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穩房價、穩預期的導向下,有城市對樓盤價格管控趨嚴了。
近日市場消息顯示,天津將對新建商品房的銷售價格進行規范管理,針對新增銷售許可的項目,房價變動幅度不超備案價的10%;已取得銷售許可的樓盤,優惠10個點以上需書面報送,優惠15個點以上關閉網簽。
記者撥打了天津多個區住建委電話,有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大方向確實是加強管理,但具體執行時要看各個樓盤情況,核心目的還是穩房價;另一工作人員也稱,并非按10%的標準“一刀切”,但確實加強了管理,如果價格過低會限制網簽。
加強樓盤價格管理
樓盤價格不能無限制下跌!近期天津傳出樓市新動態。
市場消息顯示,日前天津市相關主管部門召集房企開會,并通知了關于新房價格管控的新措施,針對新增銷許的項目,以及原有取得銷許的項目,都分別有相應規定。
具體而言,后續建設單位在申報銷售許可時,需綜合成本、項目歷史成交價、周邊項目成交價等,確定申報以樓棟為單位的“中間價”,在此基礎上允許10%的上下變化范圍;如果售價浮動超過5%,也需向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申請。
針對已取得銷售許可的原有項目,若優惠5個點以上,需書面報送區住建委情況說明;優惠10個點以上,需書面報送區住建委風險評估報告等方案;優惠15個點以上關閉網簽。老項目原有備案價格虛高的,區住建委“一事一議”。
對此有兩位天津房企人士確認,當地加強對樓盤價格管理一事屬實。
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撥打了天津多個區住建委電話,其中有河東區工作人員表示,規范統籌樓盤價格的大方向是屬實的,但在具體執行時,并非全部按照10%的標準“一刀切”,具體要看樓盤及周邊房價的情況,房企要根據近年來市場情況合理制定價格。“整體目標還是穩房價,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另有津南區相關工作人員稱,確實對樓盤價格有一定管控措施,不過并非“卡死”10%的紅線,會按照具體項目有不同的監管措施。對開發商來說,確實設置了一些規范條件,對購房者來說,只要能簽訂相關網簽合同,就證明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如果價格過高或過低,可能合同都打不出來。
不過,目前針對該政策還沒有具體文件下發,實際執行還要觀察后續情況。“前幾天住建部門確實召集了企業開會,相關措施是會上口頭傳達的,還沒有正式書面文件。”一位當地的房地產市場研究機構人員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天津曾取消了關于住房領域的各類限制性措施。
早在2023年5月時,天津市津南區委在網絡問政頻道,回復購房者關于“樓盤降價”的問題時曾稱,開發商銷售房屋屬于市場行為,關于銷售價格,政府監督開發商備案上限價格,只要不高于其備案上限價格,無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到2024年10月,天津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買、轉讓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同時宣布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顯示,日前還有市民詢問,天津市的商品房銷售政策,是否有低于備案價百分之十五,需要再次備案價格的規定?住建委2026年1月4日回復顯示:根據2024年10月前述文件“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的規定,已向您詳細講解相關政策。
由此可見,此前當地監督開發商的備案上限價格,不過后續出臺新政,不再對新房價格上限實施指導。如今,則可能再度規范對新房價格的管控,重點是降價行為。
對市場影響幾何
在當下的天津新房市場,很多項目幾乎已是“底價”進行銷售。
天津中原研究院此前報告顯示,2025年12月,天津未出現往年“以價換量”的現象。一方面,在當前市場下,無論是新入市項目還是順銷老盤,均已采取低價策略,價格繼續下探的空間有限,因此往年年底那種降價、特惠房現象明顯減少。
去年下半年,當地還出現過一波樓盤“保價協議”潮。有河北區樓盤稱:自簽約之日起至交付完成之日,若銷售過程中出現降價行為,承諾為購房客戶提供退房退款選擇權。另有項目稱:針對項目在售房源,絕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降價、額外折扣、變相附贈等)降低實際成交價格。
對不同群體來說,新房降價的情緒影響并不相同。天津市住建委官網顯示,2025年11月13日有網友反映稱,有開發商低價拋售房屋,以“工抵房”“清盤特惠”等名義,將小區同戶型房屋以低于備案價15%的價格低價拋售,導致老業主“資產貶值”。
而對潛在購房者來說,降價或會導致更普遍的觀望情緒。“雖然價格調整普遍,但成交量卻波瀾不驚,房企以價換量的策略趨向失效。”有當地市場研究機構稱。
從樓市整體成交看,克而瑞數據顯示,2025年天津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包含普通住宅、別墅、酒店式公寓)銷售金額為1165.1億元,同比下降21.3%;銷售面積為658.0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1.1%;商品住宅成交均價17706元/平方米、微降0.2%。
在前述研究機構看來,當前祭出新房價格管控措施,核心意圖便是控價、穩預期、穩房價,現在有不少潛在買房需求積壓未釋放,也是因為價格預期不穩定,之前項目多數在降價,如果把價格穩定下來,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這是政策好的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過往樓市調整期,地方出臺限價措施并不罕見,但此后大多逐漸淡出。
公開信息顯示,從2021年下半年到2023年上半年,為了穩房價、穩預期,各地政府開始對項目降價幅度提出明確規定。據不完全統計,有包括長春、岳陽、江陰、沈陽、唐山等超20城出臺過“限跌令”,要求新房項目不得低于備案價的85%。
但在實際操作中,房企為規避“限價令”方法頗多,比如雖然號稱不打折,但以送物業管理費、送車位、送黃金等方式實現變相降價,限跌令逐步開始“名存實亡”。
到2024年以后,隨著市場持續下探,房企降價賣房越來越普遍,各地政府也逐漸對項目跌價幅度予以松動,包括滯銷項目可調整價格下限、團購商品住房不計入商品房備案價格跌幅比例范圍等,多城也在問政網站表示商品房定價是市場行為。
如今天津有重啟新房價格管控的風聲,在業內看來,后續還要看具體執行細則,比如是否每個區都按新規定執行,如何避免房企變相降價,比如通過中介費返點等。也有業內人士稱,現在市場上新房幾乎已是價格“底部”,再繼續大幅下降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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