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姐沒哭,只是突然懂了:身體先比腦子誠實。她聞到那幾只杯子散出的隔夜茶味,胸口一陣悶,像有人把“你還被珍惜嗎”這句話直接塞進她氣管。不是矯情,真不是。十幾歲時喜歡一個人,是心跳;四十歲以后喜歡一個人,是呼吸能同步。現在呼吸亂了,身體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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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開口要了,不是奢侈品,也不是轉賬。她要的是每天晚飯后那半小時——手機倒扣在桌上,兩人并肩洗碗,水聲蓋過沉默,泡沫里偶爾碰到指尖。她先生回:晚上得回郵件。林姐說行,那你洗完再回。先生愣了,這算多大的事?可林姐知道,她要的是“整塊光陰”,不是微信里一句“早點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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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先生照做了,洗碗時順手把她專用的小綠杯沖了三遍,開水燙過,杯沿沒有一滴水漬。林姐站在旁邊,忽然發現他的鬢角白了,自己圍裙里那圈小肚子也鼓了。她沒吭聲,只是把擦手毛巾遞給他,指尖故意多停了兩秒。就那兩秒,身體先松了,像有人把胸腔那塊石頭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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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繼續,林姐又開口要了第二樣東西:習慣。她要他記住她喝紅茶只喝第二泡,散步永遠走內側。先生笑她龜毛,但還是照辦。有天夜里她醒來,看見他迷迷糊糊把空調從26調到27,因為她說過27蓋被子正好。那一刻她明白,所謂“生理性喜歡”,就是有人把你的怪癖當成本能,像呼吸一樣自然,不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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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她要的是脾氣。不是吵架,是肯紅臉。她煮面咸了,先生一句“今天鹽罐子打翻了?”她回“你行你上”。三句來回,鍋蓋砰地一聲。五分鐘后,他默默把面湯倒掉重新燒開水,她給他遞過去一把蔥。兩人都沒道歉,卻同時松了口氣。林姐說,吵完還能一起吃面,這才是活人過日子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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