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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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了解了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得到戴琳借潘碩一共是7萬塊錢,之前陸陸續(xù)續(xù)還了3萬多,還差4萬塊。而這4萬塊,又在潘碩及其家人的追討,包括李平康(據(jù)說還有張冰律師)等好心人的幫助下,時不時還個幾千,但就沒個痛快。
兩天前,有媒體報道稱,潘碩已經(jīng)進了ICU,每天的費用“至少要3萬元”。有球迷在某直播平臺就此事質(zhì)問戴琳,后者回復道:我是怎樣的人,了解我的人都清楚。李平康轉(zhuǎn)發(fā)并點評道:戴琳是怎樣的人,借過錢給他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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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戴琳大概從2005年開始他的職業(yè)足球,直到2023賽季退役,整個職業(yè)生涯長達18年。其中09-13賽季、14-23賽季分別在申花和泰山俱樂部效力。特別是泰山俱樂部期間,正是多元足球時期,而泰山俱樂部當時也財大氣粗。個人覺得,整個職業(yè)生涯,戴琳掙的錢不說一個億,大幾千萬、至少三五千萬應該會有。
可這才退役兩年,怎么就到處找人借錢,甚至連球迷的7萬塊錢都要借了呢?那么多錢都買車、買房子了,還是投資失誤、沒了?要不,怎么可能區(qū)區(qū)幾萬塊錢都還不起,或者“7塊20塊的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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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曾聽到過一些未經(jīng)證實的說法,戴琳的錢可能多是買球輸了。另有媒體報道稱,還在泰山隊期間,戴琳就因欠款28萬元而被山東某縣法院發(fā)布懸賞公告、成了“失信被執(zhí)行人”。
我就覺得奇怪了:當時雖然中超已經(jīng)開始限薪,但以戴琳的資歷和能力,年薪恐怕至少也有個百把萬吧,怎么可能連28萬都要借、并且還還不起而被法院懸賞公告呢?難不成,他那幾千萬早就被揮霍一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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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踢球,好好當你職業(yè)球員、恪守職業(yè)道德,踏踏實實做人,對自己、對家人、對親戚朋友、對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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