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古代的家妓,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就是有錢人家養的“藝人”,但其實這里面的門道和心酸可不少。
她們既不是普通丫鬟,也算不上正經職業者,一輩子夾在富貴風雅和身不由己之間,命運全憑他人擺布。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家妓的來龍去脈,看看她們到底是什么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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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妓可不是憑空出現的,最早能追溯到先秦兩漢。
那時候貴族宴飲講究“鐘鳴鼎食”,光有好酒好菜不夠,還得有歌舞助興,于是有錢人家就開始養些會彈琴跳舞的女子,這算是家妓的雛形。
不過那會兒還沒形成規模,這些女子更像是“兼職藝人”的奴婢,主要還是干雜活,只有宴客時才出來表演。
真正讓家妓興起的是魏晉南北朝。
這時候天下大亂,很多良家女子流離失所,被貴族官僚趁機收留。
加上當時社會風氣開放,蓄妓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誰家的家妓數量多、才藝高,誰就有面子。
比如西晉的石崇,家里養了上千名家妓,最出名的綠珠不僅貌美,還善吹笛,石崇對她寵愛有加,可最終綠珠還是為了他墜樓而死,成了權力斗爭的犧牲品。
這一時期的家妓,已經成了貴族府邸的“標配”,專門接受歌舞、詩詞訓練,不用干雜活,算是正式形成了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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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宋,家妓迎來了鼎盛時期。
唐代社會開放,上到皇帝貴族,下到文人富商,都愛蓄妓。
那時候的家妓不光會歌舞,還得懂詩詞,能和主人、賓客唱和。
比如著名的薛濤,原本是官妓,后來被西川節度使韋皋賞識,留在府中當幕僚式的家妓,她寫的《錦江集》流傳至今,還和元稹、白居易這些大詩人常有往來。
宋朝雖然程朱理學興起,對女性約束變嚴,但文人蓄妓的風氣沒減,柳永、蘇軾這些大文豪,都有不少家妓相伴,很多宋詞就是為她們寫的,用來宴飲時演唱。
可盛極而衰,宋明以后,家妓的日子就越來越不好過了。
明清時期禮教越來越嚴苛,“存天理滅人欲”的觀念深入人心,蓄妓被視為傷風敗俗。
尤其是清朝,朝廷明確禁止官員蓄妓,民間富商也不敢明目張膽地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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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妓的數量越來越少,生存空間被不斷壓縮,慢慢就被官妓、私妓取代,最終退出了歷史舞臺。
聊完發展歷程,再說說大家最關心的:家妓算正經職業嗎?其實一直以來說法都不一樣。從干活的內容來看,她們確實挺“專業”:從小接受訓練,琴棋書畫、歌舞詩詞樣樣精通,專門靠才藝侍奉主人,這和現在的藝人有點像。
但和現代職業比,最大的區別就是沒自由。
她們不是簽合同的人,而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主人想把她們送人就送、想賣掉就賣,連自己的婚姻和生死都做不了主。
她們也沒有工資,吃穿用度全靠主人賞賜,根本沒有獨立的經濟地位,所以頂多算“有技能的奴婢”,算不上真正的職業。
至于社會地位,那更是尷尬。
說起來比普通丫鬟強點,因為有才藝,有時候能得到主人的寵愛,甚至能影響府里的小事。
可在法律和禮教上,她們屬于“賤籍”,不能和良民通婚,生的孩子也跟著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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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一時受寵,也隨時可能失勢。主人家道中落了,她們會被變賣;主人喜新厭舊了,她們可能被轉贈他人,運氣差的還會淪為官妓,流落街頭。
白居易詩里寫的“老來未忍拋殘曲,猶向尊前作妓陳”,道盡了她們晚年的凄涼。
以現代人的視角,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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