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之后新購買的房產,現在基本上都有著總價上的大幅向下調整。甚至在不少的城市,2018年之后購買的房產都也已經跌破原值。如果當初是無貸款購買或者還貸完畢了,現在承受的就是價格的下跌,但是該住還得住。但是對于申請了銀行商業房貸的家庭,現在面臨的情況就更復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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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當年購房政策,一般新購房的首付大約是在三成,剩余七成公積金貸款或者組合銀行商業貸款。但是每月都要月供還款,如果仔細留心查詢下,在一些房價跌幅比較深的城市,可能銀行未還款額都要高于現在的總房價。這種現象就叫做“房貸倒掛”。此時購房者就會陷入深深的困惑中,還了好幾年銀行貸款,現在如果賣了房,還不夠剩余的銀行貸款還款額,還要貼錢,這么一來一去賠的太多了,該怎么辦?
就如《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一位購房者所言,“當初房貸本息超過650萬元,如今市價只有360萬”,但是最終貸款本金就400萬,還了幾年房貸后,剩余房貸本息和還遠高于360萬。如果賣了房子,不但房子沒有了,房貸也沒還完zu,前期還的錢也打了水漂。房貸倒掛之后該如何抉擇?成為不少90后和80后的最困擾問題。
其實這不是我國出現的一個特殊現象,只要在房價大幅向下調整的時期,實施商品房售賣的國家地區,都會出現這種房貸倒掛現象。如果首付是三成,意味著跌幅超過30%就必然會出現房貸倒掛現象。在國際上,上個世紀90年代的日本最為典型,而且帶來的后果嚴重,真正“日本淪落的三十年”,讓一代日本民眾都受苦了。
上世紀90年代前,日本經濟泡沫出現,國內房價漲上了天,日本民眾買房投資或者投機心理也很嚴重。但是在美國逼迫下的“廣場協定”簽署后,日元大幅升值后,日本央行大幅提升基準利率,日本樓市寒冬驟然降臨,而且這一次樓市跌幅非常巨大,東京大阪的商業地價跌幅曾經最高超過8成。
無數日本家庭的房產都出現了房貸倒掛,最終出現了斷供潮。但是及時選擇斷供將房產交給銀行處理,房產拍賣后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還將繼續被追債。有的家庭為了保住房子,償還了比自己房產價值更多的房貸,最高長達30年。而有的家庭失去了房子,還被迫同銀行簽訂了剩余不足款的還款協議,為不存在的房子繼續還款,在退休后還沒有還清楚貸款。
那么對比現在國內,越是在當年限購限貸的熱門樓市地區,有可能投機的氣氛就更加的濃厚,那么現在的房價下調的幅度就更深。在這些區域買房的民眾,現在就面臨著艱難的選擇。當年在房價高點入市的購房者,面臨從“貸款買房”到“貸款賣房”的尷尬局面。
此時繼續咬著牙還貸款保住房子呢?又或者與銀行協商,自己賣房再湊上存款還清銀行貸款,斷臂求生呢?或者徹底放棄房貸還款,躺平擺爛呢?其實這三類選擇每一個都艱難無比,但是越不選擇,有可能未來面臨的麻煩就越大。因為這關聯著未來征信受損、堆積的利息越來越多,已經不知道未來的房價走勢。
其實現在很多購房者不知道,國內不少銀行都給購房者提供了紓困的新服務,銀行也知道目前經濟形勢不穩定,有些家庭還貸款可能會出現短期資金困難。所以在面臨斷供風險的購房者提出申請后,可以商議后延長貸款期限、改變還款方式等等措施,舒緩購房者的短期現金流短缺風險。銀行更希望繼續放貸款,而不是收到斷供房產,后續還需要投入資源去處置!
在一些銀行,還有著更吸引購房者的隱藏款惠民服務,需要深度同銀行溝通后才能打開,那就是給予一定期限的“房貸的停息掛賬”。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民眾可以不用每個月繼續還款,在期限過后繼續正常還款。在協議期限內,銀行給購房者一定的時間作為緩沖期,在此期間免收本息。
德先生建議:如果是家里唯一一套房是個剛需房,可能做一次“大房置換小房”的住房調整,或者咬牙堅持繼續還房貸也行。但是如果是當初購入時就為投資所用,其實斬倉出局可能是最好的選擇!大家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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