“碎片化”占據了許多人的一天,但毫無疑問,沒有深度思考的生活,會讓人變得越來越蠢。
書猶藥也,善讀可醫愚。
所以《條例》有意義,至少三方面:
1. 給對抗浮躁一個“合法”的“借口”
刷累了就歇會兒,看點長的、深的,不丟人。
我們承認了“三分鐘讀懂《紅樓夢》”“十分鐘讀一本書”這類文化快餐的存在價值,它能快速帶我們領略經典的輪廓,讓你產生閱讀的欲望。
但《條例》更想告訴我們的是,山間的奇松、怪石、云海和那份攀登后的心曠神怡,只有自己一步步,慢慢走上去才能體會的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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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微軟的研究顯示,人類的平均專注時長已從2000年的12秒降至8秒,別看只有4秒,但副作用極其明顯,相信大家都有感觸。
《條例》正是在試圖修復這種“注意力萎縮”。
它鼓勵的深度閱讀,企圖幫我們重建被算法切碎的連續思考能力。
2. 降低“好書”的尋找成本
在算法推薦的世界里,我們容易困在“信息繭房”,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在算法面前,早已不適用,如果你只刷一個平臺的內容,有可能永遠只聽到一種聲音,從而變得偏執,甚至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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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要求主管部門主動推介優秀出版物,相當于在算法之外,建立了一個基于價值和品質的 “官方推薦” 。
想讀點好的,但不知道該讀啥、去哪讀。這一痛點,會緩解一些。
3. 重塑社會風氣
《條例》致力于推進“書香城市”“書香村鎮”等等建設。
這傳遞了一個信號:一個理想的社會,不僅比拼GDP和大樓,更比拼圖書館的數量、書店的燈光和市民口袋里的書單。
當閱讀環境變得像公園、健身房一樣便利時,我相信讀書就會從一種刻意的堅持,變成一種自然的生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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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讀書,本身也會產生愉快的感覺,并不是只有逛公園、擼鐵、談戀愛才能產生愉悅感。
它不追求瞬間的多巴胺,而是提供長久的影響,潛移默化之下,對于獨立思考、社會風氣,也會有很大的幫助,至少,可以形成與拜金主義、奢靡主義等相抗衡的另一種“主義”。
希望,這個《條例》可以起到好的作用。希望,更多的人,可以養成閱讀習慣,不再被“15秒”所裹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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