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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保密局主管主辦的“保密觀”微信公眾號公布一則案例:
某單位工作人員呂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群中發布國家秘密信息,先后被3個微信群轉發。而這3個群中近百名同事,竟沒有一人出面提醒制止,漠視國家秘密信息全面擴散。最終,呂某及3個微信群管理員均被追究相應責任。
縱觀近年發生的工作群失泄密案例,其背后都隱藏著群成員及管理員“事不關己”的漠然心態:“我只是轉發,內容不歸我負責。”“別人發群里的,與我無關。”“我只是管理員,也要擔責嗎?”深究根本,在社交媒體工作群這種線上工作場景中,工作人員容易因管理責任缺位、護密意識缺乏、制度機制缺失三重因素,滋生“事不關己”的態度,最終人人“高高掛起”。
國家秘密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保密法第五條規定: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義務。因此,一旦發現失泄密風險隱患,都有義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采取補救措施,自覺維護黨和國家秘密安全。
機關、單位應當堅持“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壓實保密管理主體責任。
原標題:《1人泄密,被3個群轉發,近百名同事無人制止……追責!》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高飛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保密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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